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98节
晓霞在屋檐下玩丢石头,看到林恒,双眼放光,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石头一丢快步朝着他跑来。
秀兰去储存鱼肉,晓霞吃完了刺莓,又抱着林恒的腿嗷嗷要吃的。
“这是梅花鱼?你在山里抓到的?”秀兰有些惊讶,这鱼市场上卖的可贵了,她以前在绿水县看人家卖一块五一斤。
“老婆,我今天打了大野猪,两百多斤呢。”林恒嘿嘿笑道。
“没事,一点伤都没受。”林恒摇头说。
金艳看了林恒一眼,笑道:“你现在这本事,可没人再敢说你是二流子。”
他不太想和金艳这女人多说什么,因为以前他爸请人给他说过金艳这门亲,但是没成功,具体原因大概就是嫌弃他家穷吧。
哪怕那野猪的体重是它的五六倍,依旧敢咬,只能说自己平时没白喂它。
不多时,就有三个人从远处的林子中走过来,正是林岳林父还有田百顺三人。
歇息了一会儿,三人起身继续走。林恒代替了小姨父过来帮忙抬野猪。
“现在没了,明天去给你摘好不好?”林恒看着女儿说。
这女子还没有嫁人,村里的一枝花,身材漂亮,脸蛋好看,是能和彩云媲美的漂亮姑娘。
等他弄完这一切,出发去往打倒大野猪的地方已经快一点了。
“猪獾崽子好,正好咱们没有小猪,养到过年能当猪吃。”秀兰看着猪獾崽子很喜爱,至于野猫幼崽,她就兴趣就不大了。
“林恒,还抓到了猪獾崽子,还有这个是野猫崽子?”
换肩的时候,林岳才发现了林恒背篓里的崽子。
小嘴张开,等待着老爸的投喂。
他到现在都还想不明白,那里面如此多的猎物痕迹,然后自己下了三十多个套,最后居然就收获了一只小崽子和一只野兔。
就像刚钓鱼的新手,询问那些水边的老头子,为啥一根杆子能做一天一样。
“我也觉得好,回去养着过年吃肉多好,比直接打一头野猪还好。”李佰全说道。
“我靠。”
林恒抬起头,沉吟了一秒:“不给。”
“我知道,还知道你差点被野猪拱到,下次打猎可不能这么不小心了。”秀兰看着他说。
“是的,看到了几条,专门拿回来给你和女儿的。”林恒嘿嘿一笑。
林恒没办法,摊手说:“真的没了,不骗你,明天摘,再吵不喜欢你了。”
好不容易再次放进去了,它又追着猪獾崽子使劲咬。
“都说了两百五十多斤,你还不信?”田老汉看了他一眼。
“老爸大哥,你们快来帮忙,我是一点也抬不动了。”
“看来他们已经往回走了,雄霸伱带路。”
“你真是不想活了,再乱搞我弄死你。
正开心着呢,他看到了自己大爹林绪平和大妈李萍拿着锄头从远处走来,不由的就开口了:“大爹大妈,你们咋知道我打了一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啊。”
“除了这个,我还带了两条鱼回来,你看。”林恒又将两条细鳞鲑拿出来,因为抹了盐,现在还没坏,但是最多能保持到明天中午。
“我知道,你看我还带回来了两只小崽子,一个野猫,一个猪獾。”林恒将两个崽子提出来说道。
“我不清楚,你问田百顺那老头子去,我一个人也没办法决定。”林恒说了一句,就背着背篓回家了。
等林恒走到才发现他们已经离开了,地上血迹已经凝固。
没两个小时他们也坚持不住了,重新弄了一下,变成三个人抬的,前面两个人后面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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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
卧在地上的雄霸露出无奈的神色,怎么突然视线就转移到了它身上啊。
第91章 俊男靓女,报答救命之恩
“水差不多可以了,咱们给爸他们拿过去吧。”
将鱼放好,秀兰走进屋里看着林恒说。
“好嘞,你抱着女儿,我来挑水。”林恒点头。
“等一下,我进屋换个衣服,你也换件吧,这衣服你都穿了几天了。”
在院子里围看杀猪的村民也都转身离开,带着羡慕、嫉妒等复杂的情绪。
“你们这打的太狠了,肠子,肝脏都打破了。”
野猪嘛自然就省略了这个流程,杀猪匠拿起一把割肉刀,先沿着猪的脊椎骨划开,这个步骤叫看膘。
“这猪肝我拿走了。”李佰全第二个选择了猪肝。
“不用看,信得过你,我走了。”金艳说了一句,转身离开。
“要钱吧,你给我八毛钱就行了。”李牛说,他给人杀一头猪收费八毛,算是比较贵的了,农村正常打工一天也就五毛钱。
他转身看着林恒笑道:“林恒,这些都给你了,多谢你两次救了我老头子的命,真的感谢。”
手握住在猪皮上砸,猪毛就连带着那些老皮被摩擦掉了,露出了雪白的皮毛。
“都没人要,咋们称一下总得重量,谁不够补上。”
“是的,你自己辛苦打的,我们不能要。”大喝林岳也不能接。
“爸,水来了,要开始汤猪了吧。”
结果田老头撒着丫子直接跑了,他追都没追上。
“我们要你这东西干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
“好嘞,伱看着女儿,我出去洗个澡。”
猪头割下来,就割尾巴,将尾巴夹在猪嘴里这叫有头有尾。
拉扯了一番,李佰全还是给林恒割了两斤肉,八毛钱虽然在他看来没多少,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可不少。
秀兰又说,那边院子里很多人,还是要注意一下形象的。
暂时给这么多够了,十多斤肉价值十块钱,再多了他们肯定不会收,这个量是最合适的。
秀兰也涂了唇膏,高马尾,中分刘海,是温柔干练的邻家姐姐风。
一口气大野猪就被抬到了木桶里,然后一个人扯鼻子上的绳套,一个人扯尾巴在开水里汤。
“称了,不止二百五,二百八十斤呢。”
林恒觉得也很对,拿着盆和肥皂就出去了。
肉有些难嚼,因为这公野猪可能已经活了好多年了,尤其是肉皮子,根本咬不烂。
“嘿,你是不知道这大野猪有多猛,两枪两箭都没死好,差点田老头人都被它拱倒了。”
这是个技术活,需要把大肠翻个面清洗,一般人还真翻不过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李佰全说了一声,首先提起了一条猪后腿。
林恒给她称了五斤五花肉,还让她自己看了看称。
“买啊,四块五是吧。”金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里面包着零零散散的钱财,她找了四块五递给了林恒。
把这肉收下,就算是让田百顺报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纠缠不清。
胰腺没人吃,已经直接喂狗了。
旁边围观的人笑着起哄。
刘兰李彩凤等人无不想代替秀兰的位置,饭后还会想自己当初怎么就没看出林恒的潜力啊,天天吃肉该是多么奢侈的生活啊。
拿来了称,众人开始称重,野猪总用280斤,一人应该七十斤。
“我救你不是图你这点肉,赶快拿回去吧。”林恒摇了摇头,并不想占这个便宜。
“拿着吧,你们干了那么多农活,应该的,不接的话我可生气了啊。”林恒硬塞给了两人。
“郎才女貌啊,你看秀兰,人家真是般配。”
李牛看着猪体内流的一些粪便摇头说道。
“姨父你就坐下吃饭吧,几毛钱而已,没必要计较。”林恒摆了摆手说。
“先抹了盐吧,放在那儿吧。”林恒想了想,决定还是收下。
大嫂刘娟看着簸箕里的肉流口水,越发后悔没坚持让林岳跟着,否则怎么也能分一点啊。
所有猪肉中,后腿绝对是很好的部位。
“你这老头子会挑啊。”
“这猪肥啊,三指宽的膘。”李牛笑着说道。
一顿晚饭,众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后饭都没吃下多少。
林恒和秀兰一打扮那妥妥的俊男美女。
秀兰则进了屋里和避彩云聊天。
林家基因好,缺衣少食林恒都有一米七八,五官端正,棱角分明。
林恒看上了那两块肥大的猪板油,田百顺则对猪蛋猪枪垂涎三尺。
林恒无语,提着肉给他往背篓里塞。
“嘿,老头子我金枪不倒。”田百顺冷笑道。
“这太多了,林恒,你拿个小的给我都行。”林岳还是有点不安心,林恒给的太多了,而且他是当哥的,没理由拿这么多。
“来,帮忙把猪抬到木桶里汤。”
林父笑着说,菜端上来,酒也热好了。
“走吧。”秀兰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
担因为有猪毛,拿去吃的一些肉,每个人都减少五斤,按照六十五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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