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287节
秀兰点点头,转身出去做饭。
“可以。”
“别动!”
但又有点馋,所以平时最喜欢的还是甜米酒,或者是黄酒。
这种要比塑料壶好很多,放的久了会带上醇香和棉柔的味道。
没一会儿林恒就热的把棉袄脱了,他里面穿的是一件黑色的毛衣。
她拿起针线,开始织起了毛衣,这件毛衣她马上就要完工了。
秀兰抬头询问:“一辆摩托得多少钱啊?”
“好!”林母点头,她本来想帮忙给洗,但秀兰这么说了她也就不管了。
最后两人吃了一点酸汤面,为今天做了一个终结。
没多久天就黑了,林恒也想好了一些事情,他抬头看着秀兰询问道:“老婆,你说人参卖不卖啊?”
林恒大概给秀兰讲了一下,她才对摩托车有了一个概念。
林父也点头说:“明年你再给买一些这个酒曲,效果很好。”
林恒点头:“那过些天我去找人问问情况。”
但不管是小时候,还是长大后,这东西都很珍贵,一般都是用来待客,过年能吃上两口就算不错了。
“来,我再给你表演一个打水漂!”
林恒双手搬起一个三四十斤的大石头一下子丢进了水中。
“好,不过不能多吃啊。”
就算不帮忙,在这里看着,做饭的人心里也会开心很多的。
这幸福的生活让她感觉都有点做梦一样。
“好。”
晓霞今天睡得早,林恒讲了两个故事她就睡着了。
林恒又给秀兰也夹了一些,笑着说:“秀兰你也吃,屋里够多不用担心不够吃。”
看了一眼还在睡觉的女儿,两人洗漱完一起去喂了鸡鸭和林麝。
摩托这种东西对她而言太陌生了。就和手表一样,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拥有,对于其价值也完全不了解,只知道很贵很贵。
其实他早就已经想好了,卖肯定是要卖的,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积累原始资本。
林恒咧嘴一笑:“那等把人参卖了就买,有了摩托你想回娘家咱们当天往返都没问题。”
在白色毛衣的衬托下,曲线非常的漂亮。
“爸爸,水!!”
林恒乖乖站好看着她,等她给自己收拾完了,才帮她将脸颊上的一缕头发撩到耳后去,手还停留着多待了几秒。
林恒刚想说话,秀兰又狡黠一笑:“不准说随便,因为我也不知道吃啥。”
马适合在山里行走,有时候走崎岖的山路拉个货啥的挺方便,但是去比较远的地方,比如进城那就不方便了。
“好呀!!”
哗啦一声,一大片水溅飞起来,白花花的很好看。
林恒一边和女儿玩小游戏,一边看老婆织毛衣。
林恒知道这是晓霞在理解这个世界,他自己也玩的很开心。
“那我再给你来一个!”
秀兰眨眨眼吃了起来,猪耳朵她也非常喜欢,这口感估计就没有人不喜欢。
他原本计划年内去一趟安城的,现在看来恐怕是有点难了,只能等开年再说了。
“那好,你带着晓霞乖乖等着就好。”
“好好好!”
晓霞捡起一个小石子打在水里,看到水溅起来就呵呵的傻笑。
林恒看着秀兰又说道:“如果卖的价钱好了,咱们就买一辆摩托吧,想去那里也比较方便。”
院子里用天锅热水泡衣服的林母看着他道:“你回去问问秀兰要不要洗衣服,正好今天有热水。”
晓霞挥舞着双手,发出银铃一般的清脆笑声,玩的十分开心。
只是位置有点远,没在家门口,得沿着马路往下游走大概八九百米,然后从一条小路过河,竹林就在河对面的一条不大的沟里。
虽然经常吃,但林恒的目光还是不由自主的被吸引了过去。
将被单泡好,秀兰拿着秀兰拉着晓霞和林恒一起往自家的竹林走。
秀兰点点头,又指着旁边的猪肉道:“那这些肉咋办,挂起来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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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些秀兰又道:“你带着晓霞,我去给做饭。”
林恒拉着秀兰和女儿一起进了卧室。
今年算是实现了猪耳朵自由了。
秀兰想了想道:“那我可以一会儿把被单拿过去洗。”
他准备最近找时间去一趟城里,看看能不能找一个合适的买家。
这次打了这么多头野猪,猪耳朵大大小小的加起来有十几十二个,给了高大爷一些家里还有至少八个猪耳朵。
吃一点饭喝一点酒,两人就差不多饱了,小日子没那么多惊喜,但是很温馨快乐。
虽然秀兰这么说,但林恒穿了棉袄,带着晓霞一起去厨房。
林恒无奈摊手:“你还真是预判了我的话啊,那就吃个酸汤面吧。”
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人参卖了,如果只是卖了一个麝香那他是不会买摩托的。
看到林恒过来,林岳给他接了一小杯酒笑着道:“老弟,你来尝一尝,看看咋样。”
晓霞起来后,三人一起吃了饭。饭后林恒和秀兰一起将挂在堂屋的猪肉拿去烤火房挂着,弄了一些湿橡子树放下面烧,慢慢的熏。
秀兰微微一笑:“那可太好了,我家老公真厉害。”
他们农村用的都是这种暗红色的大瓦缸装酒。
他屋里现在所有的肉加起来至少还有五百斤,太多了根本吃不完。
秀兰也不在乎,去拿了个盆舀了一些水拿回去洗手。
脆脆的猪耳朵晓霞吃的香得很,口感又香又脆。
两人肩膀贴着肩膀进入了梦乡,早上两人早早醒来,靠在一起发了会呆就起了床。
看了一眼屋里的酒,林恒就转身往回走,准备去吃饭。
林岳笑着说:“这是因为你给弄的酒曲很给劲,比去年的酒发酵的好多了。”
“真冷啊,水桶都冻起来了。”
晓霞贴在林恒怀里撒娇卖萌,一双大眼睛注视着林恒。
林恒点头:“对,都弄好了。”
林恒一边陪女儿玩游戏,一边回答:“新车最便宜的型号也要一千五左右,贵的还有两三千,四五千的。动力不一样,价钱也不一样。”
麝香还有皮毛,这个就可以直接卖给国营商店那边,价格也不会差太多。
“好。”林恒也早就有这个想法,只是因为高大爷在的时候没有弄这些。
“好!”
秀兰点点头,又道:“等熏好了你给爸妈大哥拿些过去吧,咱们根本吃不完。”
林恒给她夹了一个,也不用蘸醋汤,她就喜欢吃原味的。
他们把这个称之为酒当。
不时能看到两条溪石斑从石头下出来,然后很快又钻到了另外一个石头下。
林恒点头答应,转身又去看了看瓦缸里装的酒。
冬笋的味道要比春笋好很多,没有苦涩味,不用焯水都很好吃。
林恒也知道这个道理,陪着女儿玩了一会儿,就将她放了下来带进了屋。
仔细一想,原来是生活太幸福了。
这时候天色已经黑了,她将手上的活放下来看向林恒询问:“吃啥饭,我去给你做。”
一个人参放到后世就算能卖出个几百万的高价,也已经不值了。
提起后微微倾斜,酒液就会顺着葫芦柄流出来。
林恒走过来一看,水桶里除了中心还是水,四周全都被冰冻住了。
即便不呆在壁炉前也非常暖和,这厚实的土墙保温性能还是非常强的。
壁炉里的柴火没断过,屋内的温度和外面一个天一个地。
摩托车的速度向来都是比汽车还快的,走这种崎岖的山路更是如此,去绿水县一个小时就能赶到。
林恒将她拉了回来,摇头道:“不着急,去卧室暖和一下再说吧,你饿了吗?”
塑料壶放久了塑料溶解,味道难喝不说还对身体不好。
林家的竹林不小,占地一亩多,里面都是大腿粗的大金竹。
秀兰摇头:“我不饿,我怕伱饿了。”
林恒和秀兰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屋里最多的就是晓霞摆弄玩具自言自语的声音。
打酒的器具是长柄的葫芦。里面已经被掏空,葫芦肚子一面位置钻的有孔,打酒时将葫芦肚子没进酒中。
看着这么多肉她都有点幸福的烦恼了,以前根本没敢幻想这样的情景。
秀兰将最后一点泡竹笋捞出来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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