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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后门能到明末 第27节

现在店铺的仓库里面还有一些存货,所以孙杰带来的这些东西,目前就放在了居住的地方,以防备不时之需。

现在天还早,反正闲着也没事,就带着看院子的陈虎去了店铺。

王笔正在店铺当中处理杂事,看着走进来的孙杰,急忙迎了上去。

“最近生意怎么样?我没在的这段时间里,有没有什么别的事?”孙杰开口问道。

“生意还好,也没有什么别的事。”王笔认真的回复。

“行了,你自己忙你的去吧,我就在这里转一转!”

孙杰朝着王笔摆摆手,示意他先去忙。

店铺当中有很多前来购买糖霜的百姓,但大部分都是来买红糖的,像冰糖或者白糖,买的人不多。

买红糖的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一些中年人,一看那个架势就知道是有妇之夫。

自从孙杰开始售卖红糖后,就大力宣传红糖的作用,说红糖对妇人的好处,甚至还编出了各种各样的广告语。

像什么,“女人应该对自己好一点,喝蜜糖阁红糖水,让你皮肤光嫩!”

还有,“一个男人尊重不尊重你,就看他给你买不买蜜糖阁红糖水!”

甚至还有,“月事来了,就喝蜜糖阁红糖水,让你永远无痛!”

这些话语在这个时代看起来有些低俗,却非常好使,正妻们就吃这一套。

也是,这都是经过检验的广告词,怎么会不行呢?

这些东西,大老爷们可能不会太在乎,但这些大老爷们的老婆,不会这么想。

明朝,女子的地位其实并不低,低的只是小妾。

男人的正妻,在家里的地位等同于男人。男人想要纳妾,如果没有得到正妻的同意,这个妾就纳不了。

妾在家里的地位也就比普通杂役下人稍微高一点点,家中之事,正妻的意见非常重要。

正妻们不方便抛头露面,这些大老爷们就为之代劳。

这是给正妻买的东西,怎么能让下人去办呢?要是让下人去办,谁知道以后又会闹出什么幺蛾子,还不如自己亲自跑一趟,免得以后再出什么幺蛾子。

除了这些大老爷们之外,西安府的那些青楼,也是购买的主力军。

这些青楼女子不能轻易抛头露面,所以会让青楼杂役代为购买,一买就是一大堆。

孙杰翻看着最近这段时间的账本,再看着店铺当中选购红糖的那些大老爷们,不由得感叹了一句,“看来那句话说的真不错,不管什么时代,女性的消费能力确实最强!”

正算着最近的收益,一个皂吏停在了门口。

放下手中的账本,看着停在门口的这个皂吏,孙杰一脸疑惑的走了出去。

皂吏是官府的人,突然上门,肯定有事。这店铺是秦王府的,孙杰有些闹不明白,皂吏来干什么?

“敢问可是孙先生当面?”皂吏规规矩矩的朝着孙杰拱了拱手。

他的态度让孙杰有些吃惊,自己在官府中并无熟人,也不是什么贵人,为何如此?

“对,我就是孙杰,有什么事吗?”孙杰问道。

皂吏从怀中取出一份请帖,道:“明天晚上,孙大人在秦香楼设宴,这是先生的请帖!”

将请帖交给孙杰,还没等孙杰发问,皂吏就离开了。

“孙先生?”

孙杰一脸狐疑的打开请帖,看到了“孙伯雅”三个字。

这是孙传庭的字,孙杰知道。

但自己并不认识他啊,他给自己请帖干什么?

拿着请帖又回到了柜台前,想不明白这里面原因。

“东家可有忧愁事?”王笔凑了过来。

刚才的那一幕被王笔看在眼里,所以过来问问发生了什么事。

孙杰将桌子上的奏折翻开,指着上面孙伯雅这三个字,道:“孙伯雅,这是当今陕西巡抚大人的字,说要在秦香楼设宴,我并不认识巡抚大人,巡抚大人也不认识我,可他为什么会让人给我送请帖呢?”

“要是在下猜的没错,应该是这样的……”王笔解释道:“东家,是这样的。

先前,孙大人被陛下派到咱们陕西来,让孙大人治理陕西周遭的那些匪贼。

虽然孙大人被陛下唯以重任,可在下听说,陛下并没有给孙大人一分一厘的饷银,甚至连人手都没有。

军中饷银,吃食,药材,这些东西都需要孙大人自己解决。孙大人和其他的官员不同,如果是其他的官员,到陕西任上,肯定会将目光放在普通老百姓身上,说不定还会搞加派。

孙大人却没有这样做,孙大人到任之后,请了城中士绅权贵们吃了饭,这饭不白吃,说让他们捐助。

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出地也行,有什么出什么,反正必须要出东西。

城中的那些老爷们哪里肯?说什么都不给。孙大人也狠,就说,你们不给,那就清丈田亩,核查隐匿,严查投献,要是再不肯,那自己就陪着西安府一起完蛋。

城中的这些老爷们哪里见过这架势?就开始闹,有路数的甚至还在陛下那里弹劾,可听说,陛下那里也理亏,也头疼,没说什么,只是让孙大人处理。

再加上孙大人发狠抓了几个闹的凶的,使了一些手段,逼的他们同意了。

我说也是,普通老百姓有几个钱?就得这样干,让那些老爷们出钱。”

听王笔这么一解释,孙杰豁然开朗。

“恐怕找自己去,就是为了这事儿。”孙杰恍然大悟的说道。

这事历史上也有记载,崇祯让孙传庭去陕西时,除了一纸任书之外什么都没有,让孙传庭自己想办法。

孙传庭到了陕西,就把目光放在了那些士绅身上。

从他们身上弄到起步资金,开始招募流民,开垦荒地,逐渐编练出了一支强大军队。

至于秦王府,老朱家的性格在那里摆着,孙传庭没从他们身上搞到多少钱,秦王府只是象征性的给了一些。

“这也有些不太对劲,之前孙大人也去过秦王府,可秦王府都只是象征性的给了一些钱财,至于下面的那些店铺,还没听说谁收过他的请帖!东家是秦王府的人,不应该啊!”王笔也有些纳闷,一脸狐疑的说道。

孙杰配合着历史,也明白了很多,“根据历史的走向来看,过不了多久,他会率领兵马进剿庆阳等地的流贼,估计,明晚的宴席,就和这次出兵有关!”

第二十一章:趁夜去秦香楼

太阳又在天上转了一圈,孙杰穿戴整齐,带着黑色的四方平定巾,去了秦香楼。

古人对帽冠非常重视,男子成年,叫做及冠,也就是说,成年之后就要戴冠。

出席正式场合,若没有戴冠,会被认为失礼。

寻常百姓,大多用璞头包裹发髻,已示戴冠。

明朝的大街小巷,凡是成年男子,头上必须要佩戴冠帽,即便是普通百姓,也要佩戴璞头。

现代那些粗制滥造的影视剧里,出现的那种顶着个发髻就出门的场景,几乎没有。

冠有三个分类,分别是:冠、帽、巾。汉唐之时,这些东西有着严格的规矩,对应着相应的阶层,后来士族退出历史舞台,寒门开始增多,这些规矩也渐渐消失。

明初,朱元璋曾规定,四方平定巾为儒生专用帽冠,可持续的时间不长,从明中期开始,就没有太多限制了。

寻常百姓,也可以佩戴四方平定巾,只是因为价格比较昂贵,戴的人不多。

孙杰头上的四方平定巾质地严密,看不到里面。就算能看到里面也不碍事,自打能来明朝后,除第一次外,后面几次过来,都会戴假发。

秦香楼位于城东,在南门大街旁边不远处。

这是一个四层木楼,是西安府城当中最豪华的酒楼。

在这个时代能盖起一个四层木楼,确实很不容易。

孙杰带着陈虎来到楼下,才发现这里早已经被孙传庭包下了,站在外面的,基本上都是孙传庭的亲兵。

妥妥的鸿门宴,孙杰将自己手中的请帖交给看门的那个兵士,在专人的带领下,往楼顶而去。

走在木质楼梯上,楼梯嘎吱作响。

为了防火,楼梯间里并没有照明的蜡烛或者灯笼。

只有一个兵士提着一个灯笼,小心翼翼地走在孙杰的前方。

来到了四楼,停在了一个大房间外。

在兵士的带领下,孙杰走进了这个房间。

房间里面的人很多,大多都是西安府城当中那些有头有脸的士绅地主。

他们三三两两的坐在里面,按照各自的社交,大声的嚷嚷着。

孙传庭还没有到来,现场略显嘈杂。

孙杰带着陈虎,站在了房间比较偏僻的地方。

没有后世的电灯,房间里面只放了一些烛台,也只是堪堪将房间照亮,离的稍微远了,就看不清人的长相。

“大人,这人可真多,看这些人的衣着,都是大户,这些人可真有钱!”陈虎站在孙杰身后,嘀嘀咕咕的小声说着。

“西安府的富人少吗?这可是西北重镇,有钱人当然不会少!先别说话了,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孙杰小声说道。

陈虎闭上了嘴,目光一直扫视着周围的那些人,脸上多了几分警惕。

来的人越来越多,没过多久,房间就显得有些臃肿不堪。

嘈杂声也越来越大,从始至终,孙杰都只是静静的看着。

房间当中的这些人,基本上没有几个人认识他,之前唱大戏时,知道孙杰这号人的富户地主不少,可基本上没有见过孙杰到底长什么样。

虽然这些人里面有很多去蜜糖阁给他们的老婆买过红糖,但那个时候,孙杰已经将蜜糖阁当中的事物交给了王笔。

“噔噔噔!”

外面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孙传庭穿着布衣,双手背在身后,在七八个穿着铠甲的亲兵拱卫下,走进的房间。

房间当中的嘈杂声瞬间消失,鸦雀无声。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孙传庭身上,孙传庭从人群当中穿过,来到了主位。

拱卫在他周围的亲兵,站在他的两侧,目光如虎,冷冷的扫视着眼前这些人。

“他是孙传庭?这不是那天过来找的那人吗?怪不得,怪不得他那天能说出那些话,原来他就是孙传庭!”

孙传庭从人群中走过时,孙杰一眼就认出了他。

看着坐在主位上的孙传庭,孙杰心中更疑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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