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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迷反派生存指南 第96节

“要不进院里说话?”

扑面而来的冷意,几乎是美丽得令人心惊。

马堂主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一瞬间的惊艳让他无意识的眼眸睁大的看。

只看了那么一瞬,周锋郎已经挡在了门口,连同是挡住了奚容。

脸色沉沉的盯着马堂主,“马堂主,这活我接了,明日必然按时到,天色已晚,您请回吧。”

马堂主瞧了瞧头顶的大太阳,完全没有看出来哪里晚,这小子估计是把媳妇当宝贝似的藏着,别人看一眼都不准。

难怪是天天想着回家,这么个大美人在家里,一天不回去浑身要急得冒火了。

也不知道是老天爷怎么让他撞了运气,听说是奚家的小公子奚容,名声不太好。

却没有人亲眼见过。

如今见着了,总算明白了周大郎为什么天天在家过夜。

那可跟宝贝似的,纯美又漂亮,不太像心思不正的样子,到像是个被宠上天的小少爷。

估摸着嫁给了周大郎,已经是被宠坏了。

第63章 漂亮小寡夫15

此次周锋郎走镖没有瞒着奚容, 甚至告诉了奚容自己什么时刻能回家。

奚容说了好几次担心,周锋郎总是说没事,那模样是执意要去。

他是要赚钱的, 赚了钱可以买大房子,也不必两口子窝在小院子里, 而那少东家还是卖猪肉的王宁,怎么看怎么不放心。

好些好看的衣服也省着不买, 奚容不嫌弃他手艺,也是穿着他做的衣衫。

但他不会绣花,奚容穿得太朴素了, 得买两件好的,眼看要过年了。

奚容劝不住,只能嘱咐他带好干粮和水。

上回什么准备都没有, 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 只喝了一大碗水, 这一次算是准备充分。

奚容在家里担心极了。

会不会有事?

阿尔法说会有危险的情节, 该不会就是指的是周锋郎吧?

奚容几乎是坐立不安, 都快担心一上午中午也没吃饭,就数着手指头盘算周锋郎什么时候回来。

突然听见阿尔法的声音。

【没事,乖乖吃饭】

这才装了一碗饭吃。

阿尔法都说没事了, 一定是没事。

而这一次无惊无险,周锋郎到点就回到了家,真是算准了时辰回来的。

一刻也没有晚。

到了家才二更天, 奚容看见他回来了才闭上眼睛入了眠。

周锋郎在院子里洗漱,大约三更天才上了床。

把奚容抱在怀里, 又把五两银子放在奚容手心里摆了一会儿, 再亲了亲奚容的耳垂, 这才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连歹人都没有遇见,不是大件物品,一个包囊盒子便能装起来的物件,周锋郎单枪匹马,把东西捆在身上,骑着马便送了过去。

稳稳当当的送到了主人手中,一点都没有损毁。

连忙吃了兜里的饼干,喝了水,拿了主人的信物便回去交差了。

一更天去镖局拿银子,二更天就到了家,马都快跑死了。

马堂主连忙让马去吃草休息,这下几乎是对周锋郎佩服得五体投地。

若是镖局里有他,不愁不发财。

但是周锋郎不接远的镖,因此也不和马堂主签契,每回拿了银子便走,一干二净的不拖泥带水,反倒是没什么事端。

马堂主拗不过他,但是也得了短路程会接单的承诺。

如此,重要的短路程的镖都会让周锋郎来,平常没有镖的时候,周锋郎就在云水乡做苦力。

那日刚刚给了周锋郎一个短途的大镖,马堂主完全不担心的在茶楼里喝茶,突然看见什么似的走到了窗口。

定睛一瞧,纳闷道:“那不是周兄弟宝贝似的媳妇吗?怎么和曹爷在一块?”

........

周锋郎在外赚钱,这段时间奚容也没有闲着。

他写的杂文小说,全是大白话,一眼看去就不太行。

书铺里的伙计原来都是书生,文采都是可以,本来这样的文章看一眼就不会要。

可是,这么个大美人在家里闷了一个多月写出来的香艳小说,那伙计才翻开第一页就满脸通红。

“您、您先回去,若是能卖出去,我们通知您。”

奚容笑道:“劳烦您多照看。”

年轻的伙计简直要晕过去了,捧着那本书便去了后堂,连夜摘抄了一遍,当晚魂都没了。

那大美人、可真有两把刷子。

如此便印了十来本先放着卖。

没想到一上午全卖光了。

全被赌场的人买了下来。

曹孔见奚容老是往书铺跑,便打听他去做什么。

小弟说:“奚家小公子.....”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曹孔打断了,曹孔冷着脸说:“好好的提他做什么?真是晦气!”

小弟已经不太敢说话。

他们家曹爷似乎以为那奚家小公子是周二郎。

刚开始小弟也误以为是。

但是如今周大郎名声有些响亮,他们便知道这位大美人是他的妻子。

可是每每提起,曹爷都会冷脸,仿佛分外不愿听见“奚容”这个名字。

小弟有苦说不出,这种事他们也不是故意瞒着的,曹爷显然对那周大郎的媳妇上了心,总有一日要捅破这层窗户纸,小弟们没有严格查明,就是犯了大错。

往后可有的是苦吃。

可是曹爷提都不准提,一提便冷眉横眼,狭长的凤眼吓人得很,谁也不敢多嘴。

小弟们私以为曹爷也许隐约知道的,就是不想求证,想把自己给骗进去。

小弟只得说:“小公子去铺子里卖写好的书。”

曹孔那脸变得跟翻书似的,又温和笑了起来,“倒是有些文采,竟然还能写书了,找个人、不,去自己去买些书。”

曹孔鬼鬼祟祟去了书铺子,打听了奚容写的书,他取的笔名也是可爱极了,唤作“小溪流”,那可真是干净又清甜,和人一样。

才印刷了十来本,曹孔一股脑全买了。

把书包好,突然瞧见里后堂一排书,好几本放在角落里,封面显然画着两名男子。

曹孔沉沉的盯了一眼,竟然也买了下来。

伙计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竟然买这种书,曹爷可是出了名的厌恶男人那些事,也不知道是不是要发火还是什么,面上是不显,钱也付的干净。

听说他的脾气阴晴不定,谁知道他怎么想的?

他们也不敢猜测。

曹孔把书买了回去,直到了幽静的杏花巷的院子里住着,整整一天一夜没有回赌场。

他翻开书简直惊呆了。

他不敢相信这种香艳的故事居然是出自那么干净灵透少年的手里。

曹孔是识字的。

这玩意是逼出来的,要识得账目,必须识字,他发达了之后请了正统的先生教。

他一般是不爱看书的,这一次是第一次看这种话本小说。

那根根如玉般的手指头拿着毛笔,漂亮又可爱的小脑袋冥思苦想,竟然写出了一本极为香艳的三流小说。

情节还跌宕起伏,中途伴随着无数不可描述的情节。

整个故事还挺清晰。

主要讲的是一名药铺的姑娘被富家少爷看上了,从而巧取豪夺,姑娘逃跑十来次被抓回来,最后生了五六个大胖小子的故事。

每次逃跑抓回来都会发生特别不可描述的事。

那位富家少爷总是冷着一张脸说话,说什么“小娘子,别想逃”“娘子点的火,想走?”诸如此类令人脸红心跳的句子。

非常凸显了少爷的霸道和厉害。

曹孔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简直要重新认识那漂亮的少年。

那么可爱的脑袋里,居然想的都是这些事吗?

甚至曹孔还翻开了买的另外一本书。

竟然是一本绘本!

一上来就是视觉冲击。

本来觉得自己眼睛会瞎的,可居然意外的眼睛也没有长针眼。

甚至看完之后满脸通红狼狈的去打了一桶冷水。

而后搂着奚容写的书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两本书居然结合起来了,一闭眼全是奚容笑或者哭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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