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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混乡村 第709节

邵文彦见状瞳孔急缩,因为那中年妇女不是别人,正是他如今一切财富和地位的来源——他的发妻韩庄雅。

黄色跑车车门打开,一个扎着清爽马尾辫的靓丽女孩儿走了下来。只见她头顶着一副蛤蟆镜,脸上化着精致的浓妆,樱桃一般的嘴唇鲜红。上身吊带背心外罩黑色短款毛领皮衣,下穿紧身皮裤,脚蹬一双亮闪闪的黑色长筒高跟皮靴,看上去酷劲儿十足。

如果萧晋在场,一定会忍不住摇头叹息。因为这女孩儿的骨子里显然还是那个刁蛮任性爱玩儿的大小姐,所有的温柔、所有的淑女,都是因为太爱他而刻意压抑本性的结果。

没错,这女孩儿正是名闻京城的沈格格,沈甜。

看都不看邵文彦那边一眼,她下了车直奔秋语儿,先是不客气的上下打量一番,然后便蛮横的问道:“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尽管她并没有明说这个“他”是谁,但秋语儿还是瞬间就听明白了,深深的看着沈甜的脸庞,微笑说:“这位小姐,很抱歉!我并不清楚自己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沈甜柳眉一挑,寒声道:“说明白点儿。”

“怎么说呢?”秋语儿歪头想了想,道,“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应该是想把我调教成奴仆的,但很可惜,他的心肠还不够硬,所以就导致了现在这种我和他朋友不是朋友,雇佣又不算雇佣的糊涂关系。

不过,如果小姐你问的是那方面的话,那我倒是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我们不是那种关系,至少……他现在应该还看不上我。”

沈甜似乎有点不信,又问:“那他为什么那么紧张,大过年的还让我跑出来满京城的找你?”

秋语儿双眼蓦地亮了起来:“他真的很紧张吗?”

沈甜一怔,随即便明白了什么,大眼睛一眯,抬手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傲慢道:“秋小姐,你的歌不错,我很喜欢,但是,身为戏子,就该有戏子的觉悟,有些事、有些人,是你没资格琢磨的,懂吗?”

说完,也不等秋语儿回应,她便掏出手机走到了一边。

“萧哥哥,人找到啦!我是不是超厉害的?还不快夸我……”

看着瞬间从酷劲儿十足的大小姐变成娇憨少女的沈甜,秋语儿眨了眨眼,神情就慢慢黯淡了下去。

萧晋的背景之深,远超想象,或许……人家说的没错,有些事,自己真的没资格去琢磨。

第890章 群众里面有坏人

不知道从萧晋那儿得到了什么样的夸奖,挂掉电话之后的沈甜脸上写满了得意,瞅瞅鸭舌帽枪手,大咧咧的说:“别担心,回去就说我非要抢你的枪玩儿,你不敢不给,这才消耗了一发子弹。”

枪手愣了愣:“小姐……”

“就按照我说的做。”抬手不容置疑的制止了手下,沈甜便向着邵文彦走去。

女孩儿身高大概一米七出头的样子,在女性中算是非常高挑的身材了,但在一帮黑衣大汉的映衬下,依然显得十分娇小,像是一只漂亮的小鹿行走在一群熊罴之间。

然而,熊罴们低头收脖畏畏缩缩,小鹿却昂首阔步气场高傲,满满的公主范儿,格格之名,实至名归。

来到邵文彦身前,沈甜打量了他几眼,便撇嘴道:“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怪不得能成为韩家的女婿。”

邵文彦今年已经三十八岁了,足足大了沈甜二十岁,平日里经常会被一些来京城办事跑关系的各级小领导巴结的他,此时被一个看上去才刚刚成年的小丫头如此评价,一张充满儒雅气质的脸庞登时就涨成了猪肝色。

可是,他却不敢有丝毫还嘴的意思,甚至连抬眼正视沈甜一下的胆量都没有。

凤凰男的又一大标志,就是平时对不如他们的人有多高傲,在面对强力人士时就会有多卑微。归根到底,还是太自卑了。

“庄雅姐。”

沈甜回头喊了一声,站在她手下那帮汉子中间的贵妇立刻一溜小跑过来,弯着腰谄媚道:“格格,您说。”

指指邵文彦,沈甜斜着眼问:“这大过年的,你老公不老老实实的在家待着,把人家一个女明星给掳到这儿来,想干嘛?听私人演唱会啊!你知道这事儿不?”

大冷的天,韩庄雅鼻孔里喷着白气,额头却有汗水不停的渗出,几缕头发黏在脸上,让她本就丑陋的长相越发狼狈起来。

沈家是悬在大家族头顶上的刀,韩家家主在沈甜面前顶多也就只能倚老卖老的摆摆长辈架子,她韩庄雅在家族里本就没什么地位,哪里敢得罪蛮横出了名的沈格格?这大过年的,要是让家里长辈知道了,跪祠堂台阶都是轻的。

该死的邵文彦,真没用,一点小事都办不好,还招惹到了沈家人,回头看老娘不弄死你!

心里暗暗对丈夫发着狠,她摇头如拨浪鼓,一脸无辜道:“不知道。”

“不知道啊?!”沈甜嘴角冷冷一翘,老气横秋道:“那你丫这个老公可得好好管管,一条穷山沟沟里钻出来的泥鳅,农民阶级的勤劳善良一点儿没留住,城里无良纨绔招猫逗狗的招术倒是学了个门儿清,往好听了说,这叫有上进心,可说难听点儿,就是人品有问题啊!

有句话儿怎么讲的来着?对了,群众里面也是有坏人的呀!庄雅姐,以后你可要擦亮眼睛哦,穷和善,是不能直接划等号的。”

“是是是,”韩庄雅根本就不管她说的是啥,只顾着点头,“格格不愧是格格,这么有水平的话,我可说不出来,这么多年算是白活了。”

至于邵文彦,此时此刻却是双目赤红,双拳紧握,身体也微微的颤抖起来。

他跟韩庄雅结婚已经十五年,也摆脱了那个噩梦般的山村十五年,甚至早已忘记了父母乡亲的模样。然而,当沈甜口中说出“泥鳅”、“穷”、“农民”这些字眼时,努力遗忘的一切瞬间就重新占据了他的脑海。

冬冷夏热最怕下雨的茅屋,需要走几十里山路才能喝上一口的水源,烈阳下贫瘠的土地,以及父母那犹如梯田一般满是沟壑皱纹的黝黑脸庞……全都回来了。

他的心很疼,不是因为愧疚或忏悔,而是因为羞辱,十五年前的所有人生对他而言都是无法启齿的耻辱,如今被人当面揭露出来,就像是直接扒光了他的衣服、把他当作一只牲口在评头论足一样。

他恨,恨老天的不公!沈甜这样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就因为家里有权,便可以肆无忌惮的将他踩入尘埃,而他却要靠自己勤奋拼搏忍辱负重才能稍稍更改一点命运。

凭什么?这不公平!

一个胖的像猪、脸上流汗犹如流油的丑女人的马屁,让沈甜感觉有点恶心,咧咧嘴刚要摆手离开,忽然眼角余光瞥见邵文彦拳头背面的青筋,好看的秀眉就饶有兴趣的高高挑了起来。

“呦!庄雅姐,快看你老公!”她拍拍韩庄雅的胳膊,指着邵文彦的脸道,“他的眼睛都红了,看上去像是要吃人一样,好恐怖,人家好怕怕呢!”

说着恐怖,可她却一脸的兴奋,好像无聊透顶的时候终于来了有趣的事情一样。

邵文彦愣了愣,韩庄雅却是直接黑了脸,抬手就是一个耳光扇了过去。

“邵文彦!你丫特么长能耐了是不是?竟敢跟沈格格瞪眼,眼珠子不想要了就吱一声,信不信老娘这就给你挖出来?”

懦弱的人在失去理智的时候或许能够勇敢起来,但很可惜,这种人也非常容易清醒,给点刺激就行了。

韩庄雅给的刺激就恰到好处。

结婚十五年,当年大学里的小鲜肉如今虽然外表看上去并不油腻,但夫妻之间的激情也早已燃烧殆尽,因为身份上的差距,韩庄雅在邵文彦面前本就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模样,再加上去年他跟秋语儿的事情暴露,两人之间的那点儿情分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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