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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何不成尸仙? 第71节

  放下酒杯后,坤道摆手:

  “先不喝了,你接下来要去哪?”

  “去见个闺秀小姐。”书生叹道:“她从我这借走了个书童,本来说用完就还,结果我那书童痴执了她,不愿给我掌灯,跑过去当仆从的,结果还死了。”

  “你这次是去兴师问罪的?”

  “那可是我的至亲好友!”书生瞪眼睛:“得加钱!”

  “至亲好友确实得加钱,要不然多心疼啊!”坤道深表赞同。

  “你跟着来吗?”书生问。

  “我该走了。”

  “这么急啊。”

  “不了,我师兄往北走,和一个我留下的暗手斗上了,我得去瞧瞧。”

  “那你小心点。”

  “这话我还给你。”坤道站起了身来:“你悠着点,找人兴师问罪,小心被杀了。”

  一挥袖袍,便是消失不见。

  似是已经走了许久。

  只剩下书生一人。

  他收拾好杯具,起身向林间深处行

  前行片刻,穿过树林,一片平原豁然眼前,月华如练,皎洁倾洒。

  书生举目望去,但见旷野之中立着一座小屋,四周繁花似锦,簇拥环抱。

  哪怕是在这盈月映下之时,四周花朵仍可夺人眼目,千百异卉铺陈如织,连绵极远。

  唯余一条小径蜿蜒其间,直指屋内那盏未熄的灯火,

  这些花漂亮,可书生却不打算碰。

  有些是药,有些是病,他分辨不出来,碰错了便是一身病。

  前朝齐国手段一如此。

  欣赏了一会花,书生忽然听到远处房屋当中传来了细碎哭声。

  侧目看去,才发现房门口处有一女子斜挎着花篮,蹲着哭。

  她生的漂亮,面容柔和,唇却别样的红,此刻像是没注意到书生,只是盯着花园里的花。

  书生见了女人,跨步走了上去。

  “姜小姐。”

  听到旁人的声音,可把这姜小姐吓了一跳,她下意识的往旁边一跌,侧坐在了地上,手中的花都快散出去。

  “啊……是你…你怎么忽然来这里了,那个…要喝茶吗?”

  等看清楚来者的样貌之后,姜小姐才稍微缓了口气。

  可她说话还是结结巴巴的,垂着头,根本不敢看书生。

  书生没敢碰这姑娘,只是同样蹲下,笑着道:

  “姜小姐,我借你的那个书童死了,他从小就一直跟着我,帮我掌灯,陪我伴读,我对他可是非常亲近的,他现在死了,连尸体都找不到,我别提多难受。”

  说到这里,书生竟是流下眼泪,他用手指擦掉,可眼泪还是哗哗的流。

  听了书生这话,姜小姐眼神也是失落了下来,竟也是开始扑通扑通的流眼泪。

  “我也丢了件贵重的东西,我花了许多精力养了一朵罂粟,它好漂亮好漂亮的,你那童子说是想要借出去,能立个大功劳,我就借出去了,我每日晚上还能和它聊聊天,听听它说外面的风景,可是它不见了,它被个坏人吃了,一点都不剩。那是我花了好大的心血才弄来的。”

  两人就这么对坐着哭,越哭越凶。

  那女子的眼泪落到了地面上,没入土地之后,转眼之间便有嫩芽,顺着土壤之下攀上。

  长出了一朵含苞的花。

  “我的书童和你的花都好像是被赵老头除掉的。”

  “又好像不是,赵先生没有吃花的习惯。”

  “那里也许还有别人。”

  “谁杀了我的书童,他手上沾血。”

  “谁吃了我的花,他嘴角留香。”

  “总能找到他。”

第68章 花春宴

  大兴人都有带花的习惯。

  一到了春天,花女们便会带着花篮上街,她们篮中的花朵有很多,有些农村的姑娘从路边挑选出长得最好看的野花将其炮制晒干,做成干花去卖,有些大户人家的侍女则会将那些修剪下来的、漂亮精致的花朵装到篮子里面,拿到街上去赚些外快。

  这次的花春宴花朵更多,前段时间下的那场花雨吹遍了全城,真到了开宴会这一天,每个人都选了朵自己喜欢的花别在身上。

  原本那些在街道上热闹的行脚客今日更是十足的力气,打把式卖艺,只求一个喝彩,得一些钱财。

  “好漂亮啊!”

  小山参站在林江的左边肩膀上,夜明珠则是在右边肩膀上,夜明珠散发着微微的光辉,将小山参也裹在其中,如此一来,路上行人就不会看到小山参。

  林江本来是想带着小山参直接去一趟韩柏城,从那里弄一份身份来,谁知刘胖刘刺史听到这事之后,直接就拍着胸脯表示:

  “哪里用得着你亲自去,我这就让手下去。”

  没过多久,一份带着官印的文书就到了林江手里。

  自此之后,小山参便是大兴有了实位的“堂倌”,属于大兴认可的精怪。

  小山参高兴,林江也高兴,安居乐业,能开得上这热闹的宴会才是好。

  又在外面逛了两圈,林江走到了糖人摊子。

  今日牛下水没来,小姑娘的身体还需要养上一段时间。

  林江又买了两个糖人,一个自己吃,另一个不知道给谁。

  想递给夜明珠,夜明珠忍不住发牢骚:“老弟,您看我像是长了嘴的样子吗?”

  小山参却直接举起了手:

  “我也想尝尝!我还没尝过你们的食物!”

  林江看了眼小山参那张画出来的嘴。

  他想了想,好像当时小山参确实想咬觥玄那种,说不准她真能吃。

  干脆就把糖人递给了小山参。

  接过糖人的小山参左看看右看看,找了一个合适的方向,一口咬了下去,把糖人的脑袋给咬掉了。

  她在嘴里咀嚼了两下,中气十足的说:

  “吃不出味道!”

  林江哑然失笑。

  又逛了一会儿,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林江就干脆往水行宅子走。

  今天宅子里面的客人很多,两位掌柜的,刺史,本地的官员捕快,外加上赵老头和曾三兄弟,铺子需要摆得很大,得一路从院子里面摆到院子外面。

  既然摆成了这样,干脆就又在外面多摆了几桌流水席,路过的客人只要想吃喝,都能来这取上一碗。

  等林江回了水行外面时,主宴还没开始,流水席上却已经有了不少人。

  大家吃的欢快,林江干脆就顺着旁边绕了过去。

  回到了家中发现佣人们正在忙里忙外,护院也在摆着桌椅,大多客人已经到了,唯独闻香怡还没到。

  向侍女打听了一声,林江就直接进了院子里面。

  等来到了没什么人的内院时,才发现闻香怡正在林生风的身边。

  闻香怡坐在椅子上,林生风正在一边傻笑,一边将花朵给闻香怡扎上。

  他选了一朵不知名字的小白花,看上去既不贵气,也没那么漂亮,可闻香怡却满脸羞红,很喜欢。

  眼见着孙儿来了,闻香怡才匆匆推开林生风,让后者稍微有点失落。

  “奶奶,阿爷,宴会上的人都齐了,就等着两位了。”

  闻香怡嗔得看了眼林生风,林生风不晓得她这是什么意思,只是嘿嘿傻笑。

  搀扶起来林生风,闻香怡带着他向正院走去。

  林江也在旁边搀扶住了林生风。

  闻香怡隔着林生风,看向林江:

  “孙儿。”

  “欸。”

  “你得了不少本事吧?”

  “托奶奶的福。”

  “……其实啊,奶奶知道钥匙在哪。”

  林江一愣,立刻就想到了那个一直在身上带着的盒子。

  “你爷爷年轻时候总去京城那边,他在京城有不少朋友,而其中一位朋友,姓孙,叫孙忠,和你爷爷是至交好友。钥匙就在他手里。”

  “京城……”

  普天之下,大兴之中。

  那是最繁华的城市,也是天子的脚下。

  林江的原身也从没去过京城,只听说那里遍地皆是机缘,满地尽是黄金。

  “但时间太久了,你爷爷已经有十数年没再和京都联系了,现在孙忠在不在京都,我不确定;孙忠是否还值得你爷爷托付,我也不确定。你如果真的去京城的话,在打探清楚之前,千万不要把盒子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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