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同人小说 > 斗罗:修行千里

斗罗:修行千里 第70节

  “信任?玉大师,难道就不可以事不在意吗?”

  斜睨了玉小刚一眼,这段时间最大的收获除了兔子,那就是‘大师’这个称号,斗罗大陆上,‘战魂大师’这个等级的魂师,大抵可以被叫做‘大师’,这就是个等级称谓罢了。

  “如何不在意?你就不怕我把你的情报卖给七宝琉璃宗,或是…”

  “我还真不在意,接下来也许几年,也许数十年,我都会在大陆销声匿迹,卖情报?

  你也要能对我造成实际伤害才叫卖,否则你也不过是传了些谣言罢了!”

  “是比比东…是她让你这么……”

  “听说你是老师的朋友,卖朋友的弟子?你要不要考虑考虑做那种人,或是承受那种后果!”

  玉小刚不依不饶,千水愈发不耐烦了,话也越来越重。

  “就这样吧,再见!”

  言罢,千水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玉小刚连千水怎么离开的都没察觉。

  ……

  三月后,接受唐三拜师的玉小刚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比比东!如今我也有了一个双生武魂的弟子!我绝不会输给你的!’

  这些日子里,千水带给他的影响很大,只是那个少年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在他一厢情愿的观念里,千水虽然嘴上说着不是比比东授意,可越是如此,玉小刚反而越是觉得就是比比东刻意的。

  ‘她在告诉我,她有了另一个双生武魂的弟子,他的弟子很强,强得超出了我的认知!’

  玉小刚有些振奋,虽然他不知道超年限的魂环如何获取,但只要是双生武魂!

  只要是这个,这个看似会爆体而亡的天赋!所以他就有信心可以将唐三培养成大陆顶尖高手,因为比比东的情况他非常清楚!

  因此他非常明白什么是双生武魂的天赋!

  只要可以解决反噬的问题。

第96章 兔子与起源

  “唐三,唐三,姓唐,……,好了,你把武魂收起来吧。不要轻易在其他人面前露出来。没有我的允许,以后也绝不要给这个武魂上附加魂环。这一点你要牢记!”

  “爸爸也这样对我说过。为什么么不能给这个武魂附加魂环?”

  玉小刚见到了唐三的昊天锤武魂,激动的都快跳起来了,但唐三的问题也让同时让他想起来此前见过一面的千水。

  “现在还不到告诉你的时候,不必深究,你只需要记住不为你的另一武魂附加魂环,只会使你更强!”

  ‘天下第一的器武魂!若是全万年魂环……’

  可一想到某些事情,玉小刚却也是哑火了,‘越级战败双昊天啊!’

  一股一股绝望的感觉狠狠地冲进了玉小刚燃起些许希望的心田。

  千水他亲眼所见,单单那一手原地消失的手段就已经不是他可以理解的了,这反而更印证了某些消息的真假。

  唐三见玉小刚脸色阴沉了起来,就问道:“老师,你怎么了?”

  玉小刚神色严肃,拍着唐三的肩膀嘱咐道:“没什么,若是有一天,遇到了你望尘莫及的人,记住一定不要冲动!”

  唐三并没有听懂,只当是老师对他的关心与教导,加上此前与唐昊相同的发言,对玉小刚愈加的信任了几分。

  一番讲解后,玉小刚与唐三确认了主修蓝银草,附毒,且向着控制系的方向发展。

  若是千水在场只怕都要笑出声了,唐神王第一武魂彻底废掉就是从玉小刚开始的。

  ‘附毒倒是没问题,但是控制?那也要看控什么啊!眼界决定想象力的边界,没办法,玉小刚么,非常合理!’

  不过这时的千水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他早就离开了法斯诺行省,背着个人形背包,在一片山脉间穿行。

  ‘唉,真想看看拜师冥场面,可惜忘了剧情了,也没查诺丁学院开学日期。还以为逮到兔子就会开始剧情!百密一疏啊!’

  千水正在懊恼,自己疏漏,‘不应该啊,难道是什么大宇宙意志,冥冥中的命运?’

  原本计划里,拜访完玉小刚,第二天千水就会在诺丁学院看见某位主角。可惜在附近潜伏了一天,毛都没见着。

  发现不对,问了问路人,这才知道这会诺丁学院还是老学期,甚至还没放假,而下学期开始至少还要三个月。

  这可把千水搞崩溃了,附近可是有个无比仇恨武魂殿的超级斗罗,本来浪一两天他倒觉得可以爽一爽,这下简直是慢慢放血自杀,恐惧感不断叠加。

  这不,没几天就受不了,反正目的达到了,带着兔子直接就跑路了。

  “喂,你到底要带我去哪?”

  看着向前不断移动的林景,背挂在千水身后的兔子也忍不住发问了。

  她原以为遇到变态了,想着自己肯定要遭。

  果不其然,直接被捆了个结实,以她现在十级魂力根本没办法挣脱。

  关键是那人好像对人体结构特别熟悉,被藏起来的他手脚都被分别套锁,最后才合绑一起。关节处也被重点关照,毫无发力的可能。

  甚至在离开时还为了保险弄晕了她。

  虽然说是提前醒了,可睁开眼,眼前的黑暗却不由得让她恐惧。

  各种各样思绪,如母亲大明二明、不该乱跑、不该化形等等想法都浮上了心头。

  可正当她哭唧唧,想着决不能让那人得逞,决绝想要自爆之时,那人却回来了。

  不似之前一副猥琐大叔模样,掀开她头套的是一个年轻人。乍一看还以为是路过的好心人来救她,结果人刚一开口就把她拉回了现实。

  “你是十万年魂兽化形吧。”

  这可好了,大叔最多变态,年轻人要命啊!

  原本就泪流满面的兔子却变得决绝起来,想着:‘绝不能让这人得逞!’

  然后她就被放了下来,塞嘴的破布也被拿掉了,正在他一脸懵的时候,这青年人又给她塞了些洗净的胡萝卜。

  “你不用怎么样,一活了几万年的老兔子也不用装嫩,我不会杀你,暂时。”

  “你是什么人?”

  底子被揭的兔子也不打算装了。

  “我啊,是个具有科学精神的人,我现在等级不足,肯定没法吸收你的魂环,所以…”

  “那魂骨呢!”

  话还没讲完就被打断的千水很不爽,“我说了,我是个具有科学精神的人!换句话说我的好奇心,大过了魂环魂骨,毕竟能够沟通的魂兽真的不多,实力弱小的更是几乎不可能存在,而你恰恰是特例!”

  “哼,谁会相信你的鬼话,你们人类不知道十万年魂兽和十万年魂兽的价值!”

  千水点头,表示认同,“我确实知道这些价值,但这些对于一些更本源的问题轻如鸿毛,而我正是对这些更感兴趣。”

  兔子难以理解千水的话,只觉得在戏弄自己。

  “你不要再说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了!要杀要剐随便你!对你们人类,这些卑鄙无耻下流的种族,不管要问什么我都会告诉你的!”

  “卑鄙无耻下流?”千水又点了点头。

  “说的不错!要是放很久以前,倒还真想反驳反驳。可惜放在另一个种族说自己,我竟然没这种欲望了。”

  兔子则是打蛇随棍上,反正自己被认出是十万年魂兽的时候就觉得已经没什么活路了,不如过过嘴瘾,继续讥讽道:“哼,想不到你倒是自己承认了!你们这些人类,天生便是卑劣到了极致的种族!”

  “天生?你的意思是你见过人类的诞生?!”

  人是什么,人从哪来,人要去往何方。

  老三样的终极问题萦绕而上,若是放在蓝星,千水连想都不会想,这就不该是由他来考虑的问题。

  可是在斗罗大陆,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没有这么复杂,特别是人从哪来,这个答案就没有那么艰难。

  因为有智慧生物从古老年代活到了现如今!

  千水依稀记得智人的的出现,演化至今,也不过一二十万年,眼前这可是十万年魂兽啊!

  她可以说是一部活历史,龙神战争大约是在十数万年前,如果活的够长,甚至可能见证了武魂文明的天地规则诞生!

  这样活着的岁月史书,远远要比一个魂环或是魂骨意义更为重大!

  因为只有知道武魂体系的起源,才能着手解决一些缺陷,或是突破这种人为的规则限制,其价值远远不是提升一些实力来的更加重要。

  千水的问题显然问住了兔子,以她的脑瓜子一下就崩了,但还没去回忆久远的记忆,她就又被问了一个问题。

  “你真有十万岁了?兔子生育能力挺强的,你生了几窝?”

  “我*******!!!”

第97章 林间谈话

  在山脉中穿行的千水并没有因为夜晚就停止前进,一点没有停留的意思,他现在的目的地是落日森林,那块仙草聚集的宝地,心头火热之之下,怎么可能浪费时间。

  ‘唉,算是明白猴哥为啥不带着唐僧一个筋斗直蹦灵山了。’

  千水原本是想御剑飞行,毕竟飞总比跑快吧?

  可实际上并没有这么简单,西游记是说唐僧骨肉凡胎,重似泰山。原本前世看来不过就是因为取经任务,不能这么做,实则并没有这么简单。

  在千水的角度来看,他可以御剑飞行不单单是因为气流的缘故,更多的是他的魂力与剑融为一体,说是御剑,也只是看起来是御剑。

  内生原因那是使用自生魂力在御使罢了,说白了是剑与他依靠魂力一起飞,魂力是自己的缘故,自己驾驭自己的难度并不大,可是带上了另一人就不同了。

  如果是像剑一样的死物,简单的附着魂力就行了,但活物不同,尤其是这十万年的兔子。

  她虽然化形,只有十级魂力,但根本上自生十万年积累的能量却还在体内,承重的并不仅仅是这外在肉体更是超大的能量体。

  更不用提去对她附着稳定的魂力了。

  这也是为何风婧依教不了千水御剑飞行的能力,就是因为风剑武魂和她一体,能量成本特别小,自己能用风剑飞,但不知原理的她却不能教授他人,千水能复刻的也就是有气流的使用。

  当明白了这些,他就理解了猴哥,不光是唐僧肉体凡胎满身的红尘气,不好带动,更是因为金蝉子本身元神的厚重。

  但玄幻的问题解决不了,那就用物理的!现代人总是有些脑洞的。

  所以这些日子,兔子可遭殃了,各种折腾,甚至把她绑在看起来是大鸟的东西上,带飞上了天,差点没把她吓死。

  之所以放弃,是材料的缘故。千水没有碳纤维这种高强度又轻便的材料,只能用木头做,结局就是一飞快就会‘机毁人亡’,且不好控制,一飞高大气环流就会作对,根本快不了。

  权衡利弊,还不如背着跑,就当上负重了,这样反而进度会更快些。

  兔子自然不消停,一有机会就破口大骂,斗罗脏话。

  “喂!我饿了!”

首节 上一节 70/328下一节 尾节 目录

上一篇:我最喜欢穿越啦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