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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末世尸王 第49节

女人的脸一下惊恐起来,她在沈明科大笑的那一瞬间就知道他要做什么,她开始挣扎起来,不过沈明科却按的更紧。

唰!

沈明科猛然撕开她身上的衣服,丰腴的酮体立马展现在他的眼中,他趴下身子,把这女人翻了过去,将她的衣服全部剥开……

(呃……不是,写错了,这里省略一万字,身为作者我不能开车,要不然会封的……嘿嘿,你们自个脑补。)

清晨的风好似吹开黑夜的压抑,昔日孩子们玩闹的声音消寂无影,秋叶渐浓,苔花微微,岁月倾然而下,淆一碧万顷,初生的太阳只露出她的一小半身体,但却将半个天空染成迷人的粉红色,让人如同自己身在动漫那样美好的世界一般。

在地上酣睡的沈明科感觉到自己的屁股好像有人再踢,便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

“老沈啊,我说你行不行啊?咋得?”

“还行还行。”沈明科笑眯眯的说道,显然对昨天自己做的事情很满意。

可能是昨天喝的有点多,沈明科还感觉脑子晕眩眩的,而反观郑明辉,见他气色如常,好像并没有喝多后的头疼感!

而郑明辉也感觉现在的自己很奇怪,自从今早醒来以后他就感觉自己体内多了一股很强大的力量,可以做很多以前做不到的事情,他甚至还有一种错觉,自己可以凭一己之力扛起一头牛!

不过他也就是错觉而已,只当是自己刚刚从梦里面醒来,入戏太深了。

这时候,全身一丝不挂躺在地上的女人也动了一下,她翻了一个身,胡乱披散着的头发让她看起来像个鬼一样,看着郑明辉两人,她眼中闪过深深的怨毒!

“你们……你们竟然敢……你们给我去死!去死啊!”

女人发疯了一般对着两人尖叫着,郑明辉一看到,就像昨天自己吃的那顿人肉,不由地心里直冒火,胃里翻江倒海,愤怒的看着女人。

“你特么还好意思,我艹尼玛!”

郑明辉捡起地上的砍刀,一刀劈了下去,昨天杀了一个人,心里慌张,很少分不清情况,而今天一醒来对周围的一切都有了清晰的认识。

现在是末世啊!怕毛线?

既然已经杀了一个人,他不介意让自己手上再多沾一些鲜血,毕竟,末世之中好人是不存在的!

就在他的刀要劈下去时,关这李鹤年的卧室门突然传来“轰”地声音,那道门直接被一只粗壮的手臂砸开!

吼!

一道令人心肝发颤的尸吼声响起,李鹤年两米高强壮的身体出现在三人面前。

女人看到后心中一喜,激动的说道:“儿!儿啊,他们杀了你爸爸,快给他复仇啊!”

在她喊出这一句话时,郑明辉沈明科两人脸上徒然一惊,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

“你……你儿子?你竟然养丧尸?你tm疯了吧!”沈明科惊骇的说道。

就在这时,一个俏生生,年轻漂亮约莫十六岁的女孩也静静的走出了卧室,她身上的白衣裙已经脏乱无比,但手臂上和锁骨上的肌肤干净细腻,好似经常洗澡一般。

女人看到李晴天时脑中嗡嗡作响,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好像自己遇到鬼一样。

“你……你竟然还活着?”

“呵呵呵,妈妈,我还活着,没想到吧,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和爸爸不是很疼爱弟弟吗,弟弟现在就在这,你过来喂他啊!”

坐在地上的女人往后面缩了几步,她也没搞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为什么李鹤年没有吃了李晴天?

“不!你怎么没有死?怎么会这样,你怎么做到的?”

女人睁大了眼睛仔细的观察了李晴天,最终确认她没有变成丧尸!

“嗯哼哼,弟弟可不忍心吃我,是吗,我的乖弟弟?”

李晴天整理这自己的长发,站在一旁丧尸李鹤年像是听懂了一般呆滞的点了点头。

李晴天整理好头发后,看着女人的眼睛充满了恨意,恨她和李荀皓的偏心,明明都是他们的孩子,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就因为她的女孩吗,将来要嫁人?

“妈妈啊,你和爸爸好偏心啊,为什么只疼爱弟弟?为什么买东西的时候出来只有他的没有我的?我到底有什么做的不对,你们告诉我?”

李晴天声音中没有任何情感,好似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述说着一件悲伤的故事一般。

“不,我没有,我们没有只疼爱鹤年,我们两个两个都和疼爱啊,手心手背都是肉,你快叫鹤年杀了他们两个,他们杀了你爸爸,快杀了他们!我们以后开开心心的做一家人好不好?”

女人希翼的说道,不过李晴天嘴中却泛起了冷笑……冰冷而又迷人。

关于郑明辉这个角色

作者在评论区看到有很多读者不喜欢郑明辉这个角色,其实吧,看着你们讨厌他作者心中也是特别高兴,因为我是个写作新人,代入感什么的就没想过,而读者们看这本书有了代入感我心里面也非常高兴。

因为这代表我的写作能力有所提升。但是呢,郑明辉和沈明科这俩个角色是用来推动剧情的,作者也知道这个套路很老,但也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什么从弱变强打主角那些,这些都不会出现,这两个角色各位读者也没有必要那么较真,他们就和冰河时代那只松鼠一样,是推动剧情开始的重要引线!

不妨告诉格外读者,作者之前埋了很多伏笔,特别是那个穿越者,都是证明了主角后期是无敌的,但无敌了作者也得把剧情延续下去吧,不可乱写吧?

主角要有一个目的性,而这两个人就是目的性的引发,是必不可少的,读者讨厌郑明辉这个角色,我也理解,但是下面剧情你们是永远不知道我要怎么写,而这两个角色到后期永远不会出现能与主角分庭礼抗的情况!

请大家不必担心,因为你们永远不知道作者会怎么写。

第九十六章 这是大餐

郑明辉感觉这是老天在跟自己开了一个玩笑,这女人不是说她女儿去国外了吗?为什么会在这里,旁边还有一头丧尸?而且还不咬人,这是什么鬼意思?

他痴迷的望向李晴天,她的面容特别符合自己的审美观。每个男人小时候都幻想自己有一个仙女姐姐,而李晴天就非常符合,虽然他的年龄比李晴天大了十多岁,基本快近三十了,当并不碍着他没给夜晚静静幻想!

“一家人?哈哈哈,好笑死了,我告诉你,伍慧娟,从你把我亲手推进弟弟房间时我的心已经死,你们不配是我的亲人!我在你们眼中不过是一个奴隶!”

“每一处弟弟犯错都是怪在我身上,凭什么?你告诉凭什么?我从不奢求你和爸爸能对我有多好,我只希望你们能给我一点关心,但凡只是一点,我也不至于变成这样!”

“现在你跟我是一家人,行?我让你去和李荀皓那窝囊废一起去地狱做一家人!鹤年!去!杀了她!”

李晴天脸上冰冷如寒铁,丝毫看不见往日对生活充满希望的阳光女孩的影子!

听到姐姐的话,李鹤年张开大嘴露出一口恐怖至极的钢牙,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就把伍慧娟整个身体拎了起来,大口直接咬了上去,一时间,血肉喷溅!

“喂!小姐姐,我……我那个……”

看着伍慧娟脖子被李鹤年一口咬下大个洞,郑明辉立马怂了起来,仙女姐姐固然好,但在身家性命面前,仙女姐姐什么的都去见鬼吧!

郑明辉语无伦次的说着,成功的吸引了李晴天的注意!

“你们两个杀了我的父母,我还得谢谢你们呢,那么,你们也去死吧!”

李晴天淡淡的说道,伸出玉手指向郑明辉两人,李鹤年就立马放弃伍慧娟的尸体,化成一道黑影冲向他们俩!

“快跑!”

一见此,沈明科当即大吼道,就向着门外跑去!

“卧槽!”

看着李鹤年冲来,郑明辉慌忙之下一只手就把旁边的鞋柜拎了起来砸向李鹤年,等甩过去后他才发现自己有什么不对劲。

我的力量?我的力气怎么这么大?

而李晴天俏脸上也是一愣,随即又冷了下来,说道:“你也是进化者?”

“去你玛德。”

郑明辉根本懒得说话,扔出鞋柜后就马上开了门跟着沈明科跑了出去。

“有丧尸!”

刚出了门,沈明科就被楼梯躺着的一头夜魔丧尸吓了一跳!

“去死!”

郑明辉一下跳了过去,手中的砍刀一划,就把夜魔的头颅给宰了下来。

“想跑?能跑去哪?”

身后传来李晴天冰冷的声音,郑明辉下意识回头看去,就见到李鹤年的身体,它伸出碗大大拳头就轰了过来,直直打在郑明辉脸上!

它拳头上布满的骨刺在他的脸上扎出一个个血洞,激烈的疼痛感袭来,郑明辉被它巨大的力量轰倒在地,直接滚了下去,摔在楼梯间的平台上。

郑明辉第一时间不是去顾身上距离的疼痛感,还是用手摸向脸上的伤口!

“我……我竟然,我被丧尸抓了,啊啊啊!”

恐惧的火焰在心中燃烧,郑明辉不经在想自己变成丧尸会是什么样,他愤怒的看了一眼李鹤年,怨毒的眼神在李晴天的眼中闪现,而她却不为所动,反而露出充满黑暗的笑容!

“走!”

郑明辉想和她对刚,但没有自信到自己可以单挑一头进化丧尸的程度,他一把拉起旁边因为他的被抓伤而呆滞的沈明科,竟然直接从楼梯口的窗台跳了下去,连带着旁边长这枯萎的花的花盆!

“追!”

李晴天冷冷道了一句,就趴在李鹤年宽广的背上,双手紧紧搂住李鹤年的脖子,而它也带着李晴天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虽然李晴天已经对自己的父母失望了,但是即使要报复他们,也应该是自己动手,还轮不到一个外人,帮李荀皓复仇,也算是她尽的最后一丝孝道。

咿咿呀呀~

下方的街道上,唐业一只手扶着骑在自己的脖子上的囡囡,抬起右手上的表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是7:32,如他所料一般,昨天晚上那些奇怪全部被剥了皮的丧尸已经全部消失,不知躲在了什么地方。

都说带手表男左女右,可唐业也没有办法,他基本都要战斗,而左手战斗时每次都要分化成骨刺,带着手表实在是不方便,所以就戴在了右手上,但他的手腕很粗,所幸这表的卡带刚好够,勉强戴了上去!

头发上传来一阵异感,唐业不用猜也知道头上这小家伙正在捣鼓自己的头发,他伸出一只手,就戳向囡囡的腰,把她逗的哈哈大笑,像一个顽皮的熊孩子一般!

嘴角裂出开心的笑容,唐业心中感觉带着这个小家伙还是很不错的,唤了一下声后的阿福,刚准备向着前方走去,突然一道剧烈的碰撞声响起。

唐业都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只见郑明辉骨碌碌的从一张车顶上爬了起来,而沈明科早就撞到昏迷过去。

“怎么是这家伙还,还没死?”

唐业皱起了眉头,在郑明辉爬起来的时候他一下就认出来了,只是没想到这逼命这么长!

“尼玛的,你头死猪,给老子醒醒!”

郑明辉扭了一下身体,刚刚从六层高的地方摔下来,他都感觉自己全身骨头都要断了!

“艹尼玛,我……呃……”

郑明辉骂骂咧咧的想把沈明科摇醒,但突然发现旁边好像有什么巨大的东西,猛地转过头,就发现阿福和唐业静静站在哪。

“我的妈耶!”

郑明辉像炸了毛的猫一般,拉起沈明科就飞奔了起来,阿福的身高和体积着实吓到了他,比之前遇到的那头蛤蟆丧尸(唐业遇见的第一天二阶丧尸)还要大!

他不在去管身上的疼痛,用尽全身力气奔跑,一恐惧作为奔跑的燃料,而他也不知道现在的自己速度有多快!

吼!

仇人见面怎会无事,这个偷了自己枪的人唐业可是恨之入骨!根本不可能这样看着他逃走!

唐业怒吼一声,带着阿福直接追了过去,而这时,李鹤年也从天而降,把郑明辉之前摔在上面的车子彻底踩到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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