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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未来聊天群 第89节

  斯大林在文章中写道:‘糟糕的并不是价值规律影响我国的生产。糟糕的是我们的经济工作人员和计划工作人员,除了少数的例外,对于价值规律的作用知道得很差,不研究这种作用,不善于在自己的核算中考虑这种作用。’

  在‘消灭城市和乡村之间、体力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对立问题’中,斯大林又认为:苏联彻底的消灭了资本主义制度,因此这种对立也必然消失。认为工人阶级不断供给农民和农庄拖拉机等工业品,‘使得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变成了他们之间的友谊’。

  他还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兴起和发展,两个阵营的对立,造成了世界市场的瓦解,而社会主义国家则可以通过互助合作来建立阵营的统一新市场,相对应的资本主义国家失去了社会主义的市场,其经济危机必然加深。

  这部著作中斯大林还回答了许多经济问题,而中国为什么对这部著作如此重视,就是因为现阶段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认知是非常高的,他在看待这一问题上,并没有陷入极端对立状态,而是展现了客观认知。

  比如,他承认‘价值规律’和各种‘经济学规律’、承认‘集体农庄内每一农户拥有个人财产。’并且对其集体农庄之外的‘副业’个人财产‘不限数量’。

  少琪说道:“我研读了斯大林的这些文章,其中所指的‘商品生产’仅限生活商料而非生产资料,而这一观点与我国接下来要实行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存在着冲突。”

  总理说道:“这确实是一个问题,我们要保留一部分民族资产阶级,发展私营经济,那么私营者是可以制造生产资料的,这就与斯大林的政治经济学思想相违背了。这些天我要去苏联,将要向斯大林当面汇报中国‘一五计划’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事项,如何解释是个问题。”

  苏联的个体经济仅限于农户自留地副业产出、部分个体手工业者或集体农庄市场的交易,而私营经济则基本绝迹,中国要保留民族资产阶级(私营经济),显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

  曾经‘过渡时期总路线’实行以后,到1956年,国内的个体和私营经济同样绝迹,而新的‘总路线’中,个体经济会改造,但是许多还会保留下来,而私营经济也将会在限制条件下得以保留和发展。

  按照现有的理解,如果中国在过渡时期和结束后,没有按照苏联的模式,形成新的‘个体经济’,消灭‘私营经济’,那么中国就不是一个‘标准’的社会主义国家,或者说就是一个‘修正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要获得苏联的认可,就得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上,向斯大林讲清楚中国要做的工作,要实现的目标,而就如总理所说,这是与苏联当前体制和认知产生着明显的冲突,除非中国的‘总路线’还是和曾经一样,彻底的完成‘三大改造’。

  “要不就来个拖自诀。”陈芸说道:“拖到明年斯大林离世后,我们再发布过渡时期总路线。”

  “关于这方面,斯大林是一定会问的,到时我们要如何回答?”总理问道。

  陈芸说道:“我国与苏联的情况是不同的,我查了一下苏联前期的资料:1923年时,苏联88.5%属于私人所有或租赁??,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仅占11.5%,其处于绝对领导地位,而我国民族资产阶级目前占经济的比重只有6.9%。”

  总理说道:“但是个体经济占比达到71.8%,其中个体劳动工业产出方面占比23%,国有经济占比19.1%,如果我国不对个体经济进行改造显然是不合适的。”

  少琪说道:“现在有没有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具体改造方案?”

  陈芸回道:“有一个大致的框架。个体经济方面:涉外商业公司除极少部分外,皆实行国有化;私营企业中的重点制造企业也全部公私合营,而后国有化,一般商品制造企业则予以保留,预计60-70%的私企会被保留。”

  “全国私营工厂户数有统计吗?”主席问。

  陈芸答道:“有的。1951年全国私营工厂统计数为141315户,未来信息显示到1953年,全国私营工厂数为149571户。”

  “两年之内就增长了八千多户?”主席略感惊讶。

  陈芸也叹道:“是啊,私营企业的增长是很快的,按照这个增长速度,五年之后,将达到17万户以上,甚至可能会更多。”

  主席嗞的吸起了烟,思考了一会说道:“70%这个比例还是比较高,降下来吧,降到40%左右。”

  “具体怎么降,还是要设一个标准。”总理略作沉吟说道:“我看不如也搞个经营限额,年经营达到30亿元的,无论哪一类工厂,一律公私合营,30亿元以下则继续经营。”

  陈芸摇起头来:“这恐怕会严重打击私营企业的经营积极性,我看不能搞经营额,可以按资产额合并重点企业标准来实行。比如,企业总资产达到一个数值,或者其是重点企业的,凡符合其中一项,一律进行公私合营,而那些小的非重点的私营工厂则继续经营。”

  主席思考了一会说道:“陈芸同志的这个方案好,可以调查一下,看看按此标准能留下多少私营工厂。”

  陈芸抬起笔作下记录,说道:“根据现有的统计预估,如果按资产总额30亿元以上这个标准,大约有一半的私企都要公私合营,若降到20亿元,侧有六到七成都将公私合营。”

  “具体还是调查后再确定。”少琪提醒道,而陈芸则点头表示接受。

  主席问道:“涉内的个体商业方面,怎么办?一起合营肯定不行,如果划定经济限额,那么个体商人以后肯定不会越过这个经营额,这是在人为的制造销售限制。”

  陈芸说道:“涉外的商业公司因为失去了西方商品,基本只能国有化,而涉内的个体商业公司或批发公司,最佳的处理方式不是公私合营,而是采用恰当的税收机制,在保证其商品利润限制的基础上,对其征收合理的经营税。”

  “这方面苏联已经有个先例,他们当时采取的政策是,商品价格不得超过国营定价的10%,我看我们也可以这样办。”

  少琪说道:“这些个体商业的占比太大,如果不进行公私合营的话,国家财政的税收能保证吗?”

  “会有一些困难。”陈芸如实答道:“个体商业公私合营后,其经营所得大部分归于国家,而若不这样做,那么大部分利润则会归于私人。”

  主席听完二人对话后说道:“这样搞没办法向苏联解释,可以换个方向。比如,一般小吃店、小型零货售卖店、摊贩,一律不要公私合营,以此来保证市场的繁荣;诸如有较大规模的商店、商场、批发公司等一律公私合营。”

  主席抬手一点:“可以按照种类、经营额、规模确定要不要公私合营,这样做或许更合适,下面执行起来,也就有了明确的标准。至于以后要如何放开,那是三五计划时期的事,这样做既保证了财政收入,也保证了市场销售和平稳。”

  “简单来说,就是‘确定种类、大中合营、放小经营。’”

  主席之所以说要‘确定种类’,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比如一些关键或特殊商品的销售,这类商店或公司可能没那么大,但是其经营种类和销售、供货渠道又特别重要,这样的商店或公司就必然要公私合营,不能将其放任在外。

  ‘大中合营、放小经营’这个好理解,有一定经营规模且在重要街道店铺,其虽不在种类之中,但是年经营额较高,那就要纳入合营,至于那些小的又不再种类之中的自然就不管了,向小吃铺、小吃店、一般杂货店实在没有合营的必要。

  真要全部合营的,并不是好事,反而是坏事,这一点主席和几位书记都是知道的。

第115章 新的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一共涉及两个任务:一是,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是对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农业、手工业的集体化改造;二是,五年计划方面。

  过去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非常彻底的,个体经济变成了集体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则完全被取消掉了,而现在新的总路线,仍旧是完成这两个任务,但是在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却走上了‘修正’路线。

  以个体经济为例,城市个体经营,符合公私合营条件者将被合营。

  以北京市为例,个体和私营工商业9.6万余户,其中:私营工业6369户,私营商业7.3万户,个体手工业1.6万户;若按新的合营标准,那么私营工业中的六到七成、私营商业中的3万户左右、个体手工业中的七成以上都会被合营。

  农村个体经济方面,将会依托个体手工业、个体养殖业、个体作坊等建立农村合作社经济,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过于落后,因此未来阶段,对城市里的改造与农村相比要低得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城市的活力。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一次分配制度建设的过程,国家不再像过去那样,把农村个体和私营经济一棍子打死,从而导致市场消费不足的情形再现,这样做虽然‘修正’,但也是没办法的事,要想提高消费,就得提高分配。

  不想让百姓手里有钱,又想让百姓消费,费这种逻辑在根本上就不成立,因而要百姓消费,就得让百姓手里有钱,就得让利与民;要想让工业生产规模增加,技术能有更多发展,那么就得保留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这同样是不得不做的事。

  国家把个体和私营经济,一律集体化,一律国有化,确实可以在短期内实行财政大量节余,而这样做的最终结果,或者说实践已经证明,仅仅两三年时间,国内的生产、消费、分配就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最终导致了‘通货膨胀’。

  特别是1960年,国内居民日用品、轻工业品,出现了严重的供货短缺,肥皂、针头线脑、布料、纽扣等等上百个商品全部缺货,而在另一方面,国内的许多基础工业品、重工业品,如:收音机、缝糿机、自行车等大宗商品,却又滞销,出现了所谓的‘通货膨胀’。

  这是一种假‘通胀’,实际情况是,当时的中国只能生产这些基础工业品,而面对数亿人口的庞大市场,这点子工业品、商品,其实根本就不购卖,造成‘滞销’的根本问题就是,老百姓口袋里没钱。

  国家要发展工业,所以财政要集中,而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公私合营、国有化,然而这样做确实解决了短期的资金缺口,但是这个‘短期’实在是太短了,甚至仅仅一个五年计划,就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面对这些历史困境,主席和书记们,不得不做出‘修正’,可对于当下的中国来说,苏联那里是一道难关,中国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思路来建设国家,所以新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不得不在条条框框里找办法。

  然而,摆在面前的另一个情况是,中国所提出的办法,无论哪一条,都不符合‘苏联模式’,都不是‘纯粹’的社会主义制度,且更像是南斯拉夫那样的‘修正主义’。

  斯大林当初捏着鼻子认了南斯拉夫,那是因为其在欧洲巴尔干半岛上特殊的重要地理位置,且南斯拉夫本身就是一个工业化国家,他们也不需要苏联什么帮助,而中国则不同,当下的中国看似是一个独立国家,其实很多事情上,不得不仰苏联鼻息。

  如果说过去,中央并不知道未来的路该怎么走,未来出现了哪些问题,那么‘苏联模式’自然是唯一选择,可现在明明知道照抄‘苏联模式’并不行得通,却也无法做出根本性的调整,那怕是较大的调整也受阻于苏联‘议建’。

  也就是说,明知道是错的,还不得不走上那条路,分明有改变的办法,但是不符合苏联模式,为了争取苏联援助又不得不做出妥协,这让中央极其难受。

  八月份,总理将再次访苏,他要向苏联上报‘一五计划’草稿,还要向斯大林讲述中国制订‘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事,前者问题不大,而后者则是关键,如何说服斯大林,让其接受新的‘总路线’是一个重大工作。

  所以对个体和私营实行‘公私合营’的总方针不能变化,而能做的就是在其间进行有限的调整,但即变是这一点‘调整’,从苏联模式的角度来看,依旧是在走‘修正’道路,这场改造按苏联标准就是‘不彻底’的。

  主席和四位书记商讨了多次,最终想出了一个办法,说服斯大林的办法,那就是根据中国国情,在过渡时期进行‘阶段性’的改造。一阶段先把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改造到一个水平,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太大问题,二阶段再进行彻底改造。一期为五年,二期三年,共八年。

  也即1953至1957年为第一阶段;1958至1960年为第二阶段。

  这个‘阶段改造论’的目的,既是向斯大林表明中国正在按‘苏联模式’实行,其根本路线不会动摇;也是在向斯大林说明,中国在改造过程中执政上的谨慎性,同时也给了中国将来回旋的余地。

  到时,一阶段改造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问题,那么中国就可,以解决改造中的问题,来延长改造时间,还可用一阶段改造的成果来证明阶段改造成功,直接宣布‘初步改造完成,进入社会主义国家行列’。

  至于二阶段改造要不要进行,何时进行,那时中国大概已经不需要再看苏联的脸色了。中国可以长期‘处于阶段改造当中’,甚至直接抛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从根本上走上一条与苏联模式不同的道路。当然,这要看具体的国际局势才能决定。

  ……

  克里姆林宫,会谈室里,斯大林听取了总理关于‘一五计划’的方针与草稿,这份计划里,过去的101个项目,直接增加到了156个,由于这是与苏联专家们一同商议的,所以斯大林并无太多的意见。

  但总理汇报完‘过渡时期总路线’,并指出‘中国将实行阶段改造’以后,斯大林当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问道:“为什么要进行阶段改造?”

  总理便将早就准备好的说辞命了出来,回道:“我国在采用苏联模式的同时,也注意到了本国自身的特点。就以个体经济为例,其占据中国70%多的经济比重,如果猛然改造,很可能会造成经济出现混乱,甚至是社会动荡,因此最好的方式是‘缓改’。”

  总理又向斯大林解释道:“我国总体经济产出情况与苏联成立时也有不同,我国经济主要来自于个体产出和农业产出,工业产出相对较少,而工业产出中,又以手工业为主,其民族资产阶级占工业比重不足7%,因此我国改造的核心,主要是商业其次是工业。”

  斯大林思考了一会,问向一旁的柯希金:“主席同志,我记得苏联经济体制在改造前,私人经济占据88%以上,是否有记错?”

  “是的,领袖同志,您没有记错。”柯希金补充道:“其中工业产出,占据私人经济的77%。”

  斯大林看向总理问:“中国在工业产出上占比多少?”

  总理回道:“截止当前,中国工业总产出占比工农业总产出的51.7%,其中国营产出占总产出的67.3%;私营产出占32.7%;全国国营零售业由14.9%上升到42.6%。”

  “也就是说私营工业以占比不足7%,创造了三分之一的产出利润。”斯大林说道。

  “是的。”总理点头承认,但随即说道:“正是因为这一比例较高,所以我们才决定在过渡时期的改造当中,应当谨慎一些,等到国营工业生产力和技术水平发展壮大起来后,再考虑进行全面改造。”

  “一五计划期间,我国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改造,主要是针对那些有一定技术和发展规模较大的工厂进行公私合营,最终将其变成国有企业,而对于一般的民用品、日用品生产的私营企业,则暂时不要改造,以免影响市场供货稳定。”

  “商业企业呢?”斯大林问得十分细致。

  总理答道:“涉外商业公司全部国营,涉内商业公司,我们也将按照一个标准去进行合营,除百姓小吃店、零售店、杂货铺这些种类不进行公私合营外,其中有较大规模或者在主要街道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中型和大型商铺、商场皆进行合营,对批发公司也进行合营。”

  “这些批发公司合营后,其中的一部分将组建为‘供销批发公司’,全国已建有供销总公司,后续在全国各省、地、县或自治州、县建立‘供销批发公司’和乡‘供销合作社’,以用进行全国商品批发或零卖活动。”

  “对于那些私人经营的商店、摊贩,则从供销公司批发,国家将进行价格限定,保证物价的全国稳定。”

  “这个价格增长比例是多少?”

  “我们也是在按照苏联的模式进行,一般不超过10%。”

  斯大林这才点起头来:“这个比例是合理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不能培养资产阶级,并且要消灭掉私人资本主义。”

  “是的,总书记同志。中国正在苏联的帮助下,朝着这个方向前进。”总理说道:“预计到1960年,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将可能彻底终结。”

  “不是可能,而是一定要做到。”斯大林说道。

  总理认真的点起头,立即做起了记录。总理在斯大林面前与东欧国家的领袖们并无区别,始终显得很恭敬,而斯大林对此也十分的满意,在他来看,中国的‘阶段改造论’,虽并不如苏联当初改造时那样坚决,但总体上而言,中国最终也是在实现苏联模式下对其改造的目标。

  1928年苏联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前,私人工业占比为28%,到了1933年骤降到0.5%,而中国与苏联不同,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后,就有大量官僚资本的工厂或商业被没收,民族资产阶级的占比仅6.9%,三大改造开始后,这一比例仍将下降,能保持4%就不错了。

  到时,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在全国总占比中都会大幅下降,但是中国不会再走过去或者苏联的老路,而是对其进行限制性发展,通过控制价格,提高经营者税收的方式来剥夺其多余财富。当然,这些人的利润是少了,不过财富依旧是增加的。

  1952年,全国个体和私营工商业增加了28万户,全国城乡手工业工人和手工业独立劳动者、私营工业者,总数达??1971余万人??,这还不包括围绕这些经营而增加的数百万从业者,如果把这些工商业全部公私合营,那么围绕增加的数百万从业者,就将瞬间失业。

  但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或者公私合营后的企业建设又需要大量的工人,这些手工业劳动者,无疑是最好的工人对象,因此合营是一定要进行的,这是国家工业建设的需要,但是对于一般零售商业和部分低技术个体经营者,国家就没有必要再合营,再把他们弄到工厂里去了。

  新中国从成立到后来一二五建设期间,就是一个不断精减和增加人员的过程之中,而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国家当初学习苏联,不管不顾一味的国有化,可中国的工业比之苏联差得太远,人口规模也大得多,工厂是成立起来了,可是多数开始并不赚钱。

  就比各地的县城为例,为了发展地方工业,通常将地方的纺户、铁匠等个体护集结起来成立工厂,然而落后的生产手段和技术,根本没办法与机械相比,而工厂建设的成本又是实实在在的投入,其结果就是许多所谓的工厂,实则是在依靠国家供养活着。

  这些个体户,原本自产自销,或者平时为农,闲时副业,增加了家庭收入,进入工厂后,成为了职业工人,家里就少了一口劳动力,所在的‘工厂’又不赚钱,靠着国家在供养,导致家庭和国家在一个时期内,两头都在亏。

  所以,为什么要保留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就好理解了。

  个体经济给了农村百姓搞副业,增加收入的机会,给了城市百姓更多就业的渠道和收入来源;而私营经济,不仅大幅增加了城市就业,而且还能增加国家税收,同时把原本需要国家全资投入的工业和商业建设,分担给了私营。

  国家还可以通过银行放贷,增加货币流通,分化了风险投资。比如某县要建一座纺织厂,按照全面国有的思路,就需要政府全资拨款,而款项来自于国营商业和农业税收,企业成本收回周期长,一旦经营不善,就需要政府继续拨款或者倒闭。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企业倒闭了,倒闭期间工人完全失去了生活来源,政府损失了投资,而工人还需要重新安排工作,实在安排不下的,就只能重新回到农村,等到有新的企业招工时再来安排,如此往复。

  但私营企业与国营不同,其是自负盈亏,以快速追求利润为目的,私营经营者无论是自筹资金或者是向银行贷款,这个风险与国家无关,他们一旦创造了利润,不仅扩大了就业,而且还增加了大量就业,就算亏了,个人债务也还不至于影响到国家整体经济运行。

  私营是竞争的,有人倒下就有人上来,且在新中国当下如此落后的工业条件下,基本不太可能出现商品滞销的情况,唯一需要解决的就是让百姓口袋里有些钱,让他们有消费能力,这样私营工业和商品经济就发展起来了。

  新中国工业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法,早早就摆到了五大书记的面前,但现下仍不能全面实行个体和私营经济体制,原因也不复杂,新中国需要建立起公有制,需要发展国有工业,没有这个基础在,搞起来的个体和私营经济,最终只会演变成资本主义经济。

  因此,在一二五计划,甚至是三五计划期间,对个体和私营经济的限制都将是事实存在的,唯一不同的是,新中国并不打算把这两种经济给予抹除,相反的还会保留相当多的一部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计划体制下,给予市场必要的活力,弥补曾经全面计划体制实行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所以,新中国即将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已非是‘全盘’计划式,而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主导,个体和私营经济相结合的新经济体制(类似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其特征是,国营与私营生产相结合;商品市场和生产也不会消失;金融贷款业务同样会向个体和私营者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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