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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未来聊天群 第114节

  主席眼中泛着泪光,微微点起头:“谢谢老总。”他看向庭院中,见四位书记都来了,便说道:“同志们工作这么忙,还让同志们跑一趟,谢谢了。”

  少琦说道:“还请主席不要过于悲伤,照顾好身体,就是对开慧烈士在天之灵最好的安慰,我想她看到如今蒸蒸日上的新中国,一定会为此感到高兴。”

  主席抹了一把脸,调整了心情,挤出一丝笑容说道:“开悲烈士是无数牺牲烈士中的一员,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惟有把新中国早日建设好,才能告慰所有牺牲烈士的在天之灵。”

  几位同志见主席心情平复了下来都不由感到高兴,就见一旁的总理说道:“主席啊,有个事情需要向您汇报。”

  “什么事啊?”主席说着抬手朝房门一示:“都别站在这里了,到里面说吧。吧”

  大家进得屋来,总理才便说道:“是这样,最高法汇报,他们前些时日接到了湖南省人民法院的汇报,关于何健案,经过湖南省人民法院各界代表共同合议,一致要求判处何健死刑,湖南省人民法院也认为应当判处死刑,不过他们没有直接宣判,而是报到了最高法。”

  自1950年台湾解放之后,针对国民党反动派集团的审判就进入了新中国最为重要的司法程序,不过由于案件众多,因此除了‘蒋介石反动统治案’由国家主导成立特别法庭进行处置外,其余都下放到了地方法院审理。

  比如何健案,由于其是湖南人,因此交给了湖南地方法院审理,经过长达两年的证据收集,从醴陵县一直审到湖南省人民法院,现在来到了终审阶段。

  主席点起一颗烟,吸了起来,他并没有因为开慧烈士的牺牲,而就‘何健案’给予个人议建,反而问道:“国民党反动集体的案件审理,一定要细致严谨,要有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把案件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要办成铁案。”

  总理说道:“何健案审理全程都是向全社会公开的,仅证据就收集了上万份,一部分关键证据来自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内部,一部分来自于前国民政府地方干部、前国军军官、士兵和地方群众的指控,这些证据都经过反复的审核求证,证据是充分的。”

  总理只是略作停顿便又说道:“我认为人大常委会应当同意最高法就‘何健案’进行‘死刑’判决复核。何健的罪不可饶恕,也不符合国家特赦的条件,所以应当判处死刑!”

  说到何健,朱老总顿时就红了脸,他咬牙道:“何健杀了我们多少红军将士,残害了多少群众,这个人死不足惜!我强烈建议——杀!”

  “少琦,你是全国人大委员长,你是什么议建?”主席看向少琦问道。

  “一个字,杀!”少琦一点犹豫也没有。

  主席又看向了陈芸,就见他回道:“何健这样的人,如果还活着,那么就是对牺牲红军将士和群众的最大不公,我认为必须杀!如果可能,老蒋也该杀!”

  主席摆了摆手,说道:“老蒋的事,早前就有定论,这个人不是不能杀,而是杀了的影响不如留着好。”

  “那关于何健的判决,主席怎么看?”总理问道。

  主席站了起来,他在房中踱步思考了一会,只到驻足转身才说道:“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罪犯,不处理一批是不行的,特别是像何健这样罪大恶极的,必须要严肃处理,否则无法向全党、全国人民交待,所以我同意最高法复核何健的死刑判决。”

  要知道,这个死刑复核,判的可不只是何健一个,全国范围内那些国民党反动派主要成员就有三千多人,一旦何健判死,这些人都是死路一条;其余那些参加或参与反动统治的国民党中、低级干部、前复社、蓝衣社、帮派等骨干成员共四万多人,迎接他们的也都将是死路一条!

  如果算上从新中国成立到镇反运动展开,再到当下对反动派的最终审判,全国被处决的反动派成员将高达80万人。一个国家,特别是一个新政权,不把这些旧势力彻底扫干净是不行的,否则将来这些人还要兴风作浪。

  当然,有人死,也有人幸运的活了下来,这批人主要是在台湾解放期间有‘立功’表示的一批人,他们包括:前伪国军陆军总司令孙立人、前伪空军总司令周至柔以及军队中参加起义的一批将领、国民党政府干部等人。

  但何健是反共死硬分子,他必死无疑,还有毛人凤这样的也是一个下场,说起毛人凤,这人其实挺有意思,1950年他见国民党大势已去,还曾主动联系我在台地下党说愿意‘投诚’,然而我党根本没有接受他的投诚,所以他也死定了。

  听完主席的议建,总理又问道:“还有一些人属于中间派,比如陈诚、陈立夫这一类,如果判死刑罪行是够的,但就以陈诚来说,解放军登陆台湾前,他还是主动联系了我地下党,表达了投诚之意,我军登陆之后,他也主动劝降了不少顽抗分子,还是有立功表现。”

  少琦说道:“功是功,过是过,如果轻易揭过也不是一个好事情,该判还是得判,否则《宪法》的威严何在。”

  “我同意少琦同志的观点。”朱老总说道。

  主席说道:“除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外,像陈诚这一类的,既曾经站在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高层,但又有一定立功表现的,建议判处劳动改造,两三年总是要判的。要让他们清楚新中国与旧中国的不同,更要让他们通过劳动来体会和了解中国百姓过去的困苦。”

  总理抽出钢笔作起了记录,说道:“还有一类,就是宋美龄、蒋经国这样的,没有具体职务或者职务不高,但其不仅是蒋介石的家人,同时又在前国民党和其反动政府内有很大影响力的人,他们又要怎么判?”

  主席说道:“我个人的看法,家人不是影响其罪行的主要因素,这一类人是否有罪,是根据其是否维护国民党反动统治,是否阻碍了台湾解决工作,是否有针对新中国和党的反动活动,如果有,那么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这两人的罪行,要判死刑也是够的。”总理搁下钢笔说道:“特别法庭的审理认为,宋美龄犯有反动统治罪、反革命罪、抗战期间挪用公款罪、非法所得罪等主要罪行十五条,其它罪行127项,够处决标准了。”

  “蒋经国的罪行,主要集中在坚持维护反动统治、反革命、抗拒国家统一罪这三条。”

  总理说道:“不过在台湾解放前夕,老蒋为了保住他两个儿子,也是煞费苦心,他既没有把蒋经国和蒋纬国送出国,甚至还派人主动联系地下党,企图减轻儿子们的罪行。”

  “台湾解放时,蒋纬国由老蒋安排被人裹胁着战场‘起义’,蒋经国主动联系地下党投诚,而且收监以后,这二人都主动积极的坦白罪行,有立功表现。”

  主席说道:“我们不学苏联那样,把沙皇一家处死,这样搞不好,因而既然有立功,那就减轻罪行,判死刑就算了。”

  总理点了点头说道:“蒋纬国战场起义有功,但如今还在收监当中,特别法庭的议建是,判处五年劳改,结合其现有的服刑,明年六月就放其回归社会。蒋经国的罪行要严重一些,因此给予的议建是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蒋经国的罪判重了。”主席说道:“他的危害是有的,但没有那么大,其有立功表现,无论这种立功是不是老蒋人为安排的,但立功就是立功,这一点要考虑进去。”

  朱老总说道:“主席啊,蒋经国在解放军解放海南和金门期间,亲自登岛鼓动国民党军队抗拒统一,这样的罪行不能轻饶。”

  “是啊,而且蒋经国的情况特殊不能那么快就放出来。”少琦、陈芸,包括总理的议建都是一致的。

  然而,主席的观点并没有因为四位书记的议建而改变,他看待问题的方式是不同的,只见主席说道:“过去几年来,我们处决的反动派够不够多?事实是处决了不少,几十万人是有的,那么现在我们是不是还是要这样做?我看不能再继续了。”

  “一个新生的政权,不能一味的杀,这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过去我们杀,是因为要把反动统治的体系清除,因而杀了一批,也杀了不少,但现在情况不同了。”

  “如今是什么情况呢?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已经彻底破产,全国除港、澳地区外,全部获得了解放,历史来到了新的阶段。这个阶段,我们要做的有两条:一是对蒋介石反动统治政权的最终清算;二是给旧中国的历史划上一个句号。”

  “基于这两点,我们还要杀一批,但也要放一批或者说放宽一批。”

  “过去中国的历史上,一个新的朝代来了,总是喜欢把前朝统治者甚至是其家族给予消灭,谓之斩草除根,但新中国不是旧的封建统治时代,世界范围内的主要国家也基本不会再这样做,因而新中国也不能这样做。”

  “这不是手段不够铁血,清算不够彻底的问题,而是要体现新中国的‘新’,如果我们还和封建时代一样,把蒋家一门全部杀掉,这样做看似是彻底的,但是也会在历史上留下瑕疵,甚至可能还会造成反作用,让其成为‘精神图腾’。”

  “我们不要这样做,我个人一向的主张就是不要杀老蒋,这一点国内外的中国人包括海外华人的看法都是如此。”

  主席吸着烟说道:“人心这个东西啊,做好了就得,做过了就失。杀了老蒋、宋美龄和蒋经国,是能做彻底了,但也就做过了。民主党派也好,文化界也罢,甚至一些民众将来都会认为我们这个党没有‘仁德’和封建时代一样,所以这个头不能开。”

  “这是一笔历史账。”主席说道:“就个人情感而言,以老蒋为首的反动派残害了我党我军和全国那么多百姓,当然希望把他们统统杀掉,一个也不要留,但要对得起煌煌史书,对得起新中国这一称呼,我们就不能这样做,不要留下这样的瑕疵。”

  主席笑着向几位书记说道:“魏文帝都能容得下一个山阳公,新中国难道容不下一个蒋家?所以我看问题不在要不要消灭掉蒋介石或蒋经国,而是要消灭掉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我们要清算的也不是蒋介石这一个人,而是以其为代表的反动统治集团,这个根本问题要搞清楚。”

  主席的思路已经表达得很清晰,处死‘两蒋’并不能解决国民党反动的根本性问题,也并不能真正的完成对国民党统治的彻底清算,而很多人出于朴素情感出发,认为杀掉就等于解决了问题,这其实就是缺乏长远历史观的眼光。

  个人情感也不能代替国家作出决策,国家所要考虑的问题更加长远,留下‘两蒋’远比杀了他们强,或者说,如果真要开展这样的清算,那么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比如,抗日战争时期有约150万伪军,这些人无疑都是汉奸,他们要不要杀?还有许多日伪官员,虽被清算了一大批,但也留下了一批,这些人又要不要杀?

  又比如,现下抚顺战犯管理所里还关着一堆的日满伪官员以及他们已成为新中国公民的家属,这些人要不要杀?

  难道对汉奸叛国者的清算,还不如老蒋这个内战罪犯?如果这些人不杀,那又为何在这样涉及民族立场的问题上厚此即彼?如果都要杀掉,那么大约还要杀掉300至350万人,这其中的一些人,甚至早已反正,并在新中国解放战争和朝鲜战争中立有功勋,难道都要统统杀掉?

  这样的清算,最终只会形成恐怖统治,是把一个国家的统治正义性,直接降格为恐怖政权,而历史的作用在于和解。

  过去该清算的基本得到清算,已经杀了七十多万人,而老蒋作为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核心,对他的清算,就是在为这段历史做出最后的定性,也即历史需要和解,而不是制造新的历史问题。大凡一个拥有智慧的统治政权,它都不可能做出这样的选择。

  远的像未来的阿富汗,塔利班这样一个恐怖组织建立国家后,他们也没有把前政府的那些人统统杀掉,至少大部分都还活着;近的像苏联那样,把沙皇一家处死,可最后的结果如何?一部分人认为杀得对,就该如此;但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苏联没有容人之量,过于残暴。

  其实就尼古拉二之死,一开始列宁也没有想处决他们,而是计划进行公审,这是持公之道,是一个正确的做法,但是随着白军的逼近以及国内反动势力企图营救尼古拉沙皇,列宁这才下令处死他们一家,这是当时苏俄生存困境导致的被迫选择。

  然而,当下的新中国不存在这样的困境,自从老蒋逃到台湾之后,全国解放区大家都已经默认了新中国,并且承认了新中国政权,可以说民心尽收,就连前国民政府里的各界,也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失望透顶,这与苏俄时期同样完全不同。

  1950年台湾解放,老蒋成为了阶下囚,伪国民政府统治就此终结,没有人再去怀念那个政府,而老蒋坐牢至今,也没有发生什么营救事件,而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其实也与中国的历史传统有关,旧朝死了没人怀念,大家想的是怎么在新朝的保存自身价值。

  所以,中国不会用苏联的好套方法去处理老蒋一家,而是在蒋介石的反动统治案上,采取了公正公开且宽容的态度,新中国从一开始就定下了不杀蒋的基调,而这展现的也是一种传统,即‘新朝仁政’。

  这样的行为,个人情感上确实很难接受,但还是那句话,个人情感不能代替国家代替历史做抉择。

  不过,几位书记的意见,主席同样给予的尊重,他思考了一会说道:“蒋经国的问题在于他抗拒解放,抗拒国家统一,其为国民党反动统治张目的行径是事实,因此若最终一定要判无期,可以结合其坦白和立功表现,考虑采取缓刑政策,至于枪毙大可不必。”

  说这里,主席意味深长的补充了一句:“历史最终的方向是走向和解,这是一呈不变的,而历史也总要划上一个句号,这是我个人的建议。”

  书记们听完主席的完整解释,都不由点起头来,就见少琦说道:“还是主席目光长远,我在这些问题上,有些情绪化了。”

  “人之常情啊。”主席笑道:“人又不是石头,有七情六欲,有情绪有仇恨这才是正常的。”

  一旁的总理认真的点了点头,他说道:“那就按主席的指示办。”

  主席再次摆手:“国家有宪法,这是国家的根本,而不是某个人来指示要怎么办,这样的思维要转变过来。”

  说到这里,他问道:“蒽来,《刑法》的事搞得怎么样了?”

  总理看向主席说道:“这事还真得说一说。”

  “这是出情况了?”主席说道。

  总理点头:“是的,目前我国法律界有三种主张,一种是学习苏联的社会主义,以此来建立新中国的法律体系,这也是当前政治界和我党法律界人士的主流观点;另一种是认为应当实行‘大陆法系’;还有一种主张是采用‘海洋法系’,也就是英美当前的法系,这方面国民时期法律界部分人士有此主张。”

  “这三种主张的主要分歧在哪里?”主席问道。

  总理回道:“社会主义法系,是以马列思想为指导,强化意义形态,强调法律的斗争性,并与罗马大陆法系为基础而构建,其法律作用于无产阶级专政,目前苏联采用的就是这一套法系。”

  “大陆法系,三权分立,严格区分公法与私法,讲求的是尊重私产,调强个人财产权,这与新中国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体系不符;其与苏联社会主义法系存在上述矛盾;我国采用大陆法系并不合适,但是国家将来要实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私产又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这一问题需要解决。”

  “海洋法系,脱胎与大陆法系,同样强调私产神圣,且在法律制订方面,社会主义法系以‘制定法’为主,要求适应法律而非造法,但海洋法系则以判例法和制定法为主,并通过不同的判例造法…。”

  总理一番解释,主席总算听明白了,他说道:“这个判例法,一个例子就一条法律,那国家的法律还不得乱套了。”

  “法律是国家法制的准绳,而‘判例法’存在个人好恶,这个法官这样判,那个那样判,全凭个人对法条的解读,即便有‘判例’在先,人为因素也具有客观决定性,这样的法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个人’服务,海洋法系中国不当采用。”

  朱老总说道:“我刚刚听了蒽来的讲述,那个‘大陆法系’的问题也很大。我党作为执政党,履法执行管理国家、服务人民的工作,大陆法系的三权分立,其与我国政治体制背道而驰,这是根本上的不同,这个法也不好。”

  少琦没有说话,而陈芸则向总理问道:“我国未来采用的是什么法系?”

  “结合社会主义法系和大陆法系,构建的特色社会主义法系。”总理说道。

  “保护私产和私有权利?”少琦忍不住疑问了起来。

  总理肯定的点头道:“是的,公产和私产同时受到保护。比如《宪法》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民法典》和《物权法》都有相关的规定。”

  五三宪法(历史上五四宪法)中也有一些个人权利方面的规定,但这部宪法基本上还是遵从了五四宪法的原则,并不是国家不搞八八及其后的宪法(七五年修改一次,八八年修改一次,后续又改了三次,一共五次),而是当下的宪法需要符合国家实情。

  当然,这一版宪法也不能超出苏联法系的范畴,要知道第一版宪法是在苏联的指导与协助下完成的,因此基本是按照苏联的体系原则建立。

  少琦这样问,并不是他没有看过后来的国家宪法,而是他对于具体法律方面的规定并不是太清楚,就像主席,他也看过未来宪法,但国家现阶段还不能采用,而具体的《刑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细则,他也没可能了解得那么详细。

  主席说道:“我国当前还没办法实行未来的宪法,不过国家法制体系建设方面,我看还是可以采取苏联的社会主义法系为基,部分借鉴大陆法系的优点,也即以马列思想为主导,以‘成文法’为基础来建设我国的法律。”

  “比如我国《刑法》的建立,就不要采用‘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建设上,要尽可能的不要把人为的因素加进去,而是要将这种因素降下来,是要让法律行为适应法律条文,而不是倒反过来,否则这样的法律就不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资产阶级服务。”

  啥是判例?一个人杀了人,如果采用成文法,那么他就得死刑,但判例上,这家人很有钱,采用各种方式最终交钱保了命,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判例,若同样的案件再度发生,下一个法官,就可以依‘例’,交钱就不判死刑。

  判例法操作空间很大,所以弹性很大,无论多恶劣的案件,只要有成例在前,那么就可以依例判决,这样的法律,不是在追求受害者的公平权利,也不是在维护法律的公正,而是谁的能耐有多大,法律的结果就有多大,甚至有些判例,直接成为英美的司法部新案例法条。

  新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代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法律保护的是人民的权利,而不是让人民适应法律的权利,所以海洋法系在中国没有生存土壤,同样的完全采用大陆法系也不可取。

  三权分立早在民国时期就已破产,新中国的政治制度也不可能接受这种权力分割,且在中国‘公’大于‘私’,而三权分立表象看着很好,实际上形成了‘党争’,加之利益集团的不断腐蚀,早已是千疮百孔。

  中国的人代会制度,从根本上否定的三权分立的存在,这个国家由人民当家作主,谁敢搞西方三权分立那套,谁就是党和人民的敌人,概无例外!

第146章 恶有恶报

  “杀害开慧等七名烈士的凶手找到了。”西花厅里邓大姐将一份资料摆到了总理的案头,只见总理迅速拿起看了起来。

  自前些时日主席在0号组发现开慧烈士的遗信之后,总理便立即要求0号组通过未来资料,追查历史上遇害革命烈士,现下仍未被查出来的凶手,而开慧烈士凶手追索就是其中之一。

  总理看到开慧烈士身中两枪却并未死亡,而是一直挣扎到了中午时分,最后被一个叫姚楚忠的人前往补枪,而这个人居然早在51年镇反运动中就已经被捕,人被关在岳阳的劳动农场,而且因为‘罪行不大’,只判了两年,53年就出来了。

  “差点让这个家伙给逃了!”总理的感到很是气愤。

  邓大姐说道:“这个罪犯藏得很深,53年结束劳改后,没有正经职业,便私犯货物为生,现在因为国家允许个体经营,这人便继续搞起了贩运,生意做得不错,并且小有积蓄,据调查组汇报说,他们找到姚楚忠时,他当场就瘫在了地上,而后便主动交待了事实。”

  总理翻着资料,前所未有的杀气腾腾的说道:“此人必杀!”

  资料里,姚楚忠58年因为私自贩盐又被抓被了,而后一直被关押在岳阳县华容农场,一直到1970年,他承受不住内心的煎熬,这才主动坦白,或者说面对无休止的劳改,他最终主动站出来求死,如果他始终不坦白,或许直到死,都没人发现他是杀害开慧烈士的刽子手。

  菊香书屋里,主席坐在安英的身旁,泪眼婆娑的拉着儿子的手,哽咽道:“这些事情也是前些天才发现的,而你在东北,怕影响你的工作,这才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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