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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都亡国之君了还有说法 第63节

  这一年,他十七岁。

  帝国双璧其二——霍去病,不外如是。」

  “十七岁的将军!”

  嬴政望着天幕上英气逼人的少年郎,他的眼睛都在发光。

  自古英雄少年郎啊!

  虽然朕十七岁时已经是秦王了,但其中的英雄气不是可以相提的。

  “这就是汉朝的帝国双璧了吗?”

  天幕上的少年郎事迹,更让同龄人们感到自惭。

  扶苏更是直视着天幕上霍去病策马神勇的模样,“原来帝国双璧是一个绝世的统帅,一个绝世的战将吗?”

  这卫家的血脉也太恐怖了吧?

  博士淳于越抚着胡须,“剽姚校尉,剽者轻快又敏捷,姚者勇猛劲急代表美好。剽姚者,又勇猛又轻快又美好,这里面充满了汉帝对这位小将的期待呀。”

  将要出征的霍去病眼中迸发着光彩,“姨父,你看天幕都说了我此次出征必立大功,你得让舅舅给我多派一点任务。”

  刘彻哈哈大笑,他向来待霍去病跟看宝贝似的,更是倾心培养,望着他成才。

  “听见没,大将军,朕的剽姚校尉可是不满意你了。”

  卫青也是一脸的无奈,他看向霍去病的眸中充满了宠溺。

  “陛下,这孩子还小着呢。”

  霍去病咧嘴一笑,向着卫青说道:“大将军,请称呼职务!”

第62章 年轻的魔王意气风发

  “神勇我冠军侯,直捣王庭,六军齐出,西收大河,列郡祁连。”

  刘备伸手指着天幕上的画面,笑道:“冠军侯之功,真乃是大丈夫也!”

  诸葛亮摇着羽扇,“后世之人似是颇为重视开疆拓土,夷灭异族之功啊?”

  季汉众人纷纷低头思索。

  “我倒觉得这好像不是什么好事啊。”

  庞统有一股人间清醒的感觉,“我大汉有一汉当五胡的美名,自然是好事。”

  “后世如此盛赞我朝武功,而冠军侯又是天人也,此种种是否表明后世再无此功可以比拟?”

  关羽眯着眼睛,回忆起之前天幕上的历史。

  那异族人都能打到诸夏的国都了。

  “宋朝不就是丧北方后又丧天下吗?”

  此话一出,庞统觉得心中沉沉,隐隐有刺痛感,当他再抬起头时,忽然发现无论是诸葛亮还是主公,皆是云淡风轻的表情。

  刘备却是朗朗笑道:“大丈夫以天下为志,兴复汉室也是兴复汉家天下。”

  庞统恍然,自己作为刘备阵营的后来者,一直想要和孔明争个高低。

  如今人家心中之志,早已从取益州以傍身,携荆州以争北转化为了志在天下。

  庞统啊,你可是自诩凤雏,可千万不能再落后他人了!

  不是十六岁,

  也不是十八岁。

  霍去病首战此功时,只有十七岁。

  大家可以想想看,自己的十七岁正在做什么呢?」

  【“吾未壮,壮则变。吾未老,老则变。吾已老,下辈子再说!”

  “阿巴阿巴?”

  “刘邦:???”】

  原来真的能有人年少成名,在这充满青春感的年纪里功成名就。

  对于许多人而言,十七岁正是人生韶华梦幻的时候。

  圣人言:三十而立。

  所以,人生的起点正是十七八岁的年纪。

  许多人还在求索的阶段时,霍去病就已经完成了人生的高光,之一。

  这只是他的起点,也是芸芸众生一辈子难以企及的终点。

  与此同时,各时空的古人都感到了扎心。

  他们忍不住去想自己的十七八岁在做什么呢?

  答案是不一样的,但性质是相似的。

  越是这样去想,他们心中对霍去病彪炳史册的功绩就也感到钦佩。

  不是他们不能以此为目标,去完成。

  而是他们没有这样的十七八岁。

  唯有被点了名字汉太祖本尊,有些不自在。

  刘邦:......

  乃公希望能有人管一下,勿Cue,谢谢。

  “乃公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花期,只是绽放的时间不同罢了。”

  刘邦朝着看笑话的吕雉回了个微笑。

  吕雉轻掩着抿了口清酒,“陛下的十七岁在做什么,臣妾属实不知道。”

  “不过,陛下的四十七岁倒是过得挺有意思的。”

  许多的圣贤名人心潮起伏不断。

  他们学成本事,致力于辅佐君王成就一番事业。

  原以为自己已经是夫子口中的天骄,可以站在时代的顶点。

  却被天幕上的后世,一巴掌拍在了沙滩上。

  匈奴的单于气色灰白,年轻的魔王意气风发。

  大部分人都是熟读汉朝史书的,就算没有去研究过汉代奠基的大臣,也对那时的名人故事耳熟能详。

  文官们兴许早就练就了厚脸皮的本事,能够以我学文的打仗不在行来宽慰自己。

  或是读书不比习武,没有沉淀是学不完的。

  那些跟随李世民打天下的武将勋臣们,尚能嘻嘻哈哈一下,勉强过得去心里的坎儿。

  你骂就骂吧,反正我都到了颐养天年的年纪了,功勋荣誉都不少。

  勋臣中,位置并不靠前的李靖扯着嘴角,微微一笑。

  老夫一把年纪了,正是创业的时候。

  能不能别提这么敏感的词语?

  李药师年少成名是没错,可成就一番事业的时候都一把年纪了。

  甚至,要没有李世民当初劝着,他两次都差点被李渊砍头。

  汗流浃背了,铁铁。

  李世民眼角含笑,胸膛更是有力气的挺了挺,甘露殿群臣的表现他尽收眼底。

  十七岁很强吗?

  可曾听闻十四岁的太原公子?

  十六岁的唐公子轻骑救隋帝?

  十八岁的晋阳起兵平定天下?

  李世民的心思,人人皆知。

  殿中的群臣看着自己陛下像一只小孔雀一样,一直在“搔头弄耳”引人注意。

  群臣:你能别笑了,行吗?

  李世民饶有兴致的看着天幕里的冠军侯,心中的自信劲儿也越来越大。

  或许,他自己十七岁的成就没有霍去病那么闪耀。

  可霍去病的二十五岁,绝对比不过他的成就。

  “年少有为不过是少数,诸卿可不要太上心啊!”李世民十分的凡尔赛。

  “魏武都曾言大器晚成必有大本事!”

  “诸位,莫要自薄!”

  贞观群臣咧着嘴,呵呵。

  随后,回复了自家陛下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其实,大家也不用太伤自尊了。

  霍去病出征之前,在长安城那是叫一个“无恶不作”啊!

  在长安你随便打听,都知道鲜衣怒马少年郎霍去病的名头。

  纨绔子弟这个词甚至可以说是为他量身打造的。

  达官显贵家的子弟?看你不顺眼,揍一顿。

  诸王公主家孩子?看你不乐意,揍一顿。

  我管你是谁,敢惹小爷不开心,就是一个揍。」

  「难道说长安城里的纨绔子弟就对霍去病没一点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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