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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当暴君 第28节

银行的事情算是暂时稳定下来了。

但是崇祯却并没有掉以轻心,因为银行依然脆弱,银钞现在还只是局限在顺天府,这大明朝,还有一大堆的人希望银行立刻就关门。

这一段时间,朝廷的大臣们又忙起来了。

这一次是真的忙事情,而且是正事。

例如徐光启手底下就扎堆了各种事情,什么水泥厂的扩大和增量,人员的招募。

皇帝说了,北京制造局的民工一律不准用服役的形式来拉人。

什么叫服役?

古代是有徭役的,徭役就是老百姓免费给官府或者朝廷干活。

例如知县衙门的门坏了,就找人来修,修是不准收钱的,并且是义务。

例如知县大老爷要出一趟门,需要有人来抬轿子,抬轿子的人就是差役,这个差役其实是普通老百姓,是有义务来抬轿子的,没有工资。

再例如朝廷要修水渠,要挖掘大运河,都是征集民夫,民夫有义务履行徭役。

所以说,在古代,一旦大兴土木,必然会引起劳民伤财,大家没时间种地了,都来给贵族老爷们干免费劳动力了。

杨广虽然也得罪了门阀,但死的根本原因还是步子跨太大,搞得底层老百姓也没有活路了。

崇祯现在要搞那么多事,又是修路,又是挖水渠,又是建水泥厂。

若是按照古代的搞法,征集民夫,施行徭役,自然是省钱,不必给工钱,但这不是长久之道。

长久之道就是算好成本,给工钱。

崇祯都给北京制造厂定好规矩了,所有的工人,每个月一两银子,不准不给。

这不是徭役,这是找来干活开工钱的。

最近徐光启就在筹划这些事。

过了两天,崇祯的建议又来了。

现在工事如此之多,不能所有民工都交通局来找。

交通局的职责是规划、统筹和确保水泥路修建起来。

崇祯大笔一挥,成立了一个工商局。

这个工商局是做什么的呢?

是一个职能部门,专门监管民间商社的。

崇祯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又一道新的政策出台了。

与这个工商局有关。

普通老百姓可以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商社。

这大明朝也出现了新词语了,“登记”、“注册”,大家最开始还挺陌生,不过很快也就理解了。

什么是商社?

就是能在工商局登记盖章过的私人组织。

登记商社的门槛不高,只需要1两银子就可以。

有朝廷盖章的合法商社,就可以参见交通局的商社招标。

凡是交通局选中的商社,就可以参与到水泥路的修建中,交通局会给商社做工钱的统一结算。

招标是有门槛的,下面必须有正常劳动力男子至少100人。

这事一出来后,立刻登记到大明日报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为什么会引起极大轰动?

上面已经说了,古代是施行徭役的,老百姓有义务做免费劳动力。

但现在这个在工商局注册后参见招标成功的,却不是免费劳动力,而是有工钱可以拿的。

这对于大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种全新的认知冲击。

古代游手好闲的人其实挺多的,尤其是北京,一百多万人口的大都城,产业链都很单一,许多人都没有工作。

史料中也不少关于北京城到处是乞丐的记载,别不信,明末的民生本身已经很糟糕。

许多人没有饭吃就干什么呢?

进宫当太监,明末的背景很流行这一套。

天启朝的时候,宫里的太监有好几万人,穿越者崇祯在穿越过来的第一年,就对皇宫进行大清扫,扫出去了六万多太监,全部安排到皇家庄园和北京制造局去做工人。

这就是将劳动力合理利用。

那么现在朝廷要在顺天府大举兴建水泥路,自然是需要劳动力的。

工商局的这一道政策在北京城引起了很大的热议。

工商局的老大崇祯都任命好了,就让刚刚从蒙古回来的陈新甲来担任。

这件事是好事,崇祯也认为是好事。

可他趁着闲余的时间出宫一打听,商社的口碑倒是不怎么好。

原因无他,大明朝的生意人,那都是自由自在的,比草原上的野马还浪,想做生意就做生意,人家根本就不需要跑到工商局去注册。

再说了,大家以前做生意就是把东西低价拿到手,高价卖出去,赚差价,可从来没有接过朝廷的生意。

这种由民间商人招募民夫,来为朝廷干活的,从来没有过。

大家当然也懒得去做这些。

皇帝这么搞,朝廷的大臣们也觉得不切实际。

可崇祯不觉得啊,这种外包商的模式,是一种很好的模式,通过依附国企,来发展出许多小商社,从而确立出商社这种新模式,为以后的商业社会打基础。

商社就和后世的公司一样。

针对这个现象,崇祯倒是也想到了办法。

第35章 南下江陵

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那些商人不看好嘛,他们不想干,有的是人愿意干。

崇祯让陈新甲去北京城找个老实人,就协助这个老实人去工商局注册一个商社,让交通局招标审核过。

然后再协助这个老实人去找一批年轻的乞丐,把这些乞丐整编成一个施工队,不就行了么?

给饭吃!

来不来?

保证一大堆的人削尖脑袋愿意来。

一季度还有一次惊喜。

等干了一个季度,发一次薪资,足足三两银子。

这不就搞定了?

崇祯将高起潜叫来,让高起潜协助陈新甲去办这件事。

他对这种小事并不担心,等第一批施工队真的组建起来了,真的有钱拿了,还怕没有人愿意干?

到时候保证工商局的门槛儿都被人踏破。

这些细节的事,让下面的人去处理就好了。

银行的基础也打牢了,一切似乎都在按照自己的预想慢慢运行。

大约在二月二十七日这一天,一件事让崇祯差点掀桌子了。

什么事?

税收!

崇祯二年的冬税汇总出来了。

南方的税一共收上来了3500万石!

这个看起来是不是很多?

然而并不是,南方的税肯定比北方的税要多得多!

崇祯自己测算过,按照新的农税,南方的税至少是2亿石!

南方一大堆的地主,田产超过100亩以上的数不胜数。

100亩以上的按照每亩1石来收,南方有近3亿亩地,80%的土地兼并肯定是有的。

所以,真正严格来收,至少2亿石!

崇祯大手一挥,让户部立刻派人下去,去追税查税!

乾清宫响起皇帝愤怒的声音:“严查!吏部追责当地官员!只给半年时间!补不齐的一律革职下狱!”

二月二十八日,一份份命令从北京发出,向全国各地。

崇祯三年,注定是一个不太平静的一年。

大明朝的地主最会干的就是兼并土地偷税避税!

不仅户部的人下去了,户科的人也下去。

六科在大明朝相当于纪委,户科就是专门查户部的工作的。

这件事实在太恶劣,全然不拿新农政当一回事。

在三月初一的早朝上,崇祯发飙了:“吏部现在就向全国府州县发公函,凡是税收有问题的地方官,一律革职下狱!必须按照新农政的税来收!”

新农政是恶政吗?

新农政当然不是恶政!

这大明朝全国8.5亿亩地,已经有80%以上被地主乡绅和官员贵族兼并了。

新农政的内容是10亩以下的,每亩征收0.034石(4斤),10亩以上者,每亩交0.09石,百亩以上者,每亩征收1石!

历史上的大明朝的田税就是每亩0.034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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