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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吃相 第770节

因此对于杂志上突然登载这篇目标直指维持大秦根基的策论,皇帝在愤怒之余又有些惶然,因此才专门把陈旭请入皇宫商讨。

但陈旭给出的答案却让他更加迷惑。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爱卿此言的确有理,广纳贤士商讨国策,我大秦和其他诸侯皆都如此,但这种胡言乱语明目张胆的攻击国策只会带来更多混乱,何来好处?”

“陛下,这些人隐匿在民间,陛下听不见并不表示他们就不胡言乱语,有些话不怕人明说,就怕人在背地里说,有些事不怕人做,就怕人暗中蛊惑,世间最难捉摸的就是人心,哪怕两人朝夕相处,彼此也不知心中所想,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臣办这本杂志的目的就是要让这些人浮出水面,把他们想说的话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别人知道,陛下自然也就知道,既然知道,就必然可以想出对策来处理……”

“比如这法术十弊论,尽管其中有胡言乱语之嫌,但也并非满口胡谄,言之户籍苛弊,言之徭役太重,这些的确都是弊政,这些论点表达了许多人的共同想法,而孙丕此人,也定然只是一个普通文士,是被人利用甚至推举出来投石问路之辈,陛下即便是要去查办,也定然竹篮打水一场空,最后落得一个不贤之名,李相当初上谏逐客书,陛下欣然而纳,终得六国客卿相助。而现在天下一统,陛下欲行帝王之道,甚至欲与唐王试比高下超越天可汗之名,焉能蔽塞天下悠悠众口?”

“太阳照耀天地,但并非处处光明,灯烛驱散黑暗,但灯下依然漆黑,治国本无定法,只是顺天时而为,大道无痕,生灵皆都在其中迷茫挣扎,万民如此,臣如此,陛下也如此,穷则变,变则通,此乃千古不移之理,时移世易,法度有废有立方才符合大道,墨守成规者必将束手束脚,陛下乃千古帝王,当胸怀天地宇宙,岂能因为这一篇策论变乱了心思,陛下应该云淡风轻看待此事,若是臣猜测的不错,等下一期杂志出来,必然会让陛下有新的认识,因为善用法术者,必然会批驳这孙丕之论,精彩之事尚在以后,陛下勿用焦虑!”

“爱卿是说有人会针对写出新的策论难批驳孙丕之言?”秦始皇愣了许久。

“是,法术乃是大秦立国之本强国之策,岂能轻易废之,孙丕不过是探路石而已,此策论在百家名士之中定然会引起轩然大波,有人支持也必然有人反对,此乃论坛之效,这本杂志就是他们的战场,废法和护法之论将持续很久,其后诸多策论文章会层出不穷,陛下只要安坐皇宫,一杯清茶,一炉檀香,就能得知百家领袖所思所想,然后择其良策而行,犹若渔夫撒网一般就能获益良多,远比盲目的去招贤纳士方便安稳的多,至少通过杂志上的策论,可以剔除那些滥竽充数之辈,所得皆是治国良才也……”

陈旭一通长篇大论,听的秦始皇脸色变幻莫测,沉吟许久之后脸上慢慢露出一丝轻松的神情,然后缓缓点头说:“不错,爱卿之理令朕茅塞顿开,世间最难叵测者,人心也,有此百家论坛杂志,这些平日看不见的百家门徒和听不见的策论便会一一显露出来,好坏对错皆不重要,重要的是朕知道了他们最真切的想法。”

“正是!”陈旭笑着站起来拱手,“治大国如烹小鲜,油盐酱醋葱姜蒜芥皆都可以调味,陛下只需要酌量而用,必然得一美味也!”

“哈哈,爱卿不愧为我大秦吃相,老子这句话爱卿定然深得其理,也深得朕心,上次在爱卿别院吃过一顿美味的黑椒牛排,让朕一直念念不忘,宫中御厨也曾做过几次,但吃起来却总觉得不如爱卿烹制的美味,最近爱卿可有研制更加美味的食物?”秦始皇拉着陈旭的手畅快的大笑。

“美食之道,在于色香味意形养,但要想品尝到真正的美味,必要与心通,与意合,心情不好的时候无论吃什么美食都索然无味,环境恶劣之时,无论吃何种味道都如同嚼蜡,非是美食味道不美,而是时机不对也,臣近日并无研制其他美食,但眼下正是浓春时节,听闻南山溪流之中五色鱼正肥,臣正准备明日邀请三五好友去南山下赏春捉鱼,顺便野炊散散心……”

“南山之中的确有五色鱼,但朕从未品尝过,不知是何滋味?”秦始皇略有些向往的看着殿外说。

“此事易耳,臣明日去捉到五色鱼,送来让御厨制作,裹上椒芥面酱,加之以野葱烹制,必然是一道春日难得的美味!”陈旭笑着说。

秦始皇喉结一耸,犹豫了一下点头:“那就有劳爱卿费心了,明日朕在宫中等待爱卿收获归来!”

“陛下放心,南山溪流众多,来去不过数十里,明日陛下必然能够品尝到,天色已经不早,臣先告辞!”

陈旭拱手告退,秦始皇牵着陈旭的手亲自将他送到紫宸殿外,看着陈旭在玄武卫和内侍的护送下离开,这才返回殿内坐下,开始重新阅读百家论坛,而此时再次通读法术十弊论,发现心中块垒尽消,再无开始的焦躁和愤怒。

而陈旭回到城外的别院,安排人准备渔网鱼和野炊的锅碗瓢盆,然后又派人去请大舅哥蒙云,让他明日把几个狐朋狗友和妻儿皆都带上,明日一起结伴去南山抓鱼野炊。

野炊之事并不是陈旭的想法,而是赢诗嫚在前几天吃饭的时候提出来的,主要还是因为上次女子学院踏青野炊之后的后遗症。

而赢诗嫚的提议自然也得到了蒙婉和杏儿虞姬的大力赞同,已经吵吵嚷嚷好几天了。

这几天春色日浓,山川田野皆都花草繁盛,终南山也山峦染翠层峦叠嶂,正好适合野炊玩耍。

在咸阳呆了一年多,时至今日,各项安排也已经开始走上正轨,陈旭也终于有机会缓一口气,过侯爷该过的安闲适意的生活。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数十个侍卫和家仆开始将捕鱼的渔网和野炊的工具全都装上马车。

赢诗嫚、蒙婉、杏儿、虞姬、韩信和一群随同服侍的侍女也都开始准备行装准备出发。

辰时末,蒙云和上次一群在河滩上放竹鸢的狐朋狗友骑着大马腰跨长剑携带弓箭结伴而来,随行都带着两三个侍卫,还有几辆马车上坐的是各自的妻儿,四公主嬴丽嫚也在其中,嬴丽嫚还带着女儿蒙苹儿。

一群人见面,自然是一番热闹的行礼问候。

女人都穿着花枝招展的春裙,而且都是改良版的长裙和襦裙,一个个裙带飘逸花容月貌,和赢诗嫚蒙婉等人聚在一起,兴奋的讨论游玩和野炊之事。

一群孩子有大有小,大的比如杏儿,已经十一岁了,小的比如蒙苹儿,才三四岁,正是喜乐无穷的天性年龄,因此也都在院子里踢毽子跳房子玩耍,旁边还有两只胖嘟嘟的大熊猫也跟着在地上来回打滚卖萌,惹的满院子尖叫哄笑。

陈旭和蒙云等一群男人则聚在一起谈笑,研究各自的马匹和刀剑武器等男人才感兴趣的话题。

其实任何时代的男人都一样,都很崇尚武力,特别是眼下的大秦,这些纨绔二代虽然整天无所事事吃喝玩乐,但不可否认,他们就是后世那一群玩气狗和超跑的主儿,最感兴趣的还是刀剑战马以及马镫马鞍等各种装备,热心于改装自己的坐骑。

第752章 皇帝也要来

以前没有马镫和马鞍的时候,其实很多人出门都不愿意骑马,主要是身体受不了,短程还好,长途几十里路颠下来,蛋蛋都要变形,但自从陈旭发明了马镫马鞍之后,这种彻底改善骑马的神级装备一下让骑马成为了一种非常舒服和火热的运动,渭河岸边的河滩上,几乎天天都有人策马比赛,而且还要把千篇一律的马鞍和马镫改造成独居特色的装备。

普通的马镫和马鞍就是竹木制作,穷人家的甚至皮革都不用,都是用麻布,但在这些纨绔看来,普通的马鞍马镫是无法显现他们与众不同的身份和地位的,马镫必须用最好的钢铁,上面还要铭刻各种花纹甚至挂上玉石作为装饰,马鞍普通皮革也不能彰显个性,因此必须寻找手工精巧的工匠特殊定制和改造。

眼前这群纨绔的马匹就是如此,除开都是清一水的匈胡骏马之外,马鞍上镶满了各种黄金和宝石,五颜六色晃的人眼花缭乱,而且马脖子下面还要悬挂铃铛,其中一个家伙的马头上还扎了一排五颜六色的尺八长的彩色羽毛,看起来就像印第安人的酋长,骑行之中颠簸摇晃,充满了二逼出行的既视感。

看着骑在这匹印第安酋长马背上得意洋洋来回走动的纨绔,陈旭脸皮抽抽了几下。

这种审美观最好能被人打死才好。

不过显然陈旭错误判断了秦朝人的审美观点,几乎所有的纨绔都对这匹印第安酋长马非常羡慕,都说明日也要给自己的爱马扎上羽毛头套装饰一下。

“哈哈,某昨日突发奇想,没想到骏马装上这五彩锦羽之后平添风采,如此良辰美景正是娱乐戏耍之时,我等早些出发吧!”马背上的家伙提着马鞭得意的大笑。

“妹夫,太阳已经老高,人也到齐,可以出发了!”蒙云抬头看看天色也催促说。

“上车,准备出发!”陈旭回头看了一下,发现一切都准备妥当,于是意气风发的挥手下令。

韩信满脸兴奋的腰跨一把短剑赶紧爬上马背,等所有女人和孩子都上车坐好之后,陈旭和蒙云等一群纨绔才翻身上马。

“出~”一袭锦服的蒙云激动的大喝。

“驾~驾~”一群纨绔争先恐后的甩动马鞭,双腿一磕马镫,七八匹骏马便率先冲出清河别院的大门,同时还伴随着各种兴奋的怪叫。

这群纨绔年龄都和蒙云差不多,正值二十郎当岁,虽然皆都结婚生子,但纨绔的本性决定了他们的属性,那就是整天只对吃喝玩乐感兴趣。

大秦立国,贵族阶层已经形成,这些纨绔家中非富即贵,一个个虽然都有官职在身,但点卯上班显然对他们来说并不合适,干活儿是不可能干好的,除开蒙云如今在工部担任左校令管理全国的造纸厂之外,其他人几乎都是只领饷不干活儿的主,这一辈子只适合吃喝玩乐。

就在一长串马车从清河别院出来准备离开之时,远处几匹快马踢踢踏踏从渭河边疾驰而来。

“侯爷等等~”

还隔着几百米便有远远的呼喊传来。

陈旭勒马停下来,很快几匹快马冲到面前,为首一人身材高壮威武,腰跨大剑相貌堂堂,正是许久未见的白震。

“白大哥,你怎么来了?”陈旭惊喜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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