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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套 第290节

听到这三个证人证言,常雨泽心中特别烦燥,他对徐桂枝还有点印像,另外那两个证人他没有一点印像,可能是他以前在北京截访时抓捕过他们,他那时是在执行公务,即便方式有些不妥,根本不是犯罪。

并且,这些上访人员押返归德后被基层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送进精神病院,他根本不知情,如果他们要起诉,矛头也应该对准基层信访部门,是民告官的行为,现在却把罪责加到他个人身上,真是可笑。

无疑这是徐虹背后搞得的鬼,她为了保护奸夫,为了增加他的罪名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去年因为“林东风被精神病案”胡节济已经被她搞臭了,今天轮到他了。

常雨泽立即提出抗议,他站起来大声说:“审判长,请问这些证人为什么不说明到北京具体办什么事情,为什么不说清楚我抓捕他们的原因,他们到北京都是非法上访,我抓捕他们是执行公务。”

徐虹立即抓住常雨泽的语病向法庭提问:“尊敬的审判长,请问判定某人非法或合法,只有哪个国家机关才有这样的权力?”

审判长:“只有法院通过审判才能判定某人违法或合法。”

徐虹立即转向常雨泽质问:“请问被告人,你如何断定我方证人都是‘非法’的,他们都经过法庭审判没有?”

常雨泽:“根据归德市信访管理条例,上访人员不得越级上访。”

徐虹冷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身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个人基本权力,任何上访人员都有去国家信访单位递交上访材料的自由。归德市信访条例只是市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政令,而地方政令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超越国家法律,更何况是国家最高法宪法。

即便上访人违犯了归德市信访管理条例,也远远没有达到违犯法律的界线,你随便定性他人违法,正说明你心中根本就没有法律概念。

并且,国家制定信访条例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上访人的利益,规范上访责任的落实,而不是让某个人歪曲国家法规政策,肆意打击侵犯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信访条例规定: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被告人身为国家执法人员,理应了解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依法执法,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事实证明,被告人心中根本没有法律观念,有的只是滥用公权,披着公权的外衣肆意践踏法律,非法控制和关押公民,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常雨泽辩解说:“北京截访工作是市政府主管领导安排的,我必须服从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并且我只是参与部分工作,给上访人员集中培训以及把上访人员送进精神病院救治都是其他部门负责的,我没有参与这些事情,我不知情。”

常雨泽感到非常伤心,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执行公务尽可能做到人性化,对于工作中的一些弊端,他认识到了,也有意改正提高,但是他毕竟只是领导手下的兵,领导交待的工作他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有些事情他无能为力。

他所做的工作徐虹基本也清楚,她以前还鼓励他的工作,但是今天她却拿他的工作来攻击他诋毁他,这让他非常伤心,他认为他无愧于他的工作和警察职务。



50一审10

陈律师也替常雨泽辩护:“代理人不要搞错概念,我的当事人所做工作只是执行公务,具体做哪些工作都是上级部门安排的。如果你认为我的当事人执行公务期间侵犯了某些人的权利,你可以对我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把行政侵权错加为个人侵权。”

徐虹:“辩方律师才是混淆了概念,我方证人只是指证被告人心无法律滥用公权执法犯法。被告人身为公安干警,职责就是打击罪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他应该清楚了解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

非法关押上访者,把上访者强行送进精神病院,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力,我相信任何一个政府领导都不敢明确下达这样的非法指令。

即便上级部门和领导给被告人安排的工作有违法之处,被告人要给上级部门指正违法之处,而不是盲目听从上级领导的违法指令。

如果上级领导让被告人拿枪去杀死那些上访人员,难道说被告人也会盲目听从上级领导的指令杀人吗?被告人明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违法行为,依然执行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这本身就证明被告人没有法制观念,认为权力可以大过法律,只要手中握有有权力,任何违法事情都可以做。

非法关押和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强行把人送进精神病院,让人在里面遭受非人的迫害,被告人不觉得你的行为既是违法行为,也是丧尽天良的不道德行为吗!”

常雨泽:“我已经声明过了,我只是参与部分工作,对于他们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疗之事我根本不知情。”

徐虹:“人是你非法控制的,又是被你强行遣送回归德的,最终他们被送进了精神病院。这个时间前后跨度三年多,今天出庭指证你的还只是少数几个人,还有多人因为身体或心理上的因素,我没有让他们指证你。你敢说对这么多的违法事件你都不知情吗?”

法庭立即制止了徐虹的询问,她询问的内容涉及到被告人的职务行为,证人可以指证被告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但是如果要追究被告人行使职权时发生的犯罪责任,法庭要求她另案起诉被告人,因为此时此刻她的询问已经脱离了本案范畴。

徐虹深吸一口气,直视常雨泽,冷冷问:“那么,去年某月某日,你亲手把你的妻子强行送进归德精神病院,你还是不知情吗?”

常雨泽心头一痛,低声回答:“是的,我知情。”

旁听席上又传来一阵哗然声,常雨泽怎么会把徐虹送进精神病院呢?他们两个不是恩爱夫妻吗?从那几个证人的证言来看,精神病院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啊。

徐虹:“被告人在辩词中声称他深爱妻子,受害人破坏他的婚姻才导致他愤而伤人。那么,被告人把你的妻子送进精神病院就是深爱你妻子的表现吗?

从被告人多年的工作经历来看,他和他的同伙曾把多名上访者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他深知精神病院如何摧残人如何折磨人,不管你是否是正常人,关进精神病就都是精神病患者,正常人与精神病人等同,没有说话权,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丝毫的做人的尊严!”

常雨泽痛苦的说:“是我错了,我当时怀疑你的精神有问题,所以才想给你找精神医师看看,我当时没有丝毫伤害你的心思,我只是为你好。”

徐虹立即打断他的话,愤怒的说:“闭嘴!你有没有胆量站在我的证人面前对他们说,对不起,我把你们送进精神病院是为你们好!

你知道他们在里面受到多少非人的折磨吗?把一个正常人按精神病人来折磨,你稍有抗议就是电击、灌药、捆绑等残忍的惩罚,不是精神病人也要活活折磨成精神病人!

去年,我从归德精神病院出来后,又解救出来二十多个被精神病的上访者,其中有十人都是由你常雨泽亲手控制并强行送进去的。

这十个人因为长年累月的折磨,身体上和心灵上都留下深深的创伤,有的已经不能生活自理,有的甚至已经被折磨成反应迟钝的精神病人。最终,我只能找出三个精神比较正常的证人来指证你的罪恶。”

说到这,徐虹哽咽了,她停头停顿一下,又昂起头怒视着常雨泽,分明可见,她的脸上挂着几颗晶莹的泪珠,她悲伤的说:“常雨泽,你真的非常残忍,你害怕我追查真像,害怕我揭露你的罪恶,你欺骗我的爸爸,污蔑我是精神病人,强行把我关进精神病院。

你深知精神病院就是折磨人的黑暗地狱,你深知我在里面必然要抗争,那么抗争越多得到的折磨越厉害,最终我会被活活折磨成精神病人!

庆幸的是,我的爸妈可怜他们的女儿,没有完全被你欺骗,及时把我从精神病院救了出来。为此,我才知道你多年来所犯下的罪恶,那一个个被你亲手送进精神病院的上访者都是你的罪恶见证!”

常雨泽伤心郁闷加激愤,他知道这件事他做得不对,他当时病急乱投医,没有经过慎重考虑,所以事情发生后很快他就后悔了,又求老岳父把她放出来,他之前真不知道精神病院里会如此可怕,如果知道了他无论如何也不会鼓动老岳父把她送进去。

他现在百口难辩,那三个证人证死了他,因为他执行公务时导致他们受到控制,然后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他确实没有亲手把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但是时间足够长,进去的上访者足够多,要想说他完全不知情真是难以服众。

他觉得他现在比窦娥还冤,那三个证人的事情与徐虹的事情混淆在一起,他无法分开解释,因为那三个上访者是被人恶意送进去的,所以徐虹也是被他恶意送进去的;因为那三个证人在里面遭受了非人折磨;所以徐虹也在里面遭受了非人折磨;因为他理应清楚上访者被送进精神病院会受到迫害,所以他把徐虹送进精神病院就是迫害她。

不仅如此,徐虹还诬陷他怀有阴谋,把她送进精神病院就是堵住她的嘴,掩盖他的阴谋,她简直把他描纷成十恶不赦的大恶魔。

看到徐虹脸上的泪珠,常雨泽越发心痛,恨是恨,悔是悔,他分得很清,他恨她淫贱不贞,但是他在送她进精神病院之事上确实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或许徐虹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就对他已经恨之入骨了,或许她再跟张锋媾和就是对他的报复。

常雨泽感到心口阵阵不适,浑身的气力快速消退,他坐回到椅子上,面色苍白,有心再辩解,却力不从心。

陈律师见常雨泽脸色异常,担心他心脏病发作,急忙向法庭请求暂时休厅。

医务人员进庭紧急救治,确认被告人有心脏病发作的征兆。审判长同意暂时休厅。

趁这个短暂空档,范丽与刘逢东沟通,建议他与法院方面结合一下,对徐虹的言辞要有所限制,不能让徐虹过多的从道德层面诋毁和刺激常雨泽,否则不等法庭宣判他就被刺激得病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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