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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诡秘天赋,焚尸就能变强 第274节

  金光爆闪,一股至阳至刚,无比猛烈的浪潮席卷四方上下,周遭数丈之内,并不见劲风有多厉害,可一切阴邪之气都如同烈阳下的薄霜,瞬间烟消云散。

  虚影翻着跟头直接虚成了透明,只剩下一丝丝能量的的扰动。

  “小子你坏我大事,给我等着,就算你轮回十世,我也一定会找到你的。”

  咒骂的余音响起,紧接着便听“啵”的一声,残余就像一个肥皂泡一样彻底破灭。

  “分身?”

  秦河看向那扇无比厚重的大铁门,嘀咕了一句。

  这扇门背后,到底养了些什么玩意?

  都开始越狱了。

  上前打量,铁门已见锈迹,冰冷、沉重,隔绝了 一切的气机,连望气术也看不透,一股尘封的气息扑面而来。

  看起来也没有任何开关能开启它。

  这真的是用来镇尸的地方?

  秦河怀疑。

  建于京城地下,以数百万生灵的阳气和一朝国运镇压之。

  到目前为止,自己也算是烧不过不少有名有地位的人了,可关于这个地方的信息,是零。

  没错,是零。

  仅有的传言,也仅仅只是传言,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东西。

  不知道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天机遮掩,还是这里从来就没有开启过。

  沉吟许久,秦河摇摇头,转身离去。

  在没弄清楚这扇门背后到底有什么东西之前,他不打算轻易触碰这里。

  时间在自己这边,不着急。

第168章 獐大夹和打狗帮

  回到焚尸所。

  秦河心满意足,除了失手灭了一个不知道什么存在的分身外,其它的都挺圆满。

  换上了摄魂灯,以后难烧的尸体就丢到焚尸堂去烧了。

  省得在焚尸所耗着难受。

  另外还有五具尸体上炉,外加焚尸所点的两具,一共七具。

  又是一个丰收的夜晚。

  美滋滋的啃了一颗力量果实,焚尸所的两具皮影戏先来。

  没什么看头,都是外地来的流民,一个是贫苦的佃农,一个破产的小贩。

  给了一颗力量果实加三年内劲。

  然后就是焚尸堂那五具尸体了。

  这就有点意思了。

  死因确实是被咬死的,凶手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就是乱葬岗那头妖狼。

  原先不知道是狗还是原本就是狼种,在道行增长之后,变成了狼身,或者是觉醒了狼的血脉。

  总而言之,它现在是狼了。

  个头非常大,一口就能把一个人几乎拦腰咬断。

  被咬的那五个人是一伙儿的,还弄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小团体。

  叫打狗帮。

  被拦腰咬断的那个就是打狗帮的帮主,叫章三皮,他还有个绰号,叫“獐大夹”。

  自古以来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獐大夹”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个猎户。

  鲁地彭城人,家里世代都是猎户,传了一手打猎设陷阱的好手艺,日子虽然也苦,但过活的还行。

  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鲁地大旱,一场连绵数个州府的大山火,把獐大夹一家子连人带房子全给烧没了,就活了他一个。

  山林过火,山上的野兽也不见踪迹。

  獐大夹只能出山寻找活路,寻思着过些年等山上野兽恢复了,再回来。

  可獐大夹一身本事都是狩猎用的,下了山除了一膀子力气外,其它的都使不上,每天辛苦过活,却是衣食无着,居无定所。

  听人说大运河码头招募船工,他便去了运河码头。

  但饿了那么长时间,人都瘦了一大圈,码头管事一看他那模样,直接赶人。

  这也是绝大多数流民的遭遇,胖的饿瘦,瘦的更柴,不出十天半个月,人就饿废了。

  这年月除了豪商大地主权贵,谁也余粮都不多,废人就是还会喘气的尸体,就差埋了。

  再后来,獐大夹又听说皇帝下旨赈济灾民,在京城设了流民大营,那里有粥喝,有活路。

  于是他便随着流民大军几经辗转,到了京城。

  可进了流民大营獐大夹才知道,里面吃的根本就不是粥,而是白肉。

  真真正正的弱肉强食。

  獐大夹在里面混迹了半个月,杀过人,也吃过白肉。

  直到流民营暴乱才得以逃出。

  逃出来后,獐大夹意外发现了一个宝地——城东的乱葬岗,里面居然是野狗成群。

  獐大夹顿时就找到了活路,山上的老虎他都敢猎,何况是野狗。

  一根绳子加一根树枝,他就能弄成一个套,野狗踩上去保管就吊到半空要不了几下就咽了气。

  凭着一身本事,獐大夹总算是能吃饱了,还是肉。

  虽然狗肉也是白肉养起来的,但比起流民营直接吃白肉,已经不知道好了多少。

  而且它毕竟是肉,拿到市面上冒充獐子肉、麂子肉,还能换点铜钱。

  毫无疑问,獐大夹是非常幸运的。

  此后的一段日子,獐大夹算是过了一段比较滋润的日子,漫山遍野的野狗,去哪个深山老林也没这么多猎物啊。

  虽然也经常被人识破“挂獐头卖狗肉”被追的满大街跑,甚至还被抓进过大牢差点抓去替死。

  但他到底是有惊无险的活下来了,还租住了一栋破屋,算是安顿下来。

  流民们见獐大夹靠着猎狗顿顿能吃饱,都眼红,有样学样去乱葬岗猎狗。

  可他们哪有这本事。

  进去的,基本就是给狗送菜。

  那些吃人过日子的野狗,哪里还是狗,比狼还凶狠几分,见人就扑,流民个个骨瘦如柴,打不过逃不了,狗群一围就是去多少死多少。

  里面压根就没有落单的狗,都是成群结队。

  要不然那乱葬岗还能惹得官府出动兵丁去围剿,结果还来了个两败俱伤?

  有那么好打,野狗早就没了。

  獐大夹别的不敢说,打猎布陷阱他是专业的,几代家传,都快像那郜半成似的,悟出道来了。

  怎么布陷阱能一击致命,动静小还能不引狗群注意,否则就算猎到了,也会被狗群解救或者拖走尸体。

  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风向变了应该往哪里走。

  狗群在什么地方,地盘大概是哪一块。

  哪个狗群是软柿子能捏,哪个狗群不能捏。

  怎么在夹子上下药,怎么遮掩自己的气味。

  一桩桩一件件,它都是学问。

  拼的是脑子,不流血。

  硬刚,那都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

  不过话说回来,天下能人很多,能打猎会布陷阱的,肯定不止獐大夹一个,但要说谁过的最滋润,收获最丰,绝对是獐大夹莫属。

  乱葬岗周围总有那么一群流民琢磨着打狗吃肉,不断的有人加入,但人数却丝毫不见多,弄出来的肉远不如送进去的肉多。

  但随着时间推移,獐大夹又发现,乱葬岗的情况发生了变化,狗群明显是统合到了一块,越来越有指挥和配合,而且负责指挥的“狗王”十分狡猾。

  就跟战场将兵似的,狗群会从很远的地方四面而围,还会打埋伏,等到发现的时候,往往就晚了,而且有些狗壮的跟牛犊子似的,格外吓人。

  獐大夹好几次差点被围在里面,可谓是九死一生。

  于是獐大夹的日子慢慢便从滋润又变得艰难起来,有时候甚至十天半个月都打不到一条狗。

  思来想去,獐大夹觉的,一个人是不行了。

  野狗统合到了一块,自己单打独斗,迟早得把这一身肉还回去。

  怎么办?

  自然是招募手下了。

  诶,这就是“打狗帮”的由来。

  组帮的过程没什么可说的,獐大夹猎狗的名声早就在外,一声招呼,恶疯了流民便排着队等着獐大夹挑选。

  獐大夹挑选了一些还有些力气的机灵的做头目,他幕后指挥,怎么做去哪做什么时候做,谁布陷阱谁放哨,发现危险怎么发信号等等等。

  擅长打猎的人脑子都不笨,况且獐大夹吃过人肉杀过人,还真就有一个帮主的威风。效果自然也是不错的,领着一帮人,又过上滋润的日子。

  就这么地,打狗帮和野狗群,这獐大夹和那从来没见过面的“狼王”,就有点两军对垒的意思了。

  兵对兵、车对车、王不见王。

  狗群多,流民也多,炮灰有的是。

  双方你来我往,排兵布阵,各自算计,场面越弄越大,越弄越有意思,三十六计全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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