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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72节

  休息了十几分钟,林恒摸了摸雄霸狗头,一人一狗继续上山。

  咻的一声,利箭发出与空气摩擦的嗖嗖声,不等金鸡反应过来,一箭从其胸口贯穿,插在了它身后的地面。

  林恒写的时候,彩云林母都在看。

  估计两三个月大,一二两左右,在林子里嬉戏。

  看到雄霸先回来,大侄子林伟第一个跑了出来。

  “山林就是村子西边的整座红枫山,差不多就是二百亩多一点,土地就是红枫山脚下的那十亩土地。”

  林恒大哥大嫂也是一脸不可思议,家里那么多好地方,林恒你怎么选了个最下等的地方啊。

  “汪汪!”

  “这也太漂亮了,二爹伱太牛了。”林伟接过去是看了又看。

  “当然没问题。”

  新房子也盖了,还被丈夫弄得温馨舒适,格调满满。

  具体的学名林恒也不清楚,只知道它藤蔓非常坚韧,农村一般捆东西用的都是它,叶子还能喂猪。

  “运气不好,跑了一下午就一只金鸡。”

  摇了摇头,林恒坐在远处静静的看着这一幕,没有出手救助的意思。

  “汪汪!!”

  “没必要,弄出动静就打草惊蛇了。”

  林母给他拿了一个,林恒一口下去,难以的点了点头:“一如既往的难吃啊。”

  当时,林恒就一个机灵站了起来,多半天了,终于是来点像样的猎物了。

  放一只羊不难,隔一段时间拉着绳子换一个地方就行了。

  “跑了两面山,就打到了一只金鸡,真难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手保护到期了,还是最近上山采菌子的人太多。

  丈量了一下距离,林恒估摸着有三十多米,这只鸡还没发现他。

  本来他们是想再拿一块贫瘠一点的,但是红枫山被林恒全部拿了之后,贫瘠土地没几块了。

  “你确定?”林父看着他,以为他开玩笑呢。

  “是的,已经很厉害了。赶快去吃豆腐脑吧,都给你扣起来了,金鸡交给我们处理。”大哥林岳拍着林恒的肩膀说道。

  “好。”秀兰点头。

  “林恒,给我也写一副吧。”大嫂刘娟开口说。

  林恒摇了摇头,搬新家必须得弄个猎物回来。

  这一个月家里变化太大了,丈夫浪子回头上山打猎,如今他都赚了三百块钱了,在以前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我靠!!”

  这个年代糖太贵重,吃的都是咸豆腐脑,甜的是后来生活好了才出现的。

  “财产没啥分给你们的,盖房子林林总总花掉了七百多块钱,昨天给你们买东西一百,卖人参的钱就不剩下什么了。

  拿上弓箭,林恒悄咪咪的往过摸,听着声音,他足足花了二十多分钟才靠近。

  “有点像做梦。”

  “那一块可都是沙土啊,比黄土和黑土都差远了,你不选两块好地小心回头吃不上饭。”林母提醒道。

  地的话,我们要河对岸的三亩坡地,上河的两亩水田,红枫山对面的四亩土地,还有我三爹附近的那一亩坡地。”

  这个时候它们才刚刚结果,等到成熟还得到中秋节前后。

  家里稻谷还有四百斤,我给你们每家装了一百斤。麦子也还有三百斤,也给你们一人一百斤,足够吃到今年丰收了。

  “可以了,打猎本来就没那么容易,你这运气够可以的了。”

  林恒躺了一会儿,才起床。

  大哥林岳点点头,看向林恒:“老弟你先选吧。”

  翠青蛇是无毒蛇,但是突然看到还是吓了他一跳。

  到这个时候他不能偏颇,要啥都是自己选的。

  “汪汪!”

  这字虽然说不上多惊艳,但方方正正,有板有眼,也不难看。

  “小鸡崽子啊。”摇了摇头,林恒放弃了出手,浪费一支箭都划不来。

  “好嘞,你放心吧。”林岳点头。

  上联:乔迁喜天地人共喜。

  看了看天,他估计已经下午四点五了,自己现在还是两手空空。

  林恒提了提手中的金鸡。

  上联:新居璞玉琢磨光。

  下了山,林恒揉了揉酸痛的双腿吐槽道,打猎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吃了早饭,林恒去把昨天买的羊崽子拉到了门前面拴着,让它吃路边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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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爹,有收获吗?”

  林恒在找了个树荫休息,享受难得的阴凉时刻。

  很显然,他们等梁木匠离开已经等了好久了,梁木匠一走立马就去抓了。

  林父才又继续说道:“咱们家一共有六百亩山林,三十亩地,这些本来就是按照人口划分的,本来就有你们的份。

  一只漂亮的公金鸡,也叫红腹锦鸡,头上有着一抹金黄色的毛发。背上是孔雀绿、橙色、蓝绿色三色的羽毛。肚子上羽毛全都是红色的,这也是它红腹锦鸡名字的由来。

  林母翻了个白眼:“真该让你体验一下我们小时候吃树皮的生活,饿三天猪食都是香的。”

  “好嘞。”林恒觉得这样做挺好的,转身去拿纸和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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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分家

  将纸质凭据一写,这家就是真的分了。

  这个家原本11个人,现在分成了三家,一时间所有人都有些唏嘘。

  刘娟看着一桌子围坐着非常拥挤的一家子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在之前,她一直想要分家过自己的小日子,现在终于分了,似乎感觉又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悦。

  原本她认为分家之后肯定无法生活的林恒,现在似乎成了最富有的。

  “好嘞。”

  晓霞抓住林恒的衣服,嚷嚷着自己也要喝。

  林恒闻着鸡肉的香味不由的食欲大动,肚子有点咕咕叫了。

  拉着老婆的手,他渐渐的睡了过去。

  火升起来后,整个土灶都开始冒烟,水汽在蒸发。

  “恭喜恭喜,搬家大吉呀。”

  不多时,隔壁大哥家的院子也响起了鞭炮。

  “好嘞。”

  秀兰抬头说。

  将鸡剁好,林恒过去生火,这泥土灶虽然已经晾了半个月了,但还是有点潮湿,生火有些困难。

  重生回来了一个月,距离带领家庭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还差了很远。

  “需要,全都剁了,我们早上吃一点野鸡肉,金鸡肉中午待客。”秀兰点点头,又给早上加了一个菜。

  雄霸目不转睛的盯着两人,希望吃饭骨头。

  他只是突然觉得,在这个广大无垠的世界拥有这样一个爱着自己,想着自己的人是多么难得呀。

  “还挺多的。”林恒有些意外,这个年代送礼很多都是送半斤米一斤面之类的,好点的就是半包白糖。

  大舅笑着恭喜了一句,给一人提了一只大野鸡。

  “秀兰,你也来。”

  毕竟早饭是在他家吃,肯定不能在林恒家待太久了。

  一顿饭,吃了半个多小时,四道菜除了酸萝卜丝炒腊肉剩了一点,其他的两人全都吃完了。

  乔迁第1天,一顿饭是必须在自己家吃的。

  秀兰时不时的挑出来没有骨头的野鸡肉塞进他嘴巴。

  “干杯。”秀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这样的生活就是她嫁给林恒时所憧憬的。

  贺喜结束众人就开始帮忙给搬东西,秀兰在新家做早饭,林母在帮大嫂刘娟做饭。

  “没啥好感慨的,分了家我们也还是一家人。”林母笑着说道。

  村里许多人都听到了鞭炮之声,远远的围看着。

  林恒和大哥林岳一起走上去,一边打招呼一边拿出准备好的香烟递给了三位舅舅。

  “这样好看吗?会不会有点怪异呀?”

  林恒想了想说,它三爹和小姨父离得近,已经到过劳了,三个舅舅那边还没去呢。

  林恒点点头:“可以,需要我帮忙剁鸡吗?”

  菜抄完了,秀兰又给雄霸做了饭,玉米面和面粉掺着昨晚上杀得金鸡内脏。

  虽然林恒家说了不办酒席,不请客,但是住的近的亲戚肯定都是要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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