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3节
林恒家的房子就在秦岭山下,这里比较平坦,不远处还有村上的其他人家。
然而女儿只会叫妈妈,笑呵呵的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张着嘴要吃的,双手个双腿在空中乱动。
林恒一屁股坐在了田坎上,拿袖子擦着汗,感慨道:“种地真是划不来,干了一年到头也挣不到多少钱。”
里面一头三十多斤的小猪看到人来了,哼哧哼哧的叫着,想要食物。
林恒一看母亲,乖乖将女儿递给她,走过去挖地。
“你怎么来了?”
“想起来了!!”
母亲冷着脸说道,对林恒那些朋友的厌烦之情溢于言表。
实在是林恒让人失望过太多次了。
“是啊,林恒你确实得努力干活了,不然分家了可没人帮你干。”大嫂刘娟笑着道。
手帕洗的已经泛白,并没有什么香味,林恒擦了汗,帮忙把猪草拿了起来。
才干了半个小时,打了七八十个窝子,林恒就汗流浃背了。
“伱照顾好啊,得抱着,她还不太会走路,别摔着了,我很快就回来。”
林恒知道,这是自己没和她亲近过导致的,自己吃一大口,喂她一小口。
“把女儿给我吧,我带着,你背着太累了!”
主要原因还是即将在十公里外的白叶村修一条连接南方的国道,否则通电可能得到九零年了。
林恒一边抱着女儿,一边笑着逗她。
母亲这是看他好不容易在家,给他找事情做呢。
林恒摇头道,放下饭碗,走过去把女儿林晓霞抱了过来。
这辈子他不想这样了,从现在起就开始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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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田里打猪草的陈秀兰看到林恒走过来,好奇的问道。
“叫爸爸!”
墙体厚四十公分,骨架是手臂粗的橡子树,房顶盖的是青石板。
就算是以前丈夫说要好好养家生活,也几乎没怎么抱过女儿,更没有这种由衷的笑容。
“妈,能不能不要阴阳怪气,我说了我真的改过自新,好好生活了。”
刚下雨,土地是松的,但是依旧累的很。
林恒摇了摇头,女儿晓霞在怀里被他逗得呵呵直笑。
她只希望这次丈夫稍微靠谱点,最起码坚持的时间长点,那样她也满足了。
林恒无奈,抱着女儿走出了院子大门。
远处,正在栽红薯的母亲看到林恒,走过来喊道:“你不是改过自新吗,把孩子给我抱,你去打窝子吧。”
刚刚下雨,正是插红薯的好时机,玉米黄豆也可以种了,林爸,还有大哥都已经去地里干活了。
不然等分家了,全都指望儿媳秀兰,还不得把她累坏。
枫树村家家户户都是背靠秦岭建的房子,房子都是黄土夯实而成。
林恒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跟着老婆一起往家里走。
“不是,我就是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陈秀兰看到这一幕有些发愣,丈夫带孩子居然带的挺不错的。
“种庄稼发不了财,我要搞能发财的事情。”林恒笑着回应道。
“妈,我和秀兰去山上看看有没有菌子。”林恒给母亲说了一句。
“擦擦汗,孩子给我吧。”
陈秀兰拿着竹篮子离开,还是觉得有点不真实。
一听这话,母亲鲁红梅就气不打一处来,家里就二儿子文化高,上了初中,结果却是最不务正业的。
林晓霞穿着开档的红花棉袄,小脸红扑扑的,因为被背着掂惯了,并不怎么吵闹。
“哎呀,太累了!”
陈秀兰没评价林恒说的大话,递过来了一个手帕,把女儿抱了过去。
脑子里则一直回忆上一辈子的记忆,企图找到一个快速赚到第一桶金的法子。
这地方远离市区,这个年代连电都没通,还用的是煤油灯,林恒记忆中是明年冬天才将电送了上来。
门外不远处就是他家的菜园子,占地两亩左右,菜园子旁边是一个木头围成的猪圈。
上辈子他几乎没怎么带过女儿晓霞,更没钱让她上学,媳妇陈秀兰死后,女儿也不认他了。
“妈……饭……饭饭……”
他知道二儿子干不了,但是也得让他干,让他把心收下来。
说完,林母就拿着锄头上地里去了,四月份正是农忙的时候,要修整水田,准备插秧。
林恒拿起锄头开始打窝子,大嫂将红薯蔓子扦插进去,拿手一按,就算成功了,红薯特别容易活。
突然他露出一丝惊喜之色,想起了一件事情。
更新时间每天12点,新书求支持,第一次尝试这个类型,想写一个温馨的田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第4章 不准我媳妇儿再吃苦
“你想起来什么了?”
陈秀兰扭头看着他询问道。
“我想起来那个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恒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找了一个借口。
“那就赶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采了,八九毛钱一斤呢。”陈秀兰点点头道,凡是能卖钱的东西,都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幸亏重生之后记忆力变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这么一个小事。
李彩凤很胖,穿着这衣服,和一只花母鸡似的,还要气自己媳妇儿,林恒才不忍呢。
“不怕,改天我给你买一件更好的,正好你也没衣服。”林恒笑着道,这辈子不再让老婆受一点委屈。
“那改天我去看看你的是什么款式……”
林恒进屋拿了一把弯刀,临走的时候看到了自己放在墙上的弹弓,那是以前做的玩具。
“我背的了!”陈秀兰继续走路,眼睛四处看,在寻找菌子的身影。
林恒决定去截胡这头聪慧的大狼狗,然后再买一把气枪或者弓箭,赶山打猎赚第一桶金。
林恒保证道。
在去世之前回娘家的次数都不超过十次,每次去还都是借钱要吃的。
上辈子分家之后,她更是因为家里的担子重,连回娘家的机会都没有了。
他重生有着这个时代所不具备的宽阔视野,慢慢来,不用急于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不用了,家里的几件修补一下还能穿,钱存着买必需品。”陈秀兰摇了摇头道。
李彩凤又换了一个话题,扯着自己才买的有着条纹的红色碎花衬衫笑着说道。
村里妇女都这样,她早就习惯了。
陈秀兰被说的不好意思,扭过了头走了:“老说些不正经的,赶快去采菌子。”
李彩凤嘴巴一扯,顿时不想说话了,她知道陈秀兰这是挖苦她被老公打呢。
“秀兰啊,你眼光好,你看我穿的这个衣裳怎么样?我就爱那口子运气好,前几天打了一只狐狸,卖了皮给我买的。”
“放心吧,咱们家很快就会有钱了,我会赚到钱的,不用这么节省,衣服就是必需品。”
此时的老婆刚走到隔壁刘家的院坝前面,被刘家儿媳妇李彩凤拦着聊天。
李彩凤表面上是在关心陈秀兰,实则是在显摆,秀优越感。
这话让李彩凤瞬间不开心了,看了一眼林恒,揶揄道:“那你咋不给你家秀兰买一件呢,她穿着肯定好看。”
“又不重,我背着挺好的。”陈秀兰淡淡的道,“最起码我家那口子不发酒疯。”
陈秀兰拿了一个竹编的小背篓给林恒,从他怀里接过孩子,一双明媚的大眼睛看着他。
看林恒没动,她又推了推:“你发啥楞呢?”
但问题是没钱,没有第一桶金,知道这些东西也没用。
除非是愿意倒卖货物,这两年跨省倒卖货物也很赚钱,但是林恒不愿意,不想离开家人。
但其实林恒想起来的是一条狗,他记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个月,有人在镇上学校后面捡了一条两个月大的狼狗幼崽。
那狗长大之后灵性十足,似乎能听懂人言一样,给镇上的一个姓李的赶山人赚了很多钱,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猪等各种猎物。
经常被几个哥哥辱骂,觉得她活该,当初不听话非要嫁给林恒。
这个年代没有娱乐设施,农村女性最喜欢攀比。
陈秀兰扭头看了一眼林恒,觉得他今天格外的体贴:“我不求你赚大钱,只要能和我待在家里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脑子里想起来的发财路子很多,哪块地后来会拆迁,哪里未来会修建高速公路,能发财,什么物品未来会涨价,都记得起来。
陈秀兰走了,李彩凤还在后面阴阳怪气呢,她知道陈秀兰穿不起,一看就是假话。
他上辈子后来闲得无聊,参加了弓箭俱乐部练习箭术,气枪也会用。
第一眼看去可能觉得一般般,但是越看越耐看,越好看。
“还有,你不是想回娘家看看嘛,今年过年我就带你回去。”林恒继续道。
想到自己前世居然一点也不珍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你惹她干啥啊,改天就又被她传的满村都知道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走吧,上山,你刚刚说那里有羊肚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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