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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270节

  “在哪儿?”李佰全看了半天都没发现。

  还好林恒等人都是山里长大的人,在城市里可能会迷路,在山里这个概率比较小,但也只是比较小,而不是没可能。

  林恒转了转,有点没出息的想秀兰了,想被她抱着,想和她睡觉。

  晚上做了一个豆腐乳炒五花肉,肉上面包裹着满满的豆腐乳辣子,就着米饭吃不要其他菜都能吃两大碗。

  不好意思,发的太迟了。

第188章 林中麝影

  “不行,太累了!”

  吃完饭,林恒就躺到了自己的藤条床上,今天这穿梭比之前还要远。

  高大爷看着他笑道:“这就不行了啊,还得多锻炼。

  咱们这一天走的山路也不过十五公里左右,我们以前行军打仗经常背着四五十斤的东西一天走五六十公里,那才叫累。”

  林恒连连摇头:“你们那可是轻步兵巅峰,我比不了啊大爷。”

  这边的一个山坡上有草地,冬天还有一些绿意,林恒估计应该会有东西。

  商量好,林恒带着雄霸去了一边,走远后他揉了揉雄霸的脑袋:“这两天伱吃的够好了,今天发发力,起码给我找个麂子啥的呗。”

  松树顶部,似乎传来了松鼠的抗议声,林恒这行为太无耻了。

  他走的方向都是跟着雄霸走的,没想到它还真发力了。

  要不是雄霸,他未必会往那个方向走,很可能就会因此错失这头林麝了。

  又捡了一斤板栗,真是美滋滋。松树他就懒得打的了,松树枝条太密也不好打。

  一人一狗沿着脚印追踪了没多远,就看到了粪便,新拉的粪便盖着陈旧的粪便。

  林恒心中一动,这意味着有麝香,打到就是至少一千块钱。

  他可没办法和军人对比。

  李佰全说道:“那就分开探索吧,别跑太远。”

  高大爷喝了一口汤,满足的点了点头,觉得这次进山已经满足了。

  又等了等,在林麝移动的时候他看到了对方后翻的犬齿。

  几乎在它听到声音的同时就穿透了其身躯,无可匹敌的猎箭径直穿透了这只林麝的身躯。

  灰色的岩缝中不时的有一些幽兰生长其中,翠绿的叶片随风摇摆,让人看了心旷神怡。

  林恒笑着道:“这不难,野猪比林麝多太多了,好好找肯定能找到。”

  走了大概五百多米,三人找到了一个上山的地方,连忙上山寻找猎物。

  公林麝!!

  林恒蹲下来仔细看了看,就分辨出来了:“这是林麝的粪便!”

  雄霸追了一头,它径直跑到了一颗雪松的顶部去了。

  现在还没惊动,他这个距离有三百多米,靠近一些应该有机会。

  而人工养殖的山药,有的煮了两小时都还是硬的。

  高大爷看着前方巍峨的太白山道:“这地方距离太白山已经不远了啊,咱们直接往过走。”

  今天也有太阳,但依旧很冷,峡谷中风呼呼的吹,这地方晒不到太阳,都是雪。

  林麝虽然体型比麂子小,但是它的粪便颗粒是比麂子的粪便大的,类似于四季豆的种子。

  “林恒,你打到了林麝啊!!”

  林恒笑了,跑到树根后面找了一会儿,果然发现了一堆埋在树洞里的板栗和橡子。

  这家伙在对面的几颗杉树上,吃着树上垂下来的松萝。

  这时候才五点,距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多。

  林麝的肉也几乎都是瘦肉,林恒切了一些猪的五花肉一起炒,香味挠一下就上来了。

  林恒昨天可不吝啬,几乎拿了四斤多的肉给众人吃。

  “太白山附近的资源就是丰富啊。”林恒感慨道,才来第一天就有这样的收获了。

  他现在和小姨父高大爷等人距离的都有点远了,准备回去汇合。

  林麝皮暂时就挂在了半空中,等风干再说。

  林恒揉了揉雄霸的脑袋,有点激动,这脚印绝对是昨天才留下的。

  放缓了脚步,林恒带着雄霸四处找了找。

  林恒提起来看了看,不由得道:“有点轻啊!”

  米饭先煮着,三人就着炒林麝肉先喝起了黄酒。

  没几分钟就到了两百米的距离,林恒停留了一会儿发现林麝似乎没有发现自己。

  吃的时候还在争吵打架,林恒看过去的时候,还有一只从树上掉下去了,但似乎一点事也没有,爬起来又飞快上了树。

  “那可要尝尝林麝肉啥滋味了,我还没吃过呢,据说也有很强的滋补效果。”李佰全也笑着说。

  “嗷呜~”

  松鼠捡的板栗都是个顶个的大,饱满光滑,绝对的优等品。

  “是的,这地方估计不少。”高大爷也点头说。

  走了没多远,他就听到对面对面一座山上传来了枪响。

  虽然太阳出来了,但林间的雪还是没那么快化完的。

  林恒连忙摆手,可不想去当兵:“我就适合打打猎,当不了兵,受不了约束……”

  ……

  这地方海拔高,雪还有薄薄的一层,毕竟这地方海拔也已经三千了,太白山最高处更是能达到三千七。

  刚上山,李佰全就指着对面山上道:“快看,又是金丝猴!”

  这是典型的厕所,不管是林麝还是麂子,在林子里是有固定拉粑粑的习性的,一般都离自己的窝不远。

  咻的一声响,五十磅拉力的弓射出去的箭矢速度能达到七八十米每秒的速度,也就是这么远的距离说一秒的时间就到达了。

  雄霸人性化的昂了昂脑袋,四处寻找了起来。

  鬼知道后面会发生啥,还是先打了再说吧。

  高大爷哈哈一笑道:“你这体格好好拉练肯定也是一块好料子。”

  然后剥皮的活就交给高大爷了,他和小姨父李佰全和泥巴将炉子重新建造了一下,烟雾排到外面去。

  这座山找了两个小时,没有啥收获,林恒就往太白山方向走。

  林恒心想一定要把剩下的带回去给老婆孩子尝尝,再给父母大哥都尝尝味道。

  山谷里各种大石头不少,有雪白的、黑色的,灰色的各种。

  等汇合的时候他看到了小姨父手上拿了一只麻灰色的大兔子。

  “看来我也要养条狗了。”李佰全看了看雄霸,这狗真是又威风又有用。

  这么大的猎物,还只有七十多米,林恒真不敢相信。

  搭上弓箭,瞄准了三秒他便一箭飞射出去。

  但不管咋样,一千块钱肯定能卖到。一想到这,林恒的嘴就不由得咧开了。

  沿着这条小溪的源头往上走,沟谷里已经没水了,但两岸山体依旧高大陡峭。

  李佰全也点头:“那肯定,咱们还有猪内脏没吃完呢,这林麝肉就不吃了。”

  看分辨认猎物也是猎人的一大本领,林恒属于刚刚学会。

  最终,排骨汤还剩了不少,不是不好喝,而是实在吃不完了。

  “哈哈,那确实是有点技术的。”林恒也不含糊,笑着承认了。

  野山药就是这样的,比人工种植的更容易熟,特别容易就软烂了,一般最多煮十几二十分。

  将弓包放下,拿出复合弓抽出一支箭,林恒找了一个合适的方位慢慢靠近。

  三人都打到了猎物,也饿的不行,直接回到了营地。

  林恒心中不由得激动起来,这是林麝胸前的白毛。

  显然是已经彻底死亡。

  找了半小时,林恒在一片绿色的灌木丛中看到了一道与众不同的白色。

  黄酒不多,三人喝的也都非常细心。

  吃完饭,林恒找了个绳子把麝香香囊绑起来吊在半空,等风干后就用纸保存起来。

  骨头再加上两根排骨炖汤,放入板栗、以及他小姨父现挖的山药。

  一咬牙继续前进,十多分钟后,他竟然不可思议的来到了距离它七十多米的距离。

  林恒先把林麝的香囊整个取了下来放在石头上晾晒。

  林恒笑着点头:“那当然,全都吃了也没问题,我给做。”

  林恒今年一年就弄到了三只,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全靠雄霸了,它找到的。”林恒笑着说。

  相比于高大的森林,这地方地形更加复杂,所以生物种群也更多。

  这炖了一个多小时的骨头汤骨肉已经完全分离,半小时前加入的山药都软烂了,筷子都夹不太起来。

  “雄霸,快找找!”

  而拿一点板栗可谓是不费吹灰之力,单纯血赚。

  “嗯,太香了,这野山药也好吃。”

  加入一些黄豆酱、以及从家里带来的酸萝卜片,一锅香味十足的炒林麝肉就出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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