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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138节

  秀兰不和他皮,指着肥肉说道。

  它有“黄虎”之称,非常强大的猎食者,可以捕食麂子、猪獾,公的能长到三十多斤,母的也能长到二十多斤。

  回到堂屋,秀兰正在整理他的东西,打猎的弓箭柴刀啥的都整齐的给挂到了墙上。

  “好嘞。”

  林恒提着袋子里的鳖,去拿了干净衣服和毛巾来到了后院。

  “不要!”晓霞摇头。

  林父走进来感慨说道。

  “马上,我先去把这颗树栽了。”

  所以全世界大大小小的水域都有这货的身影,绝对是进化路上的佼佼者。

  桑黄越多越好,秀兰果然是好妻子,说好的事情果然按照自己说的做了,没搞什么幺蛾子。

  “好了,差不多了,咱们就该分配东西了。按照老规矩,自己挖的草药捡的菌子就是自己的,打猎如果没人帮忙,那也就是完全属于个人的。有人帮忙的,则按照帮忙的多少分成。”

  林恒吃完饭说道。

  晓霞想着小嘴,小手摸了林恒的脸,娇声说道。

  “你上山的这些天,不少人慕名过来卖桑黄。我按照你说的价钱收了,一共两百八十多斤,用出去了八十多块钱。”

  林岳的收获在130块钱左右。

  然后找来一个木盆,在井边打了水洗澡。

  我们说伱上山了,她每天都要拉着我们往山上走。”彩云笑着说道。

  摘了一个农村土黄瓜,抹掉上面的尖刺和尖端的花蒂,林恒一口咬下去。

  “我的好宝贝,来爸爸亲一个。”林恒被女儿的可爱融化了心窝窝,亲了亲女儿白嫩的小脸。

  “好,拉钩!”林恒笑着和女儿完成了拉钩承诺。

  林父的收入在75块钱左右。

  没过一会儿,女儿就从门口走进来了,小跑着来到床边叫他。

  四个人上山,就林恒和大侄儿一连近二十天没回来,秀兰肯定担心不已。

  上山这些天吃的太油腻了,他有点厌烦了,尤其是最近两天为了把野猪内脏解决,天天吃肉。

  林恒躺在床上不想动弹,秀兰和女儿早就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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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也不怕人了,丢一个吃剩下的黄瓜,它就欢快的跑过来捡着吃

  “呼!!”

  “爸爸不要出去了,我要爸爸。”晓霞擦了擦眼睛,小女孩都想念的掉小珍珠了。

  要是其他女人,别说收了,说不定都能自作主张的给你悄悄卖了,然后打着为你好的旗号把钱攥在自己手里。

  “做得好,不管来多少全都收。”林恒点点头。

  “那就这样决定了,咱们先去爸妈那里吃饭,回来再弄。”秀兰笑着说。

  “林麝和野猪崽子放在哪儿?”秀兰走过来,冲着林恒眨了眨眼睛,秋水剪眸带着似水柔情。

  不算野猪肉,猪獾肉,两只小野猪崽子以及林麝,只算皮毛、药材、菌子、鲶鱼和鳖这些。

  等洗完澡,换上干净衣服,就十点钟了,天空中星河流转,漂亮至极。

  一边吃饭,两人一边彼此分享自己这些天干了啥。

  林恒抱着女儿,并不想插话,坐在老婆身边,静静的听着。

  “好嘞。”

  菌子草药都在倒进了园簸箕中晾起来,家里一切都弄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

  “好。”林恒点点头,又拿起大柜上放的凉白开笑着道:“是给我准备的吗?”

  林恒把东西放下,擦了擦汗,走过来抱住快要哭的女儿笑着道:“乖宝宝有没有想爸爸呀?”

  秀兰看着林恒汇报说。

  林恒将女儿放下来说道。

  “你准备啥时候挖鱼塘,想好了得找人看日子。”

  几口蔬菜下肚,顿觉舒爽无比,他几乎一个人解决了一盘灰灰菜和生菜。

  不等林父说话,林恒又把野猪肉拿出来给了大哥和父亲这边一人一条,都是十一二斤的大小。

  刚走到后院,林恒就听到了猫吓唬自己的呼呼声,扭头一看,屋檐下拴着一只红色毛发的带着一些豹纹斑点的猫咪。

  将其简单的修理了一下,根剪短,叶子去除一部分,腐烂的地方也都扣掉。

  “晓霞,你让妈妈抱,爸爸去洗个澡就过来,保证不走。”

  “哥,我走了啊,不打扰你和嫂子叙旧了。”彩云把东西放下,嘻嘻一笑挥了挥手离开了。

  林岳之所以能达到一百三,主要是套到了一只猪獾,再加上他在山上待的天数比林父多,多挖了很多草药。

  最后还有剩下的五十斤左右的野猪肉,炒过一遍大小肠也都归属于林恒,以及三斤的太白山槐花蜂蜜。

  先是林恒的,林恒挖的草药很少,都是一些比较值钱的或者是有用的,在他自己的袋子装着,晒干了大概就十斤多一点。

  林恒瞥了它一眼,真是没有一点感恩之心,不是自己,它现在都已经成骨头架子了。

  其中,皮毛价钱都是以最便宜的价格进行计算的,实际上可能会贵一些。

  林恒的收入在230块钱左右。

  林父说了一句,率先动筷子,家里人都盯着肉和红烧鲶鱼,林恒则对凉拌灰灰菜、生菜这些感兴趣。

  “那好吧。”林恒看了看女儿,抱起女儿带着一起往外走。

  林父说着,把东西给分了出来。

  “行吧,那就这样分了,先把各自的东西搬回家,洗个澡,一会儿回来吃饭。”林父也没矫情,点头说。

  林恒一饮而尽,然后抱起女儿,往老房子走。

  秀兰在家除了带孩子,就是和彩云林母一块采蘑菇和金银花,还捡了一些干柴,翻了翻做好的肥皂,生活很平淡单调。

  “那它还真会认主。”林恒笑了,这小猫崽子还挺聪明的,傍上了晓霞,长大了他也不好出手宰了。

  秀兰正在厨房炼油,看到林恒拉着女儿过来,就开口说。

  “我不走,出去一会儿就回来了。”林恒无奈说道。

  回家的路上,林恒就已经把女儿哄睡着了,走进睡房,将她放到小床上。

  将女儿安排好,林恒转身上床,秀兰已经脱衣服“休息”了。

  “难道还能是给雄霸准备的?”秀兰瞥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可千万别死里啊。”林恒很满意这颗盆景。

  “爸爸,起床!”

  晓霞现在走路已经极为端正,不像之前总给人要摔倒的感觉。

  二十多天没见自己的小男人,她也想念的很,只是人多只流露出了眼神,不好有什么动作。

  “抱一下这又没啥。”

  “彩云你给秀兰帮个忙,我抱着晓霞背不了。”女儿在怀里不下来,就只能让彩云和秀兰帮忙拿回去了。

  “吃我家的睡我家的,你再吼我小心饿肚子。”

  林伟的收入在3块钱左右。

  菌子方面,他收获的茶树菇有五十斤,灵芝有一斤半,香菇十三斤,这里说的都是已经晒干了的。

  不过在这之前,他先吃了两个大汤包。

  秀兰身子一软,但还是强行推开了他,小声说:“没看女儿还在嘛,直接说就好了,别动手。”

  大嫂刘娟看到自己丈夫的收获嘴角的笑容根本藏不住。

  想一次削一刀,最后就做成了这么多东西,还有好些丑的丢在了山上,没带回来,少说想了你几万次。”

  秀兰嗔了他一眼:“少贫嘴了,我才不信。”

  “爸爸,我吃。”

  林恒笑着摊手。

  “你带着她一起吧,早上你没起来她都是隔一会儿去看一眼呢,生怕你走了,你不带着她又要哭了。”

  小酌了一点黄酒,吃了晚饭就迅速回家了,因为自己很晚,大家吃饭都点了三根蜡烛。

  另一边,他大哥林岳的两个儿子就好对付多了,抱一抱,转一圈,然后问问最近干了啥就可以放地上了,剩下的就由大儿子诉说了。

  “鲶鱼命是真够长的啊,干了一下午拿回来放水里都能活过来。”

  算收获的话,那自然是林恒最多的,打猎虽然难,但是比挖药材赚钱肯定是快很多的,因为值钱的药材太稀少。

  土黄瓜口感脆甜水润,香甜可口,还带着嫩黄瓜表皮浆液微微涩嘴的感觉。

  晓霞立马就抱住了林恒的脖子,脑袋摇成了拨浪鼓,声音立马又带着哭腔了:“不好不好,就要爸爸抱。”

  “算是吧,不过它只认晓霞,我去就吼叫,凶得很。

  大哥林岳那边,是一两条上一次带回来的鲶鱼,一条猪獾皮,还有大部分的肉。

  这些天蚊子多,秀兰用布给女儿做了一个不透明的小蚊帐,这样就不怕睡着被蚊子咬了。

  “那让妈妈抱,爸爸先收拾东西好不好?”林恒又试探着问道。

  晓霞有一次摸它肚子,它都躺那里不动,眼睛都眯着。”秀兰吐槽说。

  林恒两口吃完剩下的,走到猪獾宽里看了看猪獾崽子,这家伙现在已经长大了许多,能有十多斤了。

  “好!”晓霞不哭了,语气还是有点娇柔。

  “给,你吃黄瓜芯。”林恒把外面一圈啃掉,留下了香甜的黄瓜芯。

  她预估到林恒这几天会回来,每天下午太阳一落就把自己洗香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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