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耽美小说 > 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12节

:还没

坏蛋:先试试,不合身还要改。

:我觉得应该没差多少,将就吧,改了别人就穿不上了

坏蛋:……没有别人会穿,这是你的衣服,还是改成你的尺寸最好

:?这条裙子是我的?

坏蛋:嗯

:你为什么要把它送给我!

坏蛋:希望你开心

丁厌抽噎着吸了吸鼻子,揉着干涩的眼睛,疑心眼花看错了。

:我不能要啊,这太贵了

坏蛋:可是你穿过,其他人也不会要了

:你可以拿去中古店卖掉啊!

坏蛋:……

这下丁厌意识到说错话了。普通人购置价格昂贵的衣物,可能会考虑二手转让的因素;但楚瀛能不眨眼地买下六位数的裙子,哪里是会在乎闲置不闲置的人。要是全新也就罢了,他穿都穿过了还退还给人家,不合情理,也很冒犯。

:我只是觉得太贵了……

坏蛋:就当是你明天出席Elsa的生日会的答谢礼。

:我哪儿值得起那么多出场费……

坏蛋:比起你带给她的快乐,这并不算多

话说到这里,再拒绝就不识好歹了,丁厌默不作声地把对方的备注改回了全名。

:谢谢你

楚瀛:不客气

:那我去试试啦,嘿嘿

楚瀛:嗯

丁厌眼睛浮肿,便没化妆,只是选了一顶和白裙子最搭的假发戴好,脱光衣服,然后满心欢意地拆开包装,捧起衣裙如获至宝地贴到胸口,感受衣料材质与肌肤相贴的轻滑、细腻。

他的烦恼来得快去得也快,当穿上那条裙子、走到镜子的前的一刹那,他只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灵魂都被浓烈的欢愉挤到飞升出窍了。

站在镜前转来转去地自我欣赏了好一会儿,丁厌回过神来,举起手机对镜拍了张不露脸的全身照,原图发送给楚瀛。送衣服的人当然有权利先睹为快、第一个评价上身效果啦。

他搂着会往下滑的前襟,打字道:胸围和腰围有点大,但总体合身。

丁厌试衣服的时间里,楚瀛放了手机去阳台抽了半支烟。回到客厅时,试衣照正好发来。

照片中的人纤腰长腿,没露脸,但黑发垂肩,一绺绺发丝淌在玉白的肩头,那件衣裙像绕着细颈白釉玉壶瓶的轻纱,可忽略不计;任何目睹这张图片的人,都无法不被这具美好的身体吸引。

楚瀛的手指动了动,忽然想起指间的烟已经被碾灭在了阳台上,他回复:裙摆还能再短点。

这不是轻佻的玩笑或性暗示,是真挚地提出意见。这条裙子对中等身材的女性而言是中长裙,但丁厌太高了,只能当短裙;裙子的长短丝毫不影响衣服衬身的美观程度,他之所以提出要再短些,是因为他见过丁厌完整的双腿,最美丽的那段线条不该被裙摆遮住。

他买的裙子,他有资格从私人审美角度评价。

:我觉得不改也可以,已经非常好看了

楚瀛:改短点

:好吧……但我不知道哪里能改衣服

楚瀛:明早我去接你

:麻烦你啦!(>人<;)

楚瀛独自坐在空荡荡的客厅,倏然笑了笑。

送礼物是需要看准时机的,他今天的运气显然受到眷顾。

第14章 连衣裙14

丁厌难得起早,却没有打扮,他又不是去和楚瀛约会,改个衣服罢了,不值得他画全妆。

裙子上身才能量体裁衣,于是他努力把自己装扮成不那么精致的女人。

上身一件松垮的丝质黑衬衫,套着做旧的破洞牛仔外衣;低腰长裤,箍紧小腿的纯黑漆皮长靴。短款假发、深色贝雷帽,以及一副闪亮的流苏耳夹,随着发尾摆荡;再戴上口罩,只露出细挺的鼻梁和顾盼有神的秀美双目,俨然一位随性洒脱的中性风美女。

楚瀛到点在小区门口接他,全靠身高和走姿认出了那是他。

丁厌一上车,对方却并未多说,他摘了口罩问:“你怎么没反应?我这么穿不好看、不亮眼吗?”

他是真诚询问。因为每次曲荷都会点评两句他的女性化穿搭,他被夸习惯了,觉得人人都应该赞美他。换做是楚瀛以外的人,他也会这样问。

“好看,很靓。”楚瀛话是这么说,目光却不在他身上。反倒更关心别的方面,比如:“你吃饭了么?要不要先去喝点什么?”

——他都不看我了!丁厌赌气地不吭声。

前两次他扮作Lily与楚瀛碰面,对方还是会多看他几眼;那种眼神并不声张,但包藏着被美色取悦的赏心之意。可是他作为丁厌的身份摊牌后,楚瀛眼中的兴趣就淡了。

可见普通男人还是更爱看真美女,而不是假人妖。

明明是人之常情,但丁厌却想不通,他的怏怏不乐全表现在脸上——美丽是超越性别的,因为不辨雌雄,不计年岁,所以才是美。怎么能因为我是男人就不欣赏我了!

偏见!赤裸裸的性别偏见!

“怎么又不高兴了?”楚瀛察言观色的能力出神入化,只读空气就能参透他的心情。

“没什么。”丁厌的烦扰在一地鸡毛的现实里无足挂齿。他顺着台阶下了,缓和道:“我吃过了,我们直接去找裁缝吧,你今天估计很忙,我也不叨扰你太久。”

裁缝店是由李琰推荐的,她还多嘴了一句“最近也没看你买衣服啊”;楚瀛则回她三个字:你别管。

李琰离婚前,他们叔嫂关系还行,他二哥那堆烂摊子哪样不是丢给他解决的,所以李琰对他既有憎恶也有怜悯。

品牌的改衣服务需要寄回总部,等待周期长,还不如送到手艺值得信赖的老裁缝店里,尽管排单也慢,但付钱就能加急。

姓吴的裁缝一拿到丁厌那条裙子,就说这牌子的衣服他改过,最贵的那件皮草能值一套房。丁厌说劳烦您下午之间改出来,我晚上急着穿。

吴裁缝老花镜片下的眼珠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转,一瞅楚瀛,对丁厌道:“这是你男朋友送的新裙子?要订婚啦?”

首先那裙子是白色,可做小礼服;其次光看衣服面料也能判断他们的消费层次不同,所以收礼的可能性最大。

“不是……”丁厌哭笑不得,没搞懂现在怎么连老年人都这么八卦。他先扫码把加急和改衣的工钱付了,催促道:“您就快点帮我改啦,我们真的着急有事。”

“那你也得先换上,我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改嘛。”吴裁缝给他指了指试衣间。

丁厌没化妆不想露脸,他换完裙子出来,仍戴着遮半脸的黑口罩,不过帽子取了,齐颈根的黑色短发扫着锁骨。长靴裹着光洁的小腿,鞋带没系,皮面不如先前服帖板正;但凌乱的下半身没能破坏掉整体的美感,那条白裙子穿在他身上,犹如冰峰雪莲找到了可栖息的玉枝,浑然一体,美得炫目。

要不是考虑到穿着的实用性,楚瀛觉得宽松些也蛮好的,一剥就脱掉了。

“喔唷。”吴裁缝连连称赞,“选这条裙子的人眼光好啊,小姑娘你是模特吧,这漂亮的嘞。”

终于被夸了,丁厌收敛着洋洋喜气,说:“只是腰和胸围大了,其他的不用……”他没说完,朝楚瀛看去。

对方提起他的裙摆,往上叠起两道褶皱,“裙子长了,改到这里。”

丁厌口罩下的嘴唇努了努,嘀咕道:“这样会不会有点太短了……”

“不会,你腿长。”楚瀛说。

“就这个长度啦?”吴裁缝用手指捻着楚瀛折过的那寸布料,待他点了头,从袖套抽下一根大头针穿过那里做好标记。“腰身也要改……哎哟你这小姑娘瘦得快没骨头了呀,年轻人要好好吃饭,不要一心减肥,免得以后身体出问题,晓得吧。”

“我是天生就瘦……”丁厌小声辩驳。

只是他的确体弱多病,小时候频频发烧过敏,输液吃药打针,没少被父母背着往医院跑;成年后抵抗力增强,饭量变大,从96斤增重到110斤,总算步入健康的行列了。

“行了量好了,脱下来吧。”吴裁缝推了推眼镜道,“下午两点来取,准时啊。”

搞定了衣服,丁厌这才想到问:“对了!你都没告诉我,今晚是在哪里开生日会呢。”

“在小苍山。”

“那么远!?”

“嗯,所以要早点出发。”楚瀛道,“我得提前到那边,所以不能去接你了,你一个人能行吗?”

丁厌:“那有什么不行的?我打个车呗。”

“要注意安全。”

“你好啰嗦,我一个男人能出什么事儿。”

那可真未必啊。楚瀛心里想着,嘴上没说,接着道:“送你回家?下午两点我让人取了衣服送到你家楼下。”

“那正好,”丁厌无精打采道,“我今天起的好早,回家再睡一觉。”

“你给Elsa准备的礼物,要不要我先帮你带过去?”楚瀛问。

“好啊,反正都包装好了。”丁厌想:真懂事,正合我意。他晚上要穿那么漂亮的裙子,脚上又是高跟鞋,手里不适合大包小包地提东西,能一身轻便地去再好不过。

半小时后,楚瀛的车停在了他家小区的停车场。有对比才有鉴别,那辆银灰色的高级轿跑在一众代步工具里光芒四射,彰显着不俗的身价;但丁厌还是能看出楚瀛是低调内敛的性格,不然就该开电视剧里那种形状颜色千奇百怪的敞篷跑车了。

说来他对有钱人到底多有钱缺乏概念。他生活里接触过最有钱的人,一个是他堂姐夫,另一个就是李琰。

他堂姐夫是马来西亚的著名汽车经销商,资产的具体数额他不了解,只知道他堂姐在马来的家中过的是被佣人称呼“太太”的贵妇生活;车库里十多辆超跑随她开,生的一对双胞胎自幼读私立学校,一年学费XX万。

丁厌对他堂姐夫没好感,觉得那男的又老又丑还花心,从不去巴结;而他堂姐对他好归好,却也不跟他聊自家的事。他在家中排行最末,是受宠的老幺,地位和小孩差不多,直到去年除夕他都还收到了堂姐表哥、大伯大姨发来的红包和压岁钱。

领着楚瀛走进电梯,丁厌虽蠢蠢欲动地想搭话,可是问“李总当初和你二哥结婚算高攀还是下嫁啊?”也太讨打了。

算了算了。别人有钱跟他有毛线关系?他的命运就是当一头碌碌无闻的社畜,薪水够吃够喝还能买得起喜欢的衣服,这已经很好了!

“你一个人住?”

“嗯,我家比较小,你别介意啊。”

丁厌按指纹解锁开门进屋,摘了口罩放到玄关鞋柜上,想起周一又该大扫除了,便对楚瀛说:“进去随便坐,不用换鞋。”

他总体来说是个爱干净擅长收纳的人,这习惯也是被他老妈逼出来的。他妈常常教训他:丁厌,你挣不到钱就算了,还又懒又馋不爱做饭,哪家姑娘能看上你啊?为了将来你能娶到媳妇儿,我和你爸能抱上孙子,你的个人卫生必须过关。

于是乎,在他老妈的严格监督和手把手教导下,他掌握了有朝一日失业还能结婚在家相妻教子的娴熟做家务技能。唯有一点,做饭他是永远学不会了,讨厌洗菜切菜,油烟和洗洁精都对皮肤不好。

所以他至今没能成功娶到老婆,让爹妈抱上孙子。

他招呼楚瀛在客厅落座,钻去厨房烧水泡了杯茶,那是曲荷在时买的红茶包,再从零食柜拿了三包不同口味的乐事薯片;楚瀛瞧着不像会吃薯片的人,但他想吃,哈哈。

倘若曲荷看见这一幕,定会感叹:丁厌啊,才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就能堂而皇之地进你家门了,你可长点心吧。

然而丁厌本人没有这项意识,他沉浸在“要吃薯片”的快乐中,直至踏入客厅,瞄到楚瀛正拿着一瓶药,端详瓶身的字样。

首节 上一节 12/74下一节 尾节 目录

上一篇:恋爱NPC在噩梦游戏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