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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之帝国崛起 第231节

俾斯麦深吸几口气,没想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好,督军大人果然痛快,这三艘装甲巡洋舰和一艘铁甲舰我们普鲁士全要了!”俾斯麦兴奋道。

刘峰笑道:“哈哈哈,俾斯麦宰相,我还未说价钱呢?”

“啊!”

俾斯麦这才想起二人并没有谈价格的事情,不过普鲁士并不缺钱,只要不是天价他都能接受。

“督军大人,您开价吧!”

刘峰说道:“不用着急,我这里还有很多东西,如果俾斯麦宰相有兴趣的话咱们再一起谈!”说完,又带着俾斯麦来到一个小型船坞内,这里建造的都是小型战舰。

“这是炮艇,可以在内河行驶,这是岸防重炮舰,它上面只有一门火炮,但却是280mm的主炮,我可以保证,世界上没有任何一艘战舰可以挡住这一炮的轰击。”

俾斯麦眼睛发亮的看着这岸防重炮舰,那门火炮比刚才铁甲舰的主炮还要大,如果将它布置在港口,再配合炮塞,敌人舰队来攻,恐怕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它正好可以弥补自家战舰不足的问题。”

“督军大人,这岸防重炮舰您能卖几艘?”刘峰道:“岸防重炮舰制造周期不长,一个多月就能造一艘,你们要多少,我们就可以提供多少。”

俾斯麦高兴道:“太好了,具体数量我还要与我的陛下沟通,但至少四艘没问题。”

刘峰点点头接着对另外一艘和岸防重炮舰差不多大小的舰艇说道:“这是鱼雷艇,可以发射鱼雷,能够攻击敌方主力战舰,如果被它上面的鱼雷击中,即使我们的一等铁甲舰也不能幸免。”

“鱼雷,这是什么武器,怎么会有如此威力?”俾斯麦不可置信道。

“鱼雷简单来说就是可以在水里自己航行的炸弹,它就从这鱼雷艇上发射出去,可以在攻击六百米以内的任何战舰,而且这鱼雷艇身小灵活、速度快,可以避过炮弹,如果能命中一艘大舰,一切都值了。”

俾斯麦明白了,这是一种以小博大的兵器,利用灵活的小艇来到敌舰跟前,然后射出鱼雷,将敌舰击沉。这确实是个不错方法,只是不知道这鱼雷是不是像刘峰说的那样厉害。

刘峰也看出俾斯麦的疑惑,说道:“这样吧,一会儿我们实验一枚,看看这鱼雷的威力。”

俾斯麦说道:“那就有劳督军大人了。”

第二百五十三章 推销军火

缓缓流淌的珠江之上,停泊着一艘清制的大型炮船,这艘船曾属于广州水师,现在被拉出来作为实验对象。

“俾斯麦宰相,那艘战舰的侧面还包裹一层150mm后的铁甲,让我们来看看效果如何?”刘峰说完向旁边点点头,一个军官一挥令旗,一艘鱼雷艇开始快速向停泊的炮舰冲去,炮艇在前进的路上还不时做一些规避动作。

俾斯麦见这鱼雷艇果然如刘峰所说的一样灵活、速度如飞,很快,炮艇来到战舰六百米处,横过身子,两个水兵推动一个滑动小车,将里面的鱼雷推进水里。

受到水压作用,气阀打开,只见鱼雷冒出一串气泡开始向炮船径直冲去。

“轰!”

炮船猛地一震,三十米长的船身竟然随着一大团水花高高腾起,然后碎裂,落下。

四十公斤的黄色炸药威力几乎是280mm主炮的两倍,所造成的视觉效果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这鱼雷的威力足以摧毁世界上任何一艘铁甲舰,可就是射程太近,需要鱼雷艇冒险进行抵近发射!”

俾斯麦惊惊叹道:“这鱼雷已经非常不错了,如果它的射程和火炮一般,哪里还有还有铁铁甲舰的生存余地!”

接下来俾斯麦见识了水雷的威力,然后,在刘峰的带领下参观了虎门要塞。要塞里那一门门巨型火炮再次将他震住。

“面对如此坚固的要塞,还有这样的巨炮,只有傻子才会进攻这里,督军大人,能不能让我见识下这巨炮的威力?”

“当然可以!”刘峰向驻守要塞的团长命令道:“让士兵发射一枚炮弹。”

“是!”这名团长行个军礼,立刻吩咐炮手装弹。

“一号炮位准备完毕,请求发射!”

刘峰点点头,示意周围人站远点,然后捂住耳朵。

“发射!”

旁边的班长挥动令旗,炮手背过身形,猛地一拉拉火绳。

“轰!”

整个炮塞都一震,尤其是俾斯麦,就感觉胸口被重物压了一下,说不出的难受。不过他还是坚持来到炮口,观察巨炮的射程和威力。

就见大海深处高高腾起一个粗大的水柱,足以显现这巨炮的威力。要塞炮的炮管比舰炮更长,射程更远,保守估计为六千米。

俾斯麦拿着望远镜的手颤动不已,内心更是剧烈翻腾。

“督军大人,这种火炮多少钱一门,我们普鲁士要订购二十门!”

俾斯麦立刻看出这巨炮的价值如果在重要港口布置上这些巨炮,将不惧任何国家的舰队。

刘峰没有马上答应,说道:“俾斯麦宰相,我事先声明一下,这种火炮包括的军舰上的舰炮、蒸汽机等一些设计都是当世最先进的,我可以保证是独一无二的,你眼前这门火炮的构造以及炮弹,它们可是拥有专利的,如果想要购买,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专利费,而且还要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不会泄露给英法等国。”

俾斯麦一愣,他这才记起这门巨炮的填装方式和自己国家火炮有些不一样,而且刚才的炮弹也是非常独特。

刘峰解释道:“这是最先进的后装炮,炮弹是火药、弹头一体式,无论射程和填装速度都远超前装炮。”

说完刘峰让士兵打开炮尾,然后有搬来炮弹给俾斯麦观看。

“原来如此!”俾斯麦终于明白刘峰能够击败英法联军了。

刘峰未等俾斯麦表示,从身边一个士兵手里要过一把最新换装的64式步枪,打开弹膛,倒出一颗子弹,递给俾斯麦。

“这是铜壳、底火一体子弹,再配上后膛枪,未来将完全取代前装步枪!”

俾斯麦接过子弹,此时已经无法形容此时的心情,他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文职宰相,更是精通军事,对于普鲁士军队的兵器了如指掌,正是如此非常清楚眼前这小东西的价值。要知道普鲁士已经装备了较为先进的针刺式后装步枪,对外一直保密。针刺步枪的子弹是虽然是弹头和底火缠在一起,但所用的却是硬纸壳或者亚麻布,每次射击必须清理弹膛,而且撞针由于经常刺入底火和火药内部,极易受到火药腐蚀,每发射百发后就需要更换。

随后俾斯麦向刘峰借过步枪,然后进行了三发射击,发现这把枪竟然不漏气,而且由于采用了铜壳子弹,填装速度更快,射程更远。自家视为珍宝和制胜武器的针刺式步枪根本无法这手里的步枪相比,除非针刺式步枪也换上这种金属壳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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