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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大汉皇权 第84节

说完这话,刘烨伸手从案几上拿起一颗谷粒,轻轻放在了长社城东面,按进了几面黄色小旗之中。

“昨日波贼围攻长社,某从后猛攻,探得黄巾贼粮草正在东大营之中,若是我等率军逆战,突出奇兵杀入东大营之中,一把火烧掉黄巾贼的粮草……”

曹操越听越是兴奋,忍不住哈哈大笑。

“玉卿之言,与某不谋而合。自古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而波才看似拥兵十万,声势浩大,实则暗藏弱点,那就是粮草……”

夏侯惇微微一笑:“波贼威震豫州,在孟德和玉卿眼中,却好似瓮中捉鳖。”

“玉卿想出此法,当真是功不可测。”曹操则是称赞刘烨,他本来以为刘烨是个勇猛无敌的悍将,却想不到他竟然有如此的奇思妙想,可以说是独当一面的大将。

而刘烨摇摇头:“非也,这沙盘倒非某所首创。当年马付波剿贼,曾经聚米为谷,光武帝见之则曰:虏在吾目中矣。某这沙盘其实前人早有首创,某不过加以改进,岂敢冒名居功?”

曹操闻言大笑:“玉卿不必谦虚,某看不要说是马付波,便是霍骠骑,玉卿都未必不可比之,前途不可限量。”

说罢,他面色一正,昂然道:“既然玉卿已经定下策略,某看十分可行,明日某当督促豫州诸军在外佯攻,玉卿可率所部趁势猛攻,若能烧掉黄巾贼粮草,击灭十万黄巾贼,我等那便是不世奇功!”

刘烨低头抱拳:“敢不从命?”而夏侯惇和夏侯渊同样抱拳,毕竟军纪森严,在军营之中,他们首先是曹操麾下的将佐,其次才是曹操的兄弟。

第101章 大会诸将

刘烨思索道:“朝廷派遣孟德兄督战,豫州军尚有四千余众,某方才遣人前往相召,待会便到了。”

曹操抚掌而笑:“玉卿考虑周到,某有玉卿相助,如得淮阴侯。”

他早就派人前往豫州军各将营中,不一会儿便有人陆陆续续到了,入得营帐之中,按照以前的座位左右坐定。

刘烨请陈翼坐在左首,自己坐在右首。曹操顶盔带甲,腰悬长剑居中而立,夏侯惇夏侯渊两个人则是一左一右,好像护法天神。

曹操拱手:“操自知资历甚浅,远不足以统帅诸将。不过朝廷委某以重任,操不敢荒废国事,请诸君听命而行。”

刘烨适时的站出一步,昂然道:“孟德兄文才武略,某深为敬服,我等定当听从孟德兄调遣。”

曹操虽然率军来援,但是不过区区一个骑都尉,一来没有煊赫的战绩,二来没有足够的威望,因此豫州军诸将难免颇有微词。不过看到刘烨竟然挺身而出,他们昨天都和刘烨歃血为盟,自然不能反悔。

诸将对视一眼,纷纷拱手而立:“我等愿听从都尉调遣。”

曹操点头,转头看向刘烨,刘烨则是拍拍手,营帐之外四名士卒走了进来,前面两人放下一张案几,后面两人放下一张沙盘。

豫州军诸将看到面前的这座沙盘,顿时一愣。尤其是陈翼,更是死死地盯着沙盘,面色之上又是欣喜又是惊诧。

“诸君,此乃玉卿所制,以沙土聚为山河,因而得名曰沙盘。”

曹操把刘烨方才说的那一番话给复述了一遍,给豫州军诸将说明了沙盘的妙用,黄旗与红旗代表什么。

“黄巾贼之粮草便在东大营,明日诸将随我出战黄巾贼,我军步步为营,以守代攻。”

红旗被拿起,轻轻放在了黄旗面前,在诸多黄旗面前显得势单力孤。

“我军只需沉着应对,待得黄巾贼士气衰竭,玉卿率锐卒一气杀出,直奔东大营!”

曹操又从旁边取出一枚较小的红色旗帜,直接插在了东大营之中,在诸多黄旗之中显得鹤立鸡群。

陈翼眉头一皱:“我军若烧掉黄巾贼粮草,只恐黄巾贼做困兽之斗,到时如之奈何?”

此言一出,豫州军诸将也是纷纷点头称是,毕竟黄巾贼足足有十万之众,要是粮草没了。攻打长社城的战意只怕会更加强烈,刘烨要是烧光粮草,岂不是陷入到重围之中?

诸将不由得担心的看向刘烨,虽然他勇猛无敌,不过毕竟是血肉之躯,总不可能凭借着区区千余劲卒就打垮黄巾贼十万大军吧?

刘烨则是面不改色:“我等兵少,若是力战,必将损失殆尽,不可与黄巾贼硬碰硬,唯有烧光贼军粮草方有可趁之机。”

曹操微笑道:“皇甫郎将用兵如神,见到黄巾贼粮草被烧必定出城接应,到时候我等严防死守,贼军必退。”

听到曹操的安排和刘烨的一番分析表态之后,豫州军诸将又是敬佩又是感动。

“刘军侯不惜此身,俺明日岂把这颗脑袋放在心上!”

“不错,大伙儿喝了血酒盟誓,定当同生共死。”

曹操看到左右诸将无不振奋,不由大笑:“军心可用!今晚飨士卒,为击破黄巾贼。”

虽然军中不让饮酒,不过却把军中仅有的几口猪羊给杀掉吃肉,所有士卒都吃上了肉,喝着浓浓的肉汤。

军中素来艰苦,便是平常在家也难以每日吃肉,更不用说行军在外,这一晚上杀猪宰羊,官军总计七千士卒无不是欢呼雀跃。而刘烨也没有吃独食,而是就和麾下诸军坐在一起,从大锅里捞出一碗猪肉,席地而坐和士卒们一起分享。而历城军也早就习惯,继续该吃吃,而曹操却吃了一惊。

“玉卿平日里便与士卒同食么?”

因为明日便要与黄巾贼血战,因此曹操干脆端着碗来刘烨身边,结果来到刘烨营中,却发现刘烨不在营帐之中,这才知道刘烨竟然和士卒同食。

刘烨随手夹起一箸羊肉:“同食便能同心,将士齐心,便可战无不胜。”

曹操若有所悟,端着自己的碗,坐在了刘烨身边。

“玉卿所言甚是,与士卒同食,这肉都香了不少。”曹操大快朵颐,把汤汤水水吞进肚里,不由大是畅快。

“玉卿,汝明日担子很重,要小心为上。”曹操面孔谨慎,“对了,妙才是我族弟,箭术颇精,明日便让他跟在你军中。”

夏侯渊上前一步:“某愿随刘军侯奋战。”

刘烨抬头看去,只见夏侯渊相貌堂堂,猿臂修长有力,手指尖因为拉弓弦磨出了厚厚的茧子,一看就知道是善射之人。

三国当中不少大将都擅长射箭,其实射跟御都是君子六艺之一,这一时期的文士腰佩长剑那可不是装饰用的,各个都精通武艺,能骑马会射箭。比如说颍川徐庶,早年就曾经做过游侠儿,精通剑术。

文士都会射箭,军中大将就更不必多说了,吕奉先辕门射戟,赵子龙射落风帆,不过要说箭术最强者,肯定是老将黄忠。不过夏侯渊作为他的对手,同样是精通箭术,甚至可以说是曹魏阵营中第一善射之人。

刘烨笑笑:“有妙才相助,明日把握又大了一分。”

曹操不但把夏侯渊拨给了刘烨,而且还将军中仅有的五百骑分给刘烨二百骑,如此一来刘烨军中共有七百骑卒,五百步卒,合计一千二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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