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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首富崛起 第3节

  世界上最好赚的钱,便是服务于妇女、儿童,从妇女儿童们的口袋之中赚钱。
  看来,即便是放在这个年代,同样也是普适准则。
  
第4章 生意火爆
  
  第4章 生意火爆
  做生意的人都会有一种感觉,第一单生意最难做成,不过一旦熬过第一单,事情立刻就会变得大不同。
  买菜大妈走后没过多久,陆亦轩这个特殊的果品地摊就开始火爆起来。
  很快,拎来做市场试探的第一批山柿就卖了个精光,同时陆亦轩也有留意到,原来这片街区周围,早就有另外的小摊贩在卖菜。
  看样子,嗅觉灵敏之人不是没有。
  不过,这些卖菜小摊贩的规模都很小,有的挑着扁担,有的只是背着背篓,贩卖的青菜之类,看着也多半都不成什么品相,估计也都是自家偷偷种的吃不完来换点家用钱。
  这个发现,让陆亦轩放心了不少。
  于是,后面他很干脆换了二弟陆亦冬来摆摊,简单教了二弟怎么跟人打招呼讲价,就放手让二弟去自由发挥了。
  他这是刻意在培养二弟的商业意识,让二弟在观念认知上,进行潜移默化中的改变。
  毕竟,上辈子都已经是一家掌控数十亿元资本级别的创业公司大老板,让他把精力投入在街边摆摊上面,不免有点太过精力浪费。
  再一个。
  身为重生者,不久未来可期的赚大钱机会不知凡几,万事皆亲力亲为的话,还不得活活给累死掉。
  上辈子,二弟始终在乡下,娶妻生子,当了一辈子老实巴交的农民。
  这一世,身为大哥,又是重生者,他很期待,二弟在他的引导启发之下,最终会走出另外一个怎样崭新人生路。
  至于说,怕自己这个重生者参与其中,干涉太多,会造成什么蝴蝶振翅效应,未来会变得难以受自己掌控……
  想什么呢!
  重生这种事情,都已经在自己身上上演了,这等程度的蝴蝶振翅效应,难道还不够强悍?
  “再说了,如果未来,注定一成不变,自己这重生者身份,似乎也不再有任何存在价值了呀!”
  “哥,哥哥哥……”
  正思绪翻飞中,陆亦冬手捂着胸前的布兜,一脸亢奋小跑而回,“卖干净了,山柿全部卖干净了,真的卖了好多钱,还有粮票,哥你快看!”
  二弟献宝一样,将布兜小心翼翼扯开一个口子。
  里面鼓鼓囊囊,塞满了零钞,还有零散的几张这个年代最为特殊的一种票据,某种意义上,几乎比钱还要吃香的粮票。
  除了粮票,
  这个年代的票据,还有很多很多种类,
  诸如‘布票’、‘肉票’、‘油票’、‘蛋票’、‘燃煤票’……等等等等,几乎囊括了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都是计划经济时代最为特殊的产物。
  “嗯,干得不错!”陆亦轩拍拍二弟肩膀,“走,坐车上,大哥板车拉着你,咱去下馆子,美美吃一顿先。”
  “哥,我拉着你吧!”
  “别废话,你不得抽空出来把钱数清楚,上车走起!”
  “嘿嘿,那我真坐车上啦!”二弟搔搔脑瓜,跳上板车,紧张地埋头数起了布兜里的零钞。
  没想到二弟颇有财迷特质,现在布兜里的钱估计和他最亲。
  陆亦轩摇头笑笑,追寻着上辈子的记忆,拉起板车,向县城内一些熟悉地段信步走了去。
  准备找饭店,下馆子,美美吃上一顿。
  他现在是真的嘴馋了。
  没办法。
  这段时间,天天就着咸菜,吃着掺多了麸皮的红薯干、玉米面杂粮窝窝头,偶尔难得做一大盆所谓的炒菜里面,却就只用筷子尖沾一滴菜油,这样的白水煮菜,能有什么味道。
  至于荤腥,更是想也别想。
  这其实就是上辈子已经经历过二三十年的生活日常,再寻常不过。
  可是,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不是说重生之后,人就变得娇贵吃不得苦了,而是明明很清楚,自己有的是办法改善一下生活,却偏偏一时半会儿没得机会依照心思去做,这种憋闷难耐的抓狂,真的很折磨人。
  陆亦轩真是眼睛都要饿绿了!
  记忆中,正街广场解放路附近,有家很有名的羊肉泡馍馆,名字叫‘东来顺’,那羊肉泡馍的味道,真是刻印在上辈子的骨子里,如今乍一想起,肚子顿时都咕咕叫唤起来。
  走着走着,陆亦轩有些迟疑不定起来。
  周围的建筑,和当年记忆中印象大差不差,但是这些看着很熟悉地街道、建筑,名称却分明不是记忆中的原样。
  让他倍觉失望一点,‘东来顺’眼下根本也是不存在。
  非但如此,街道上也压根就没有一家私营饭馆之类的所在,唯一对外开放营业的饭店场所叫做红旗招待所,国营性质,而且只接待有公务在身往来此地的人,不是说你有钱、有粮票,就可以进去点菜吃饭,你还得有相关‘介绍信’。
  陆亦轩很有些失望。
  不过却也没去过多纠结这些。
  毕竟,这个国家,刚刚结束那样一段长达十年之久的特殊时期,在这一九七七年的街头,真不是说,有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
  好在二弟超级懂事,压根没在意这顿大餐旁落的事情:“哥,咱们一共赚了二十七块八毛五分,外加五斤粮票。”
  “噢。”
  “哥,这么一大笔钱,你说够给爸治腿了吗?”
  “差得远呢!”
  陆亦轩有点羞愧,有了钱,自己先想着口腹之欲,小他两岁的弟弟,却一心在想着给爸治疗腿伤够不够用。
  “哥,那咱们赶紧回家,咱们再进山,摘更多的山柿,多来城里卖几趟。”
  陆亦冬数清楚布兜里的钱之后就已经跳下了车来,兴冲冲提出建议,这便着急要往家赶路。
  “别急,哥要去趟新华书店。”
  “哥,咱们现在又不上学了,去书店干啥!哥,卖山柿这情况我观察过了,目前街上就咱们这一家。不过我之前守摊时候,有好几个挑扁担卖菜的老家伙,上来跟我打听过情况,看那样子,似乎也想搞这生意,咱动作要是慢了,指不定要被那几个老家伙抢了糊……”
  陆亦轩看一眼二弟,微有些诧异:这还是我那个,上辈子苦守农田,当了一辈子老农的二弟么?
  “哥,你咋这眼神看我,我说的不对吗?”
  “哈,我家冬子,脑瓜突然开窍了哇!你说的很对,卖山柿这生意,县城的市场就这么屁大一丁点,自然是手快有、手慢无。”
  “哥,那还等什么,咱们赶紧回家上山摘山柿呀……”
  
第5章 小人书
  
  第5章 小人书
  赶到新华书店门口时,还没开门营业。
  估摸着时间,这会儿也就早上八点左右,书店分明还没到上班时间。
  不过书店没开门,一旁相距十多米开外,有个修理自行车的小摊,这会儿已经开了工,有位穿一身劳布服的大爷,坐在一张马扎椅上,跷着二郎腿,脚边沏一壶热茶,好不惬意样子。
  修车摊旁,摆了张小方桌,桌面上有一竹筐,竹筐内,很整齐码着十好几叠小人书。
  “哥,这里有小人书!”二弟陆亦冬眼睛放着光。
  “喜欢吗?”
  “嗯,好多本打仗的,有《地道战》、《地雷战》,哇,还有《岳飞传》……”
  陆亦轩弯腰蹲下,随意在方桌上拿起一本翻了起来。
  封面简约,画面构图,纯黑白简笔,纸张质量谈不上有多好,比之后世流行的各种综漫期刊,水平相差,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记忆中,这种在七八十年代风靡全国,成为一代人记忆经典的小人书,过不多少年后,便会悄无声息消失。
  但在这个年代,那可是为数不多老少皆宜的精神食粮。
  尤其在乡下,这谁家小孩子手里,要是能有这么三五本小人书,直接就能当孩子王了。
  陆亦轩心头微微有些惋惜。
  这个年代里,注定将会消失的好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不过他并没热血一涌,突然就生出,要挽救一个时代文化产业于水火之中的冲动。
  更没去设想,是不是可以在这方面动动心思,赚一笔原始资金积累。
  道理很简单。
  以他现在身份,只是一个很幸运读过两年高中的乡下穷少年。
  从这个根本上,就已经限定死了,他如今没可能去贪图太过高端的行业,否则搞出的动静太过背离实际,将会是个什么后果,用脚趾头也能想象到。
  哥俩都太投入了。
  陆亦轩是心不在焉一边翻看小人书,一边开始顺着‘文化产业’这条路,在思索这里面,到底能不能找到一条,不怎么冒‘政治’风险的发财路。
  他到是知道,后世这些成套绝版小人书会很值钱。
  现在一套,或许也就块八毛,再过三五十年,价值直接狂翻10000倍都不在话下。
  但这玩意儿,总不能说是,他现在就花钱囤积几十套,然后搁上三五十年,去赚取那份‘暴利’吧。
  远水解不了近渴,时间成本太高。
  不过,瞧见二弟看小人书那么入迷……
  二弟陆亦冬此刻已经完全被小人书中的故事迷住,很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眼睛瞪得溜儿圆,真是眨也不眨在翻看。
  嘭嘭嘭~~~
  突然,修车摊大爷手拿铁板手在方桌腿上敲了几下:“喂,看一本一分钱,这可不是给你俩小崽子白看的,你们是想薅新时代的羊毛,强占国家便宜吗?”
  大爷一脸严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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